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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掌上七星_分卷阅读_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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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随后便感觉到一条尾巴卷了过来,像铁绳一般箍着他的腰,将他身体往里移移,接近了一片火热,那力量让他微微皱起了眉,但实在是太困睁不开眼,只是低喃的轻斥了一声,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待两天后醒过来,立即感觉到全身经脉暖洋洋甚是舒服,这显然是体内灵气充沛之象,等起身后张书鹤才发现,一觉醒来身上竟传来了一阵恶臭,竟是如第一次食用玉桃一样,一层污垢随汗液厚厚的覆盖了全身,只是逼出来的杂质不是黑灰色,而是褐红色,这味儿别说是正常人,就是街上的乞丐都要捂着鼻子绕道走。

    更别说是一向整洁的张书鹤,当即从石床上起身,此时下午时分,金斩元不知去了哪儿,似乎并不在附近,于是张书鹤也没有犹豫直接取了一台无用的空冰柜,将里注一半以上的水,因为空间一直备有热水,怕不时之需用,所以微微一兑水的温度便适宜了,随即几下脱了衣衫进去洗了个澡,身上直冲了两遍才总算去了味,从头到尾洗了个干净,以前一个人住时洗衣做饭都是常事,没人伺候着,这些本是女人做的事情,男人做起来还更有效率,看着洗澡剩的水,于是就着脏水便将脏衣也洗了洗,用干净水冲净后晒在了石壁的一棵无名树的树枝上,过午的阳光还是很晒的,衣有一会儿就半干了。

    张书鹤并不是没有想过趁妖修不在时离开,但是他的那团心头血被金斩元从体内提炼了出来后,一直还留在他体内,虽然没有毁掉,但是也形同于人质被囚禁了,只要他一逃,金斩元就会凭那团心头血找到他,它就像是一个抹不去的记号,无论他逃到天涯海角,都逃不出那妖修的追踪。

    而金斩元只需捏碎血团,他就会立即身负重伤,行动受阻,他追踪起来就会更加容易,并且与黑豹拼速度,那真是愚蠢的行为,这种无谓的冒险不是张书鹤的选择,一旦被抓回,以那妖修的脾气……怎么想,这都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何况他内伤刚好了一点,既然暂时没有性命危险,倒不如在这妖修身边待一段时间,养好伤再做打算,说不定会有机会讨回那团血液,想到此,张书鹤神情倒是不若之前的烦扰,并开始处理起石床上的枯草,大概是他躺过,沾了污垢,上面怎么闻都觉得有一股异味,于是被他一起收拾收拾扔了出去点了火烧毁。

    当金斩元提着几只灰毛肥兔子回到洞里时,眼中看到的就是张书鹤刚洗完澡,并背对着他,正往身上穿着干净的棉质衬衫,隐约间,白暂的颈项,上宽下窄的后背及腰线,都被眼尖的金斩元看得一清二楚,腰侧的肌肉绝对不假,但却含而不露,极具线条美,摸起来想必也弹性十足,皮肤不是普通人的蜜色,却是白得似雪,再配着那头有些半干润黑的黑发,有了强烈的视觉效果,等他穿上上衣后便弯腰在石床上铺着红色的羊毛毯,这红毯还是当初搜刮超市时拿得,几十条大红色,估计是新婚之物,一直放在空间里,此时倒是用得上了。

    毕竟这地方荒山野岭的,煞气重,并且久无人气,人突然在这里住着,在风水上来说容易着病,所以用红色挡挡刹,倒也是有好处的,接着又犹豫取了一床棉质薄被,留着晚上可以盖盖腿,秋日白天虽然炎热,晚上很凉,山上风大,洞口都没门,盖盖腿也好。

    待整理好一转身,便看到身后站着个人影,饶是张书鹤心理素质好,也不由的吃了一惊,脚下一挪竟是侧移了两步,待看清楚了,才发现是好妖修。

    金斩元此时就在他身后,眼睛里不知闪着什么光,竟是直勾勾看着他,让张书鹤从心底生出股寒意来,但那神情不似仇恨状,也没什么敌意,看得他有些莫名其妙。

    以前未解除禁术时,黑豹虽然踪迹隐匿,但是仍然能第一时间清楚它所在位置,但是现在却半分感应也没有,既使就站在身后,也丝毫不知,这让他不由在心底拉起了警钟,实在是太危险。

    在张书鹤念头转了片刻时,金斩元目光终于从他身上移到了刚铺完的床上,显然是对床的颜色满意至极,扔下兔子便朝石床走了几步坐了上去,味道估计沾了张书鹤沐浴后的气息,清清爽爽的,看罢,便开始上上下下开始打量起张书鹤,眼神有多肆无忌惮就多肆无忌惮。

    “铺的草脏了,我刚才整理了下。”张书鹤见状犹豫的退了一步,直到站在安全距离线上才谨慎的开口解释道。

    “你的伤可都好了?”金斩元眼底莫名的露出火热的盯着他看。

    “好了一些……”张书鹤略抬头与他对视了一眼,见他眸子幽深的盯着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张书鹤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本来身体好的差不多了,想了想还是没有将话说的太死,而是道:“再修养一段时间应该就没事了。”

    金斩元听罢“嗯”了一声,目光闪了闪,大概看出张书鹤的防备,突然指指地上刚死不久的野兔:“我饿了,收拾收拾吃饭吧。”

