小孩惊惧的哭声仿佛溃逃的号角,佘群第一个冲出消费区,身后跟着争先恐后的逃命者。
很多人喊着:“他身上有刀!”
男子怪笑着将手中的小孩摔在地上,那稚嫩的头颅与冷硬的地面相撞,发出渗人的闷响……
书瀚咖啡馆从未发生过任何恶性事件,直到第二起杀戮已经发生,当值工作人员才哆嗦着通知商场保安。
一切已经晚了。
男子杀红了眼,擒住又一名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像披着人皮的野兽终于撕碎伪装,露出恶臭的獠牙。
消费区顿为人间炼狱,人们鱼贯而出,唯有一名身材高挑的女性逆着人潮闯入其中。
时间往前推三日,明恕结束了在公安部特别行动队长达一年的骨干培训,回到冬邺市。
接到特别行动队征召时,他已是冬邺市公安局刑侦局重案组组长,常年战斗在刑事案件第一线,和无数穷凶极恶的歹徒正面过招,侦破过大量难案要案。
“明恕”这俩字儿,算得上冬邺警界的金字招牌。
特别行动队的培训不比重案组执行任务时轻松,“培训”只是对外说法,亲历过的人有更形象的解释——炼狱。
明恕在“炼狱”锉碎了一身骨,重塑了一身皮,还未回来就打过申请,讨要一周假期。
此时,他正睡饱了觉,独自在M.E.S商场选购新款男装。
这位刑侦局一等一的高手今年28岁,1米85的个头与深邃立体的面容撑得起任何造型别致的新装。偏巧他虽然身为重案刑警,却不像多数刑警一般忽视外形,反而相当在意穿着打扮,不办案的时候花哨得理直气壮,扎在人群里永远是最酷最惹眼的一个。
书瀚咖啡馆出事时,明恕刚将一件短款薄皮衣套在身上,正站在穿衣镜前左右打量,还未来得及付款,就听下方传来惊叫。
一群保安匆忙从男装店外的走廊上跑过,他随手拦住一人,厉声问道:“怎么回事?”
那保安一看就是新手,大约从未处理过突发情况,面如土色,又惊又怕,话都说不利索,“有,有人在下,下面杀,杀小孩!”
明恕长眉一拧,瞬间变了脸色。
他是那种极具攻击性的长相,直鼻深目弓形唇,既美且俊,眼含笑意的时候显得散漫随和,一旦冷厉起来就极为慑人。
保安冷汗直下,牙齿不停打颤,“就,就在下面那个书,书店!”
明恕目光往下方一扫,见越来越多的人聚拢在楼下,当机立断将保安推开,两条长腿快速交叠,跑至楼梯处飞身一跃,避开拥挤的人群,直接往楼下跳去。
书瀚咖啡馆如一枚台风眼,维持着令人窒息的平静。男子劫持了一名六岁女孩,而不久前逆行而入的灰衣女人正在与他谈判。
人们已经报警,但不管是最近的江栈路派出所的片警,还是北城分局的特警,都不可能立即赶到。
男子的匕首戳在女孩脖子上,撕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线,与他仅有三步之遥的灰衣女人面容沉肃,声音却带着不明显的颤抖,“你放开她,我跟她换,我来当你的人质。”
男子挥舞着匕首,鼻孔喷出浊气,神情极不正常,自言自语道:“我已经杀人了!多杀一个少杀一个都一样!你给我让开!”
“你把她给我。”女人深吸一口气,修剪精致的指尖缓缓伸向男子。
警车已经开到近处,警笛刺激着男子的神经。只见他的五官越来越扭曲,渐渐不像一张人脸。他狂乱地嚎叫起来,那匕首眼看着就要刺入女孩的气管。
书瀚咖啡馆一共有两个通道,一为正门,供顾客进出,一为偏门,专供员工进出。明恕分开人群,绕至员工通道,亮出证件,悄无声息地潜入店中。
这时,女孩已经害怕得哭不出声,眼泪大滴大滴往下掉。而与男子对峙的灰衣女人似乎也找不到破局的办法。
“他们都是垃圾!都是怪物!都该死!”男子吱吱哇哇乱叫着,“我提醒过他们!他们根本不听!他们不是人!我这是为民除害!”
女人摇头,“他们只是不懂事,如果你也有孩子……”
“放屁!”男子粗暴地打断,语无伦次,“他们是怪物!是恶魔!他们犯了错,难道不应该被惩罚?”
匕首在女孩脖颈上拉出又一道血线,女人十指紧缩,明白不能再等,立即上身前倾,朝男子猛地扎去!
男子睚眦欲裂,禁锢着女孩的手竟有一瞬松动。
千钧一发,女人撞入男子怀中,硬是将呆愣的女孩推了出去。
男子暴怒,扼住女人雪白的脖颈,口喷恶气,“你他妈找死!你救了魔鬼!你也是魔鬼!我杀了你!”
女人竭力显得从容,“我说过,我换她。”
因为视角受限,店外的绝大多数人看不到这电光火石间发生的一幕,只瞧见脖子上围着一圈血痕的女孩跌跌撞撞跑出来,仿佛一下刻,那悬在项上的人头就要掉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