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究竟是什么人?!”
叶朝歌昏迷前,最想问的也是这个问题。
什么女人,能既优雅又残忍,既妩媚又狠辣?
她是被老头带来的,在德文威尔要对她施暴时,及时赶来,直接干掉了两人。
叶朝歌亲眼见到,这个比她还要漂亮妩媚几分的女人,亲手拖着两具尸体的头发,从仓库拖到外面,丢下大海。
两人脖子的骨头都被飞刀斩断了,被女人拖出去时,只有皮肉连着身体,好几次,叶朝歌都以为他们的脑袋会被直接拽下来。
看着这一幕的老头,都忍不住捂住了眼睛不去看这一幕。
叶朝歌更是恶心到哇的张嘴就吐。
刚吃下去的东西,几乎都吐了个干净时,满手血腥的女人走了回来,一记手刀砍在她脖颈上。
叶朝歌就软塌塌的晕了过去。
又是不知道多久的昏迷,等她又一次从头疼欲裂中醒来时,外面传来了鸡叫的声音。
天亮了,而她也不再船上了。
鸡叫,明显是从村庄中传出。
外面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叫声,也证明离开了大海。
看着眼前不同于仓库的陌生天花板,叶朝歌心儿一颤:难道我已经到了恐怖分子的大本营?
一幕幕回忆的画面涌上心头,想到各种死人的场面,叶朝歌又开始犯恶心。
可实际上她肚子早就空了,就算吐,也吐不出半点东西来。
更何况她现在是被捆在床上?
上次醒的时候,都没有捆着我,这次怎么捆住我了?
叶朝歌手腕被绳索勒着,自然很不舒服,活动了下时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体不像上次那样使不上劲了。
脖子也能转动,四下看去,就见这是在一个小木屋中。
纯木质的墙壁,木质的床板,装修看起来很古老了,窗户还是用油纸糊的,地板上的篝火也是很原始的那种坐地式的,上面用麻绳捆着铁锅垂下,正咕嘟嘟的烧着热水。
没人?
叶朝歌刚升起这个念头,木门就被打开了。
外面是绿树葱郁,看样子像是在丛林中,走进来的人,也和她昏迷前见到的人是同一个:都是这位漂亮到极点的女人。
“你醒了。”
女人开口了,声音淡淡的。
她穿着洋裙,和木屋风格大相径庭,身上也没有丝毫尘土,就好像在农村树林里行走,也一尘不染一般。
叶朝歌恨恨的看去,但在见到她平静的眼神后,又开始由衷的赶到恶心。
呛人着作呕的心态,叶朝歌哆嗦着问:“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或多或少,应该听秦轩提起过我。”
女人咯咯一笑:“对你们北非巨蝰组织来说,我就是库库尔坎的使者,我叫拉丝忒,很高兴认识你,亲爱的祭品。”
秦轩、库库尔坎、祭品。
这几个毫不相干的词组合在一起,让叶朝歌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再也压不住恶心了,哇的张嘴干呕了两声。
她为拉丝忒感到恶心!
拉丝忒不紧不慢的笑容收敛了些,凑过来抬手抚摸叶朝歌的脸庞,问:“你觉得我很恶心?”
她的手也很漂亮,不知道是用什么保养的,温软白嫩,简直像婴儿的皮肤,能掐出水来。
叶朝歌也是小说爱好者,她也经常看小说中形容一个女人皮肤好,用婴儿般的肌肤来形容。
可实际上现实中能做到这一点的,几乎没有。
即使保养再好的女人,皮肤也不可能一只如婴儿般水嫩。
因为人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是无时不刻不在氧化的,这种氧化是不可逆的,人包养的再好,也会随着年龄增长而皮肤衰老。
叶朝歌从小衣食无忧,身为女人当然很注重这方面的包养。
可就连她见过保养最好的女人,也没有拉丝忒一般的肌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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