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其实并不复杂,在放倒了不知名的偷袭者后,青年把褡裢里的一把小刀拿出来,把自己的兜裆布从中间分开,然后系成了阔腿裤。接着他拖着那个人,一路到了田垄边的沟渠那里,用拖痕盖掉了自己的脚印。
最后他跳下半米深的沟渠,往下走了十来米,停在了后方几棵树的位置。
这里的田垄周围,多少都种了树,而且大多结了果子。时维只用肉眼看,都能发现其中的一些,是这几天出现在饭桌上的。
他爬的是颗水泥球树,就是第一天阿李给他看的,长得像多棱体的水泥砖。
后来时维才知道,那种树的学名叫锰膏,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主食。
生吃也可以,当然味道就一言难尽了。
总之,当时时维爬到那棵树上,让自己彻彻底底被叶子挡住了。
这棵树所在的田地,在阿李那片的下面。而只要没人在树干下仔细朝上看,都不会发现异样。
而以时维之前大着肚子的情形,除非他是个猴,否则绝对没法爬树的。
他就这么在树上蹲了几个小时,期间听到了阿李的呼喊,然后是来回找人的动静。
等到天擦黑的时候,对方终于停止了没结果的寻找,包括田地里其他干活的人,陆陆续续回去了。
时维又蹲了会儿,然后在树上摘了个果子,轻手轻脚爬了下去,最后沿着小路回了森林。
他在外面游荡了七天,文明不够发达的好处就是,深山老林里吼一嗓子都没人听见。不过他也没敢跑的太深,万一遇上些太过奇怪的虫蛇,或者迷的找不到路就尴尬了。
所以这七天里,时维除了吃饭睡觉,主要进行三项活动:
观察自然人文,把自己晒黑,以及学习剃头。
剃头的小刀,是从褡裢的工具里拿的,阿李一般用它削果皮。而这项技能对于非专业的现代人来说,难度大概和用刀挂脸差不多。
时维削皮削树枝,还拿意外捡到的鸟刮毛做实验,用了三天才敢往自己的头上试。最后的成果不好不坏,虽然没刮破皮,但手感也完全称不上光滑。
不过勉强能糊弄人了。
在他玩躲猫猫的几天里,尤其是开头两天,阿李和几个人来地里找过一圈,包括周边的林子,但最终一无所获。
显然,一方面由于面积太广,时维的躲猫猫也玩很溜。另一方面没人觉得,“宠物”是自己跑掉的。
这种思维的死角,让某人安然在林子里晃足了七天。
等到皮肤被晒黑了几个色号、头皮看起来也比较光滑,他终于敢去部落边上通往外面的必经之路上,躲在暗处观察来往的行人。
又是五天之后,某架在几个村子间来回运货的小车,车主在装卸物资的时候,和一双藏在箱子里的眼睛对了个正着。
车主:“……”
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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