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和文学作品中反复出现的连环杀手,民众耳熟能详的变态杀人狂。
所以,这一次,又是一起模仿杀人吗?那么,是出现了两个模仿者,还是同一个人,模仿了两起凶案?
庄笙来到案发现场时,后面跟着孟衍,是孟衍开车将他送来的。下车时,看到血淋淋的现场,孟衍动作一顿,搭住庄笙推开车门的手。
“笙笙,如果太勉强,回去也没关系。”
庄笙回头冲他笑了笑,“你不是才要教我吗?我又怎么能未战而逃。”
看着庄笙慢慢往血腥现场走去的背影,孟衍一时之间心里五味杂陈。不知道是把庄笙护在羽翼下远离所有黑暗好,还是放他自由飞翔经历风雨好。
看到庄笙过来,史柯也注意到了孟衍的车,见只有庄笙一人走来,随口问了句,“孟二哥也来了吗?怎么不下来看看。”
庄笙淡淡扫他一眼,“他还在休养,暂时不接案子。”
史柯:“……”
之前不也接了吗?再说,这人都到现场了,下来看一眼又怎样,有那么脆弱吗?
庄笙没管史柯在想什么,径直走到尸体旁。仿佛顿了下,神情倒没什么变化。
“开膛手?”庄笙一眼看出现场特征,史柯在旁略有些激动地说道:
“是吧,是吧,我也看出来了,这又是一起模仿杀人案,模仿的还是大名鼎鼎的开膛手。不过,是不是同一个凶手还不确定,但是的可能性更大。”毕竟在同一区域出现这种级别的凶杀案,是两名凶手所为的概率非常小。
庄笙没有接史柯的话,现场走了一圈,将各个细节纳入眼底,末了眉头微皱,“少了一只耳朵和鼻子,一半肝脏也不见了。”
史柯点头,“在附近找了下没找到,看来是凶手带走了。”说话时视线落在那具尸体上,虽然免不得还是被那血腥惨状激得胃酸翻滚,却是有更多不忍。
庄笙绕着尸体走了一圈,看了看周边环境,然后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小庄,你去哪里?”史柯在后面喊了一声,庄笙充耳不闻,自顾往前走。史柯皱了下眉头,刚要跟上,便见孟衍打开车门,跟在了庄笙后面。
“不是说不下来吗?”史柯小声嘀咕了句,便没再去管,继续勘察现场,寻找附近看有没有目击者。
庄笙一路走出巷子,在前面街道停下,他左右看了看。往左去是更荒凉的旧城区,往右去则是繁华的新城区,临街一片歌舞厅和酒吧。
死者身上没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但从衣着与随身物品,可以判断出她大概从事什么职业。那么,夜间揽客应该会往热闹些的地方去,比如酒吧。
孤身一人走在巷子里,或许她是要去前面的某家酒吧,又或者是想守在门口。无论哪种,她从这条巷子走过去,必然经过一段人烟稀少的路程——但,即使人流量少,并不代表就完全没有人。尤其那个时间点,正是一些人出来玩的时候。
凶手是把死者带到更僻静的垃圾存放处杀掉,那便意味着,他接近死者时或许会有人看到。
庄笙环顾四周,现在已是早晨,这条街道反而显得有些冷清。两边的商铺门都关着,现在那条巷子的两头拉起警戒线,路人看不到里面真实的情况。
宁静的早晨,有人推着推车开始卖早点。上班路过的人会停下来买一份,然后步履匆忙地继续奔赴不知名的方向。而昨晚狂欢过的人,现在都还在睡着,没有醒来。
正思考出神的庄笙,忽然脸颊被一个气呼呼的东西碰了下,他惊醒回头。
“早上要吃早餐,不然血糖低会减缓思考速度。”孟衍提着一袋包子,将豆浆递到庄笙手里。
庄笙愣愣地接过,还没有从案情分析中完全回过神来。孟衍索性把吸管插入杯口,直接送到庄笙嘴里,“喝吧。”
庄笙眨了两下眼睛,似乎终于反应过来,两手捧住豆浆杯,一口一口地抿起来。
“不要光喝豆浆,吃点包子。这附近没看到有卖灌汤包的,就给你买的小笼包,可以么?”
庄笙喝着喝着,思绪又转到案子上,只分了一点心神给身边的孟衍,反应的速度便稍微慢了点。闻言顿了顿,慢吞吞地说道:“也不是总要吃灌汤包的。”
再好吃的东西,如果一直吃的话,总会吃腻的。这个道理,庄笙还是懂得的。
“那就好。”孟衍勾唇一笑,捏了个小笼包喂到庄笙嘴里,看他脸一鼓一鼓地咀嚼着,心里感到非常的满足。
庄笙一边吃早餐,一边思考案情。不知是不是真的因为吃了东西的缘故,他感到自己的思维比刚才更清晰了些,思考的速度似乎也加快了点。
难道早起不吃饭,真会低血糖降智商?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庄笙捕捉到了另外一道亮光。
若凶手真是完全模仿开膛手杰克,那么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凶手应该也不会漏过。
写信到警署公然挑衅。
现在毕竟不是以前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了,如果现在这个凶手还敢这么干,他必然会留下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