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回头看了一眼昏昏欲睡的白殿,知道这是最好的选择,于是点点头,对楚央说,“我们走吧。”
楚央想了想,忽然进屋,从自己的行李箱里翻出来一个新买的用来伪装学生身份用的笔记本,还有一根圆珠笔,有点尴尬地走到赵岑商面前,“我一个朋友是你的粉丝……能不能麻烦你帮我……”
话还没说完,却见赵岑商直接将本子接了过来,“签名是吧,你想让我写什么?”
楚央哪里知道应该写什么,“呃……她叫祝鹤泽,也是个唱歌的,可能就写类似加油这类的话?”
赵岑商见他一头雾水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一声,龙飞凤舞地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大字,还画了一个小桃心,递给楚央。
楚央一看,只见上面写着:我会努力成为一个值得被你喜欢的男人——赵岑商。
妈呀……天生就会撩的人,真的不一样……当初在乐团里最受欢迎的宋良书就是这种人,而自己却永远也搞不清楚如何才能搞个人设吸粉……
赵岑商派的人将他们送回市区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楚央怕林奇疲惫,便自己背起白殿,和林奇一道把他送回自己的公寓。白殿的住处虽然没有林奇家宽敞,却收拾得十分典雅,弥漫着一股子旧上海的风情。楚央注意到他的卧室里有一座整间屋子那么大的进入式衣柜,里面满满当当挂满了男装女装假发配饰,不同种类不同风格,就连鞋也有专门的墙收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单独的化妆间,里面满满当当摆着各式瓶瓶罐罐,简直如化学实验室。
白殿头一沾枕头立马就昏睡了过去,人事不知。林奇熟门熟路地从白殿床头的柜子里拿出一只似乎已经烧了一半的熏香蜡烛,用打火机点燃,“这个可以提高他的睡眠质量,有助于他精神的恢复。”
楚央隐隐明白,不同于林奇耗费的是青春和生命,白殿使用那些虫子的代价,是耗损精神,之后会进入昏睡状态。
不知道赵岑商身上有没有寄生什么圣痕,又有什么样的代价。
他和林奇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六点了,楚央去冲了个澡,出来的时候却发现林奇已经歪在沙发上,连被子都没盖就睡着了。馒头就趴在他旁边,和他紧紧靠在一起。
楚央本想叫醒他让他回屋睡,可是看到对方眼睛下明显的青紫和细纹,又将手缩了回来,进到林奇屋里去想要抱一床被子出来给他盖上。可是一掀开被子,一本书却意想不到地掉在地上。
那是一本古旧的日记本,甚至还上了锁,不过此刻锁显然已经被撬开了。
这是……爷爷的日记本?!
楚央瞬间就明白,林奇一定是在帮他收拾地下室的时候,趁着自己不注意把爷爷的日记悄悄给带回来了。
这个净整幺蛾子的臭小子!
一股子怒火在胸口燃烧,烧到一半又被他强行压了下去。现在不是算账的时候,毕竟人还在昏迷中。
况且他相信林奇选中这本日记有他的理由。
楚央从小就知道爷爷有记日记的习惯,他甚至也偷偷翻过这本日记。问题是,他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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