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她的胳膊被小心翼翼的碰了下,林琅先是一吓,而后偏头一看,小男孩一双清澄明目正望着自己,之前林琅与王鸭子商量好彼此各守半夜,博之年纪太小,便让他睡个整宿,可如今见他黑白分明的双眸清明一片,想必也是一直没有睡着。
实际上两人都十分疲惫了,可又因心情烦躁而睡不着,这一夜真能睡得安稳的,也就是毫无牵挂没心没肺的王鸭子了。
林琅低头问他:“怎么了吗?”
博之小手轻轻握住她的胳膊,声音软绵又好听:“姐姐不怕,我会保护你的。”
林琅听后一愣,随后心中缓缓升腾一股细细的温流,半响又不免哑然失笑。
他还是个没张开的小孩子呢。
之前情况危急林琅没太注意,如今细细一看,觉得他果然是个俊俏的小男孩。
博之长得很好,乌云暗夜,月光稀疏,仍能从点点星光中看出他的眉清目秀,他说话好听,性子文静又乖,一双湿漉漉的黑亮眼睛望着自己的时候,像一只懵懂又乖顺的小奶狗,很小很小,却还忠心的保护主人,这联想猝不及防的触动了林琅封存已久的记忆,再想起时,心头依旧哀痛,她缓了缓情绪,目光与博之对视,问道:“要去那里,你怕不怕?”
博之先是摇摇头,少顷,抿着红润的嘴巴几不可见的点了下脑袋。
这可爱的反应令林琅想笑,可她并没有,道:“……那你也要去?”
博之回答的简单又坚定:“我的母亲还在那。”
倘若连一个弱质幼童都能在曾亲眼目睹过匪徒的恶行后仍选择前行,那她又有什么理由逃避呢,林琅心里清楚,贸然前去匪窝无异于送死,可如果自己连试试都不愿意,她一定会恨自己。
就算前路荆棘密布,她也要劈开一条道!
“姐姐是要去救你的妹妹吗?”博之还记得林琅问杏儿的事情。
博之是个小孩,林琅没什么提放,直接摇头道:“我没有妹妹,我的母亲和哥哥都在京城,你今天看到那两人,一个是我家的老仆,一个是我的丫鬟,可我与他们一起生活很久,如同亲人,所以就算再怕,我也要去救他们。”
博之听完没有回话,眼神中透出几分不理解的迷惑,对于他这种身份地位的人,实在无法理解林琅为了些不相干的人舍弃性命,毕竟那些不过是下人罢了,死了可以再换,无利可图,何必拼上宝贵的性命呢。
林琅看出博之的疑惑,她一直想不出办法救人,干脆和他说说话,权当开拓思路。
少女清幽悦耳的声音在暗夜中淡淡响起:“我家是农户,在我像你这般大的时候,很是喜欢出门玩,可邻居家的孩子都不喜欢我家,又被大人教唆的总欺负我,所以我每每出门都是独自一人,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小朋友,你猜是什么?”
博之眨了眨黑亮眼睛,注意力转移,幼儿活泼的一面展现出来,新奇的问:“是什么呀?”
林琅被他可爱的反应逗得一笑,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博之的头发又软又滑,她禁不住又摸了一把,道:“是一只小白狗。”
时隔近六七年,她还记得那只小狗白亮的毛色,眼睛和鼻头一样黑黑的,耳如元宝,舌头红软,舔她的手时,她会被痒的咯咯笑,每当这时,小狗就会躺下翻出粉粉的肚皮让她摸。
这只无主又乖巧的小狗成为年幼的她最好的朋友。
博之听到这里喜不自禁地举起小手在空中比划,笑盈盈道:“我家里有一只八哥鸟,也是我的好友,每当我不高兴,他就会陪我说话,可好了。”语中自豪非常。
林琅听得一愣,暗想博之家中到底什么情况,难过失落时竟然只有一只八哥作伴。
博之想到自己的八哥鸟,第一次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可爱极了,分享过后,问道:“姐姐,你的朋友也在家吗?”幼童单纯,说话最为直接。
林琅心口一疼,苦笑道:“没有,我那时没有将它带回家,我觉得它是独属于我的小秘密,不想告诉任何人,只是每天偷偷出来给它带吃的,后来,后来……”她的声音变得低喃起来。
***
后来,邻居家的孩子突然有一天齐聚到她家门前找她去玩,她受宠若惊,开心极了,和他们玩了一整天,约好第二天去河边抓鱼,兴奋的晚上都没睡着,哪里还记得她的小朋友呢。
第二日,她穿上自己最喜欢的衣裙,跟着他们去了河边,没玩多久一个不注意,猝不及防的被人抓住脑袋按在水里,她奋力挣扎脱开,满头满脸的水,迷迷蒙蒙间发现一群孩子围着自己,随后如同密雨般的十字朝自己投射袭来,还有不断的骂声:外来的快滚!走啊,讨厌死你了!
还有很多很多难听的话,她记不清了,那时她被推倒在河边,浑身湿漉漉的狼狈不堪,那群人却在笑,仓皇要逃离的恐惧心情占满了她的大脑。
她不想和他们玩了,想回家也不行,他们一起按着她,如同铁壁铜墙,而她不愿让他们看笑话,咬紧了嘴巴不肯哭。
最后,是她的小朋友救了她,小白狗身子小小的,叫声却十分尖利,龇牙做凶狠状,在孩子眼里已是一头猛兽了,它轻轻一跃咬伤了为首大孩子的手背,血一下子喷涌而出,吓坏了一群作恶的小孩,他们瞬间如同鸟兽散去,各自奔跑回家。
待欺负她的人没了,小狗睁着一双水润的黑豆眼睛走近她,软软的哼了两声,温软的舌舔了舔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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