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沈欢之所以出走国外,就是为了给兄弟报仇。
沈欢清晰记得,兄弟们阵亡后,他的无力和痛苦。
现在,他再次品尝到了。
不过这次他不用再去别的地方追杀,因为敌人就在这——
沈欢攥紧拳头,冷冷的冲着耳麦低声说:“你们先撤。”
“你要干什么?沈欢!沈欢!”
帕瓦焦急的声音从耳麦中传来,沈欢拽掉了耳麦,冲了出去。
他要杀光这群该死的东西。
一个人的火力,面对着无数的枪口,逆流而上!
“靠,疯了!”
帕瓦焦躁的声音又在耳麦中响起:“沈欢,你到底在哪儿,我和莱薇已经带着叶朝歌撤退了。你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听到快回答!”
可耳麦中却迟迟没传来回应,反倒是响起了赤那虚弱的声音:“帕瓦,回来接我,草了,我快死了。”
“什么?”
帕瓦一惊,忙顺着直升机的梯子爬下时,沈欢眼眼眶已经红了。
杀疯了。
枪林弹雨中,他宰了一个又一个人,一直追进了乔治逃离的矿洞里。
矿洞,起码有百年历史。
里面爬满了蜘蛛网,也不知道通往何方。
原本庞大的巨蝰组织,现在只剩了十几名同伴。
乔治脸色铁青,而肩膀中弹的诺雅,脸色也不好看。
诺雅是跟着人质一块飞来的,昨晚才到北非,今天就遇到了这种情况。
“诺雅,我需要一个解释,古里特和菲尔斯,都去哪了?”
乔治厉声质问道。
还没等到跟华国政府交易,就出现了这种损失,谁能受得了?
诺雅咬着牙,忍着疼痛站起来,咬牙切齿的说:“古里特和菲尔斯昨晚就去哈兹镇了,你别忘了,这次交易是他们负责的。乔治,我们是信任你,才跟你干了这么多年,可你个混蛋东西,情报工作是怎么做?为什么昨晚那群人,今天就追查到了我们?”
“我们怎么知道,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只有几个人,就差点把我们全军覆灭?诺雅,你训练的蝰蛇部队呢?为什么留在华国没有带来?!”
“因为出不来,华国当局已经把我们牢牢盯死了!我能逃出来,已经是拜佛烧香了!”
诺雅和乔治你一句我一句。
此时也没了对领袖的尊敬:都他么死干净了,尊敬个屁!
乔治咬牙问:“昨晚我们殿后的人呢?回来几个?”
“两个。”
劳若颓废的坐在地上:“我们殿后的三十人,全被一个人干掉了。”
乔治一惊:“怎么回事?”
殿后回来的一共两人,其中一个左眼受伤的说明了昨晚的情况。
昨晚他们火力明明足够强,可对方人员太不饱和了。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起不到作用。
而且,对方中还有一个杀神一般的人物,这人穿梭在他们火舌中,又歼灭了他们殿后的三十多个同伴,只有他一个逃了回来。
听着他叙述时的颤抖,乔治也有些脊背发凉,再次疑问道:“你确定,一个人就杀了我们三十多个兄弟?”
看着他重重点头,乔治咬了咬牙:“去哈兹镇找菲尔斯,现在只能求他们了。”
隧道外。
天已经亮了。
站在戈悍沙地外的伊丽莎白,正通过望远镜,正在迅速着山谷中沈欢的踪迹。
但让他们失望的,沈欢不在。
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有出现。
难道那家伙中弹了身亡了?
心里这样紧张的想着,身后车上传来赤那的惨叫。
这个沉默寡言的家伙,终于知道喊疼了,而原因是:他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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