    本来张书鹤空间有食物,但这妖修目前看来明显是想吃现杀的兔子,犹豫了下还是决定以后少说话,免得多说多错,于是二话不说,伸手提了兔子便走到洞外。

    金斩元就坐在石床上盯着洞外张书鹤忙碌的身影,当看到他弯下腰那外形挺翘的臀部,及臀部上极为劲瘦的细腰,再配上刚才看到的情景,顿时腿间更加涨的难受,好在他下身穿着是迷彩裤,否则刚才当着张书鹤的面就露了陷。

    金斩元目光开始更为放肆的盯着张书鹤,一会看向他试汤的唇,一会又移到那双修长有力的腿上,不知道缠上来会是什么滋味,说不出是不是被越来越浓郁的肉香味给馋的,他竟是有些口干舌燥的舔舔嘴角,看着远处的人儿不知在想什么,眼底闪着莫测的光茫。

    杀兔炖肉对张书鹤而言,不过是顺手而来的事,剖皮都不沾半点血,几下就搞定了,再将肉切成小块,现在这黑豹不是以前的野兽了,进食肯定不会大口撕咬,也肯定更讲究口味,于是又从空间取了几根羊排肉,也剁成小块,并拿出备用气罐和炖锅,将两种肉合在一起爆炒,这野生兔就是比家养的肉质鲜美,味儿也是香多了,再在肉上撒些辣子油,肉块起锅后,颜色看起来红郁郁油孜孜,还鼓着油泡,一看就让人备儿有食欲。

    金斩元在黑豹时就最爱他的炖肉,此时更是觉得无可挑剔,两盆肉几乎全进了他的胃,张书鹤只吃了几块意思了下,这还是在金斩元半强迫的眼神下,否则他平日一般是能不沾肉就不沾肉的,因为动物血肉中所含杂质远比其它的食物多,吃的越多身体杂质也会积多,这是他多年用灵气冲刷身体杂质得到的经验之一,所以近两年他已经是滴肉不沾了,只是饿时食些粗粮杂果,有时只喝两口果酒唯持下正常代谢。

    不过与人不同,妖兽的强悍体质这些杂质并不算什么,它们天生就可以将肉和杂质一起炼化,根本没有排杂质一说。

    待他吃饱喝足,天色已渐晚,金斩元提了两只野兔便去了另一边山洞,除了给老虎喂食,那洞里还有两人,他不去享受几声惨叫声,那可是浑身不舒服的。

    张书鹤收了外面晾晒的衣服,活动了几下手脚,便坐在石床一边开始修炼,当耳边听到凄厉的惨叫声后,眉头顿时皱了一下,对金斩元的手段当真有了几丝惧意。

    原本那个失去双腿的男孩在山洞中注定是活不过两日,但金斩元偏偏有本事吊着他的一口气,偏不让他们如愿的死,每日饱一顿饿两顿,吃喝拉撒都就地解决,大便小便满地都是,裤子上都沾的粪便,如此肮脏不有尊言的活着就够痛苦的,还要伴着虎日日生活在恐惧中,稍不如意就会被虎口咬下一块肉来,不必金斩元亲自动手,他们此时就已经是生不如死,金斩元去山洞,那老虎就更是一通折腾,光想想,张书鹤都觉得心底直冒冷气。

    待到一会儿,金斩元不知去了哪里冲了个凉,套了条迷彩裤便进了山洞,见到张书鹤盘腿闭目坐在石床一侧,立即几步间跃上了石床,身体挨到了张书鹤身上,只是隔壁的惨叫声还在一声连着一声,导致那惨叫声的源头在就身边,他下意识的身体一僵,之前一段时间在石床上他一直是半晕迷状态,算是没有意识的,此时清醒着才终于体会到那种伴君如伴虎的感觉。

    第七十六章

    金斩元见到张书鹤闻声绷紧的身体,眼底突然变得阴厉起来,似想到什么事,眸中也带着凶残之意,“怎么?你也觉得我的手段残忍?”

    金斩元冷笑了下,随即目光恨恨的看向张书鹤的侧脸道:“你只当我现在的手段残无人道,但你可知当时我在那人类手里时受到的是什么样的待遇?”

    张书鹤听罢,脑中不自觉的闪过当初刚看到它时的情景,那时它还是一只小小的黑豹,被人捉住带进城里,惊惧的伏在笼时,那个男孩用织毛衣的长针刺穿它的肚皮,鲜红的血一滴一滴沾湿了地板,想到此,心下不由一顿,侧眸看了它一眼。

    只是这一眼,却让金斩元一把捉了他放在膝上的手,用力握紧,似乎察觉到张书鹤心中的松动,他眼中首次露出与平时不一样的神色,他紧盯着张书鹤的神情,哑声道:“岂止是用针扎,还会用火机烧腹部,烧过的地方疼的无法伏卧,在夏天会烂成一块块,腐肉上还生着蛆,你尝过蛆活生生在身体里蠕动的感觉吗?

    在吃饭的时候不给饭吃,只喂人刚拉出的粪便,从来不给洗澡,就算放进水里也是将头强行压到水桶里窒息,只要挣扎就会用锤子将手足砸烂,砸烂的爪子血乎乎连着骨头,若是再不听话就用剪刀掉耳朵冲到下水道,直到快要折磨死了,再没有玩乐的兴趣了,也要在死前最后一口气时,残忍的将四肢用长钳子夹断,是活生生的夹断,当时,还是一只幼豹,生下来也不过两个月,被人抓住时会畏惧,会怕人,被虐待也只能受着,没有人会怜悯,所有的人都在冷眼旁观,就在那个尺来长的笼子里,它被整整折磨了二十八天,这些,你可曾了解过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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