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小虫子从心脏里爬出,瞬间爬满了全身那样,郑初的心神一下就被恐惧占满了!
我明明拼命逃跑了!
我明明甩掉了他!
可他,什么时候进了后座?
郑初艰难的转动脖子,看向后面,就见沈欢正满脸笑意的看着他——笑容竟然还很和善!
真是见鬼了!
郑初疼痛的右手再也握不住方向盘了,猛地一个大摆撞向路边。哈兹镇年久失修,路边根本就没有防护栏,全是断壁残垣。
路段旁,更是堆满了沙子。
车子一头扎进去,车轮就悬了空,怎么都转不动了。
事实上郑初也没了踩油门的心思,他就被定了身似的,整个人半站在那一动不动。
“行了,停车吧。”
沈欢慢悠悠的说:“逃了这么久,不累吗?”
这句话说完,郑初也是浑身一颤:“你、你还记得我?”
沈欢耸耸肩:“你是我放走过为数不多的猎物。”
多年的记忆在此刻交织,郑初脸色变换了好一阵,右手已经开始凝结的伤口,因为他用力攥紧方向盘,出血量更大了,滴答滴答的落在表盘上。
过了不知道多久,郑初才咬着牙关说,冷笑着说:“我上次能逃掉,这次一样能。你一定很纳闷,我那次是怎么逃出你们布下的天罗地网吧?”
“逃掉?”
沈欢冷笑:“上次你能逃走,是因为我不想跳化粪池。不过后来知道你是个连环杀人犯后,我还是有点后悔的,当时应该朝化粪池里丢颗手雷,可惜,当时我怕淋我一头大便。”
“你、你都知道。”
郑初眼角猛地一抽。
因为知道叶朝歌还活着这个好消息,沈欢心情不错,挺有耐心的解释道:“上次我们的任务目标本来就不是你,是那些个境外分子成员。所以你才有逃走的机会,不过这次不一样了,我的目标就是你们,你跑不了的。”
说着,沈欢开门下车,绕过车头坐在了副驾驶上。
郑初不会放弃任何希望,在他下车时就快速摆动方向盘想启动车子。
可车轮陷在沙子里,根本转不动。
他只好去摸索前面抽屉里的备用手枪,这是郑初最后的武器:一把威力巨大的沙漠之鹰。
郑初也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沈欢以为吃定他了,而且还得意的告诉他上次放跑他的真相。
殊不知,你的这份得意,会葬送你自己!
郑初心里怒吼着,在沈欢开门上车的瞬间拉开枪的包厢,狠狠扣下了扳机:砰!
随着一声大响,巨大的后坐力震颤的郑初浑身猛颤,握着枪的右手更是伤口复发皮开肉绽,鲜血开花,溅在他眼皮上,遮住他的安静,也让他疼得要命。
但郑初也兴奋的要命:我打中他了,他上车时没有闪躲,必死无疑!
毕竟,他们距离那么近。
除非沈欢是大罗金仙,不然吃了这颗子弹,必死无疑!
可兴奋,蒙蔽了郑初的神经,让他没发现自己右手皮开肉绽不是因为后坐力,而是因为手枪炸膛了。
炸出血花,是因为他炸伤太严重,他两只手都已经废了。
可郑初还没察觉到,正因为又一次逃出生天而得以狂笑呢:“哈哈哈,我说过,我能逃走一次,就能逃走两次!华国制裁不了我,我、我会自由的活下去,谁也别再想成为我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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