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朗把手里拎着的一大堆水果递过去,在门口蹭蹭鞋底:“不冷,开车,不了,我晚上有约,我哥呢?”
“来啦来啦,别催。”影帝大人一身肌肉,在外面再怎么红,在家里也就是个干力气活的,从酒窘里搬出一堆货,“刚才你在电话里问我什么?”
参朗赶紧上前帮把手:“就是你的那个披头士,还在吗?”
影帝大人一脸懵逼,想了好半天,才问:“《yesterday》那张专辑?”
“什么呀,我说你家酒庄收藏的那瓶‘披头士’,什么专辑你胡扯什么呢?”参朗急慌慌地问,“问你呢,卖出去没?”
大影帝半天没动静。
显然不在一个频道上。
明嫂嫂歪头想了想,“小朗,你说的那个是……PETRUS?”
参朗点头:“对对对,还是嫂嫂又美丽又聪慧,披头士,我哥从玻璃国带回来的那瓶红酒。”
披头士?玻璃国?
影帝大人捂住胸口。
明轩像被人侵犯了神圣信仰和做人原则似的,突然冲过来,掐住参朗的脖子,前后摇晃着,撕扯着嗓子:“老弟,你长点心吧,再怎么说,你也是影帝的干弟弟啊,帕——图——斯!不是披头士。”
“帕”字说得太狠了,喷了参朗一脸的口水。
明轩怒吼:“法语叫做bai-te-hu-si,我从波尔多带回来地!波尔多!不是玻璃国,你真的是有二十多万粉丝的网红吗,网红不是都很小资、很作、很讲究的吗?”
参朗被晃得头晕:“随便了,卖出去没?”
“没有。”
“脱手不?”
“干什么?”
“卖我呗?”
“你?”
“对。”
明轩愣住,嘲讽地笑了:“你是我亲弟,说实话,卖给你,不如卖给膝盖骨。我怕对不起那瓶酒的价值——你喝红酒,我又不是没见过,上次那瓶,你就跟喝葡萄汁儿似的,心疼死我了。说正经的,你有正经事没,没事咱哥儿俩就去喝点……”
参朗不乐意:“哎哥,你怎么损人呢,卖我怎么了?我很正经地在问你,到底卖不卖?”
明轩听他口气,不像开玩笑,压低声音确认道:“你,真的想要?”
“我要。”
“你对酒不是不讲究吗,能喝就行,你要干嘛?娶媳妇儿?摆酒席?送礼?订婚宴?”
“呃……差,差不多……说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
参朗脸红:“追,追求,那个,心上人。”
明嫂嫂“噗嗤”一声笑了,“还心上人呢,臭小子,可爱的你,”这么笑骂着,抬手揉了揉参朗的头:“我去看账,你们兄弟俩慢慢聊。”说着就避到了店前。
明轩皱了皱眉,给参朗使了个眼色,带他来到了待客室,门刚关上,就问:“那个姓许的,最近好像挺火的,你们黄了?”
参朗低下头,笑了笑,笑得极为勉强,“早就出了问题,他……他,他有别人了……”
明轩:“劈,劈,劈腿了?”
“嗯。”
“…………”
也就是说,我弟被搞绿了?
绿了?
“妈的!!!我就知道,那小子不是个省油的灯,当年我就提醒过你!放在古代,那小子是要被浸猪笼的,妈的,他拍戏呢?我去探探他的班,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