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无论当初花费多大气力培养的棋子,都会被他毫不犹豫地丢弃。”
“不,你们的人先不要出现,他非常警觉,有任何一点风吹草动就会销声匿迹。如果他又蛰伏起来,我不想再等个一两年。”
“我知道,这次不同以往,我会比之前,加倍的小心。”
——
由于血流得到处都是,在鉴证科取证完成前,庄笙都不能进屋下脚。他与史柯站在院子的围墙下等待,这一次,史柯抽烟抽得更厉害,沉默地抽完两根烟才哑着嗓子开口说话。
“凶手,到底有几个?”
第一起案子,入室杀人肢解,第二起第三起都是开膛剖腹。而这是第四起案子,死者虽然与前几次的受害者类型都不相同,可不仅被剖腹,同时还被肢解。现场弄得鲜血淋淋,标记涂得到处都是,简直——就像两个凶手在狂欢一样。
这样血腥画面的冲击,让受害者儿子乍一撞见,顿时吓得肝胆俱裂,惊尖声冲破屋顶。才踏进门口腿便软得迈不动,扶着门框吐得天昏地暗——那样的情况下,哪里还有心思去关注凶手长什么模样。
所以这一次,虽然有人直接撞见凶手作案,但那名目击者此时还躺在医院里,被吓得神智不清,恐怕需要做好长一段时间心理治疗——即使那样,也不知道能不能完全康复。
庄笙勉强把心神从刚才的血腥场面收回,但虽然只有匆匆一眼,那里面所有细节却仿佛都已经印刻在他心里,现在如一帧帧画般在他面前闪现。
每一滴血喷溅的大小和方向,每一块内脏和肢体的摆放位置,甚至墙上那些涂鸦的形状和数量,都被放大,清晰地呈现在他脑海。
之前想不通的问题,此刻霍然解开。
从来没有几个凶手,凶手——
“只有一个,一直是一个——但,也可以说,至少有三个以上。”
——
房间里依旧光线昏暗,一个人发了疯似的打砸房里的物品,他一边砸一边大声叫喊道:
“你们都疯了,你们都疯了!明知道这几天警察多,为什么还要出去杀人?这次好了,被人看见了,就等着警察来抓我们吧!”
他气呼呼地发了顿脾气,忽然平静下来,面对墙壁,弯腰从地上不知捡起什么,拿在手里轻轻擦拭。一边擦,一边慢条斯理地说道:
“急什么,你不也看得很开心?没有我们,你能有现在?看来你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又蠢又浮躁,懦弱自私的本性丝毫未改,专做过河拆桥的事情。”
他顿了顿,举起手里的东西对着灯光照了照——那是一个头骨做成的碗,还是半成品。他把头骨擦干净,小心摆放在旁边的木架子上。
抬头的刹那,露出半张染血的脸,像是喷溅上去的,血迹已经干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