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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风哥那个我没钱”
“靠,老子上次给你的金币呢?干什么用去了?”
在王风如此大声的咆哮下,伦多哪里还敢说话。低着头红着脸,眼睛瞄了瞄大胡子的方向。
大胡子早就从两人的话中听出了些许端倪,不等王风发难,赶紧将他那矮小的身材向牛头人堆里一躲。别说,王风一眼瞟过去还真没发现他
衣服还是要买的。既然有求于伦多,多花两个钱王风还是不在意的。在给伦多买了一件崭新的虎皮棉袄之后,又丢给了大胡子一笔可观的数目,让他带着牛头人继续逍遥自在,王风便和伦多开始出发了。
王风早在几个月之前就伦多比试过脚力,这小子耐力非常不错,加上他归心似箭。王风也急于想证实一下心中的一些想法是否能够实现。两人才一出新月城,就大踏步流星的朝北部奔去。
经过这段时间的练习,那本真实之冥想王风练的已经小有所成。每到晚上睡觉的时候,他都会不知不觉的沉浸到那种难以言寓的空旷境界里。不仅如此,他发现只要冥想一两个小时,就像已经睡过十多小时一样,困意倦意全消,所有的精神都恢复到最佳的状态。这让王风狂喜不已,起初他以为这种冥想术只是一本简单的东西,能让人的感官嗅觉稍微优于常人而已,但随着练习时间的增长,他发现真实之冥想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简单,这才练了近一个多月而已,自己就已经能听出很远地方极细微的声音,就像上次在沙漠荒原中听到强盗的心跳一样。在十分嘈杂的环境中,他也能丝毫不受影响的听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像夜晚百兽齐啸的环境里,他能分辨出哪种声音是不远处树后一种昆虫爬动时带动树叶的萧萧声。
除感官和嗅觉变的极为灵敏之外,王风还发现自己的整个身体就经受了某种奇怪的变化,就像在魔法学院他能预测哥黎加和布莱玛出手的动向一样,自己的眼睛和出手速度都变的极快。沉静时,他几乎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爆繁,又觉得自己的耐力像是使不完一样。浑身的每一处肌肉仿佛都具有了灵性,跟自己内心的意识互相配合,能够在正确的时间做出最正确也有最有力的动作。而这一切的改变,皆因练习了那本真实之冥想的后果。从一开始的报着无聊学着看看无所谓的态度,到现在的狂喜和敬畏,王风渐渐意识到这绝对是种深不可测的东西,皮质手札扉页上的那句话,以及圣骑士对他的忠告:“欲望是使人堕落的根源,贪欲则是引领你进入地域的魔鬼。”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王风哥,我们来比比看谁跑的更快。”
伦多挑衅的话语将王风从思绪中拉了回来。盗贼是这个世界上所有职业中短距离奔跑最快的职业。他们的特征就是身体灵活轻巧,动作迅疾敏捷。虽然在奔跑上耐力要远远不及战士和猎人,但论爆发力,他还是领先与前两者的。
说话的时候伦多已经率先跑了出去。看着伦多的背影,王风暗笑。上次跟伦多跑了个平手,看来这小子还挺记仇,还不服气。想必这段时间呆在火熊里应该是能力又提高了不少。看那拼尽全力的架势,似乎是不把自己远远的甩在屁股后头不肯罢休了。
王风也不多想,正好趁机检验下自己的身体到底有高的爆发力和持续力。遂迈步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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