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妈妈的脸色募地变了。
乐越接着道:“是这样,我家姥爷有位好友就叫李庭,此人在十几年前去外地跑一笔买卖,从此便一去不回,我家老爷一直在找寻他的下落,今日突然听说,十几年前与玉翘姑娘结识的商人叫李庭,老爷便差我等向妈妈打听一下。”
周妈妈脸色呆滞:“难道……那个……李庭……真的是死了,所以才一去不回?”
乐越目光一闪,“周妈妈,不知你能否详详细细地告诉我,你认识的李庭相貌如何,多大年纪,如何与玉翘姑娘结识,离开时有没有说,要去哪里?”
周妈妈目露回顾之色,沉默了片刻,道:“小哥,你们要找的人,真的叫李庭?不瞒你说,李庭把我家玉翘害成这样,我心里巴不得他死,但,若他真是你们要找的那人……唉!我家玉翘认得那个李庭,是在十八年前,当时玉翘红得烫手,连知府大人都微服来瞧过她,什么大人物没见过,李庭就是个贩布的,在喜欢玉翘的人里头,根本排不上趟。也不知道她怎么就看上了他……不过,那李庭是个小白脸,虽然是个卖布的,长得倒像个读书的,白白净净,当时年纪也就二十余岁,胡子都还没蓄,俊俏斯文。总之,玉翘就被他勾了魂去了,客也不接,除了李庭谁都不见,还说李庭要娶她。我当时就和她说,这是来逛窑子的男人惯说的话,信不得,可她偏就不听……”
说到此处,悲从心中来,用手帕擦了擦眼角。
乐越在桌下暗暗握紧了拳,十八年前,恰好是血覆凃城之时。
静默的许久许久许久之后,琳箐喃喃道:“原来…你在这里…有个相好……”
乐越像条死鱼一样地张了张嘴,他怀中那抹桃红抬起头,用颤抖的手摸上他的脸:“李郎——”乐越再度愕然。
抱住他的这个女子虽然做少女打扮,但厚厚的脂粉遮盖不住已枯槁的容颜,眼角与嘴边都有深刻的皱纹,插满珠翠的鬓发枯乱,掺杂着银丝。唯有注视着乐越的双眼充满着少女的气息,异常明亮。
她,是个年岁不轻的中年妇人。
乐越结结巴巴地道:“夫…夫人…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那妇人枯瘦的手在他的脸上摩挲:“李郎,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李郎——”她的手指冰冷,长长的指甲涂成朱红,乐越有种被古墓中的千年僵尸抱住的错觉。
从街道对面大步流星奔过来几人,其中有两三个大汉左右架住那妇人的胳膊,将她从乐越身上剥下来,向后拖去。
妇人尖叫一声,以不可思议的力量拼命挣扎:“放开!你们放开我!李郎!李郎!”
和那几个大汉一起奔来的一名老妇挥着手向乐越福了福身:“这位小哥,对不起,让你受了惊吓,老身给你配个不是。请去我们楼里喝杯…”目光向四周一扫,用帕子半掩住口一笑,“啊呦,看来小哥和后面的老爷与夫人是一起的,那可就不便请你到我们楼子里了。这该怎么办好?”
乐越有些楞征,但看着这名老妇的打扮谈吐,已经猜出了八九分,干笑道:“这位妈妈不必客气,在下没什么大事,哈哈,你还是快将这位…呃,这位……夫人带回去吧。”
那名被擒住的妇人一直死死地盯住乐越,用力挣扎,呼声一声比一声凄厉:“李郎!李郎——!你为何不肯认玉翘?你们放开我!李郎救我!”
正向乐越陪笑脸的老妇人神色一变,蹬蹬几步走到那妇人面前,啪地甩了她一耳光:“告诉过你多少回,那姓李的有娘子!十几年前就把你扔了!三天两头倒街上号丧!再豪撕烂你的嘴!”
又转过身,表情再一变,又是一副殷勤的笑脸:“这位小哥,老身就先把这个疯婆娘带回去了。真真是对不住,你大人有大量,别和个疯子计较。”挥挥手指挥三个大汉拖着那厉声嘶嚎的妇人走了。
乐越愣怔怔地看着那群人拖着疯妇人进了对面的一栋楼内,那栋楼悬纱帘挂彩带,门匾上题着三个大字——眼儿媚。
面摊老板到:“唉,小哥,那个疯妇人三天两头就回来街上闹,今天是你赶巧了。”
乐越了然地道:“那位妇人是…”
正在下面的老板娘接话道:“是那楼子里的妓女,疯了十几年了。”
乐越等人在小桌边坐下,一边等面,一边听面摊老板娘讲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