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
当晚,两人并肩躺在床上,把手举在空中交叠一起,相互欣赏着中指上小小的东西。
“我看看你的。”顾珩说。
刘远把自己中指上的拔下来,递给他。
顾珩拿着那枚戒指一转,果然在内壁看到了一个H。
“真好看。”他轻轻开口。
“有那么好看麽?”刘远笑着说,“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戒指……我第一次做这东西,做得不好,你就将就戴着吧。”
顾珩不同意这个观点,他仍怜爱般地反复摩挲着,“我挺喜欢的。”
“喜欢就好。”刘远吻了吻他的头发,“本来想做无名指上的,怕你又担心同事会起疑。中指代表着名草有主,你这个主嘛,就是我了,我看谁还那么不长眼来跟我抢。”
顿了顿又道:“等我毕业了,就正式给你戴到无名指。”
顾珩笑了,把刘远的手拿过来,重新给他戴进去。
“还挺紧的。”
“我专门做紧了点。”刘远转头看他,“不准脱。”
“不脱。”顾珩满目柔情地望着那枚戒指,“戴上就不会脱了。”
刘远也笑了,那时候的他只沉浸在温情和欢愉中,还没理解顾珩这句话的意思。他一向给顾珩许诺了太多太多,多到连自己都慢慢忘却了。
可对于顾珩来说,那些话都被他如视珍宝般地放进了内心深处的匣子里。
自从那天顾珩戴上了“不会再脱”的戒指,后来几天里,翻书,写字,按鼠标,都会有意无意看一眼那个反着银光的东西,越看越喜欢。
原来手指上有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牵制着,弯一下关节就能感受到它的存在,是这么美好。
而那天的那句话,等刘远真正明白,已经是几年以后了。
生活如水般脉脉流淌着,卧室的窗外的栀子树又开了花,暗绿绣眼鸟也回来了,暑假如期而至,由于刘远要去公司实习,于是两人商量去青海湖故地重游的计划只能就此失效,刘远颇有些失落。
为了安慰他,顾珩提议一起去商场逛逛,自己出钱给他买一套西装,以此鼓励“我们家孩子开始上班”。
刘远对这个提议倒是十分满意,他和顾珩很少出去逛街——主要是两人对逛街事业都不感兴趣,冷不丁来一次还颇有一番乐趣。
两人买了一杯大杯冰咖啡,一边喝一边在商场里漫步,冷气吹得人很惬意,刘远走进一家男装品牌就开始试起来了,店员小姐见他身高马大活生生的衣服架子,立即热情地拿出了十几套逐一摆放在他面前。
顾珩捧着咖啡坐在沙发上,见刘远一次次从试衣间走出来,每次都让自己眼前一亮——这孩子穿上正装以后高大成熟了不少,整个人都透露出神采奕奕的风采,肩宽背直,一身套装被衬得熨熨贴贴。连他的心里都偷偷地冒出一个害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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