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他不说出来,是知道自己一旦说出,大家绝对会把他当危险分子对待。为了降低其他人的防备,他选择了较好接受说辞。
只要他不把自己干过的事情说出来,谁知道他害了冯黎呢?
建筑第七层,辛诺用槌头把冯黎砸了七八下,放了满满当当的血液在水箱中。
当电梯自带的水箱被填满,电梯终于开始运行。
辛诺把槌头和冯黎当破烂一样一丢,等着电梯降到第六层。
他在第七层耗费了太多时间,也不知道那些人现在究竟到了第几层。
万一落下太多可不好。
正值辛诺心思百转之际,被他砸晕的冯黎迷迷糊糊醒转。
年轻人恢复力高,辛诺又没有下死手,竟然让冯黎很快就醒过来。
又或者说冯黎一直就是有意识的。
他曾经受过比这更严重的冲击,照样还是活下来了。刚才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冯黎被辛诺一槌头搞晕,但只是突然受刺激暂时失去了身体的控制权,并非真正晕倒。
时间流逝中,冯黎身体虽然随着血液的流淌变得冰冷,但他的头脑愈发清晰。
谁害了他,他就报复回去。
所以冯黎悄悄握住了槌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暴起伤辛诺。
辛诺没有防备,谁会防备已经失血过多“晕倒”的人呢?
辛诺没有想要弄死冯黎的想法,但冯黎却存了搞死辛诺的念头。
三四十岁的混混和十几岁的混混生起气来谁更可怕?答案当然是十几岁的混混。年轻气盛的小孩子不讲究法律规章,往往凭借意气行事。
气头上来了,多年的思想品德教育化作灰烬,冲动占据大脑。
冯黎下手,让辛诺头骨凹进去一块。
他不学医,不知道这样的伤势是个什么程度,但缓过劲来的冯黎意识到——都成这样了,估计活不下来。
也就是说,他杀人了。
再生气,现在恢复意识的冯黎很快感到后怕。
冲动杀人该怎么判?
加上之前他对何亦可的见死不救……
被冯黎拿在手里的槌头开始颤抖。
不、冷静、冷静。
冯黎观察四周。
现在在电梯里面,只有辛诺和他两个人。电梯里没有监控,没有人能够证明辛诺是他打伤或者说打死的。
只要他不承认,就没有人知道。
冯黎胀满红血丝的眼睛盯着辛诺。
唯一有可能说出冯黎害了人的,就是辛诺了。
他得解决这个人。
再一再而不再三,冯黎拿着槌头有些犹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