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左腿,用的是木头做的义肢,而他刚才捡骨的时候,确实是摸到过一根约莫手腕粗一臂长的光滑的木棍,因为萧潇交代他,只需要“捡”骨头和金银玉石一类的陪葬品的缘故,所以他并没有将邓夫人的“左脚”也一并“捡”起来。
他连忙摸到木棍,抄在怀里,试探着再往棺外爬。
这一次,阮暮灯顺利地翻出了棺材,再也没有被墓主人拉脚踝了。
次日清晨下起了小雨,萧潇亲自给新棺下了钉,让工人们扛到新坟里埋好,又主持了封土立碑的仪式,最后叮嘱谢老板,若想山庄万事泰平、生意兴隆,清明中元不要忘了给邓夫人上香烧纸,这事儿便算了了。
“我们明天回A市吗?”
阮暮灯坐在床沿上,一边用熟糯米揉搓脚踝,一边抬头问自家师傅。
他今天没跟着一起去看迁坟。
捡骨时被邓夫人抓的那两把,果然十分厉害。
那毕竟是个修成幻身的厉鬼,身上阴气极重,回到住处,在灯光下仔细一看,阮暮灯左脚脚踝那一圈儿不止肿成了个馒头,而且伤处已经开始泛黑,显然是尸气侵体,一碰就疼得钻心。
萧潇当时就气得咬牙切齿,大骂那老妇下手太狠,竟然让他的宝贝徒儿伤成这样。
没办法,只好让人用柚子叶水煮了一大锅熟糯米,给阮暮灯搓揉脚踝。
还好尸毒拔除起来并不困难,揉光整整一锅糯米饭之后,阮暮灯的脚踝除了还有一些红肿之外,已经不怎么疼了。
“不,我们还要在这里多留两天。”
萧潇端着一盆柚子叶水进来,浸湿一条毛巾,也坐到床沿上,抓过青年还黏着饭粒的脚丫子,搁到自己膝盖上,用毛巾给他擦脚。
阮暮灯的脚跟触电似的瑟缩了一下,想接过毛巾自己来,却被萧潇抬手挡开,很自然地替青年擦拭着伤处。
“为啥还不回去?”
阮暮灯垂下眼睛,看萧潇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一根一根趾头地给他擦着脚,睫毛轻轻颤动,喉结滚动两下,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是还有什么事吗?”
萧潇将毛巾丢回到盆里,又从包里翻出一盒半透明的药膏,给阮暮灯涂抹红肿的脚踝。
“你这次吃了那么大一个闷亏,怎么能不在别处找补回来。”
萧潇的指尖触感很软很滑,不断在阮暮灯的皮肤上打着旋儿,揉化那层薄薄的膏药。
青年比他略高,此时从这个角度自上而下去看他的脸,只觉得萧潇眉形极是漂亮,只是眉色略有些淡,细碎的刘海耷拉下来,琥珀色的眼睛被睫毛遮住大半,却掩不住眼底一层潋滟波光。他眼角一颗鲜红小痣,唇角噙着一抹笑意,整个人柔软得……让他……
……让他好想将人搂进怀里……
只是阮暮灯没有这个胆量。
他不敢冒犯自家师傅。
这人从来胸有沟壑,这人惯常高深莫测,他身上有太多的秘密和太多的谜团,从来不让人看透,偶尔从指缝里露出几招本事,似乎都成了在无形中划拉出的界限,让青年觉得,自己还差得很远……
“放心,我自有打算。”
萧潇给自家徒弟抹完药,站起身,端起用过的水盆,临出门前,他扭头朝阮暮灯眨眨眼。
“明儿晚上,咱们去凑个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