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着楼房休息,前面是要走人的。百无聊赖之际,我最爱逗弄身边的螳螂,或者观察它们的动作,或者捏一捏它们的后腿,再轻轻地放开,我对小动物的爱,是跟对婴儿差不多,一直都是轻拿轻放,尽量不干涉它们的自由。“玩”螳螂腻了,我又去看其它东西,发现在面前的走道上趴着一只飞蛾,大概是因为白天吧,它没有什么力气,显得不能动弹。我想,这里如果有人走过,一不小心就会踩死这个小东西。于是我轻轻地捏起它的两个翅膀,把它放到我的身后,靠近楼房墙壁的地方。我旁边坐着一位战友,这之前都呆呆地看着不远处的草坪,这时他把脑袋往回一扭一低,就看到了刚才的飞蛾。他本来盘腿坐着,却突然跳起来,以近乎标准的正步走姿势踏下脚来“干脆”地踩死了飞蛾。天哪!我还没反应过来呢,这家伙就突然鬼上身似的,由呆板到精明,由静到动,竟然完成了一整套队列动作,而目的就是踩死飞蛾。我连阻止的机会都没有,这只飞蛾是因为我送了命,我给他搬了家,同时也送了它坟墓。我又有点儿奇怪,这位队友在平时的正步训练中,走得一直是倒数第二差,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福至心灵,纯熟起来的,是飞蛾给了他灵感吗?看着他洋洋自得地抖落粘在鞋底的“尸体”我的心里空落落的。
我在很小的时候,喜欢跟院子里的伙伴们一起玩耍。大家有时候疯跑,一点儿名堂也没有,但是很开心;有时候玩很有名目的游戏,比如跑城、打沙包、跳皮筋和收拾电棒;还有的时候,就杂七杂八地瞎玩,或者捅蜂窝,然后抱着头乱窜,或者跟着大人很开心地去看别人家“丧葬”的热闹,当时觉得那些人哭起来像唱歌一样,怪有趣的,现在想想是有些无聊了。此外,我们捉一些小动物来玩,还解剖过老鼠。有那么一次,一个小孩不知从哪里捉了一只螳螂,我年纪比他小,应该是小小孩。我们那地方螳螂很少,大家都围着看稀奇。“它飞得可高了!”他高高举着螳螂,到我们够不到的地方。“胡说,螳螂根本不会飞。”我看过螳螂的图片,印象中螳螂也是昆虫,应该和蚂蚁差不多,只是会爬。(现在我知道了,蚂蚁也有会飞的)。“不信你看!”他听我不服气,就证明给我看。只见他拉一拉螳螂尾部的“绿裙子”露出了透明的薄翼,像扇子一样可以展开收拢。天哪!跟蜻蜓差不多,我吃了一惊,原来还有这种玄机,看来螳螂不但是会爬,也会飞行,真是多才多艺的家伙,我由衷感到钦佩。就在我啧啧称奇的时候,拿着螳螂的那只手,突然在另一只手的配合下,将那薄翼给撕了下来。“嘿嘿,这下你可飞不掉了!”然后这孩子就把螳螂丢在地上,看着它痛苦地爬行。我觉得自己是能体会这种痛苦的,就从翅膀被撕烂的声音中。
“人人生而平等,我们认为这是不言而喻的。”这是美国独立宣言中的话,我一直奉为经典。在人类创造文明的进程中,我认为精神文明比物质文明更能代表真正的文明。在精神文明中,人类之间平等关系的建立和维持,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人类与其它动物之间是否也应具有类似的平等关系呢?这样的文明是不是更进一步呢?大的倡议作为命题是很合适的,就让它摆着吧。那么小小的我呢?我救不了蜈蚣,救不了飞蛾,也救不了螳螂,有的时候我甚至救不了自己。自己这一存在就像间草草搭就的小屋,无论什么风吹来,都要摇上一摇。如果风来得大一点儿,它就要散落开来,变成平摊在泥土上,一时又不知所谓的草根。我想,还是先拯救自己,让我能在这相对于我来说,足够复杂艰险的社会中暂且存留下来吧,也许还有路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