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社会形成一种婚姻制度。人的本能与理性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这一矛盾的产生,需要我们从人作为动物,乃至作为更早的生命体类型的历史与作为人的历史当中去寻找。
人类作为一种具有自我意识的高级智能动物的历史,与其作为一般的生命体的历史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人类由类人猿变为人以来,其历史不过几百万年(也许是五百万年,也许是一百万年,科学上争议很大),而自地球有生命以来到人诞生为止,已有约45亿年的历史。任何一种生命体,其内在的本质与机能一定都是浓缩了其生命发展历程的全部历史,就像我们身体上表现的许多特征都遗传了我们父母辈的许多特征一样。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是从最早的单细胞生物一步一步进化而来,其内在的许多特征,不会无中生有,而一定是继承了它作为单细胞生物、微生物、海生动物、陆生动物、哺乳动物等每个阶段的一些特征,而这些特征深深根植于人的基因当中,成为人本能的一部分。这一观点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中有所揭示。
从这个论断出发,可以说明的是,相比人作为人来讲,人更是动物。人本能当中由动物及其之前的进化阶段所形成的本能已成为人思想与行为的强大基础,无时无刻不对人的思想及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弗洛伊德把人的本能分为生的本能与死的本能,如果说生的本能是来源于生命体进化的各个过程,那么死的本能则可以看作是人对无机物时期相关特征的一种继承,从这一点看,弗洛伊德对人的研究已经超越了有机体的范围。而人的自我意识、人的理性以及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类社会及人类文明,尽管是高级智慧的一种表现,但其短暂的发展史及存在的不完善并没有使其与人的动物性本能协调起来,相反,人的动物性本能经常与人类基于理性建立起来的社会规范发生冲突,爱情与婚姻之间的冲突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这一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都能够观察到。
爱情本是基于性结合的目的而形成的一种情感体验,是一种从男女相识到性结合的过渡状态,当性结合完成了繁衍的任务,就意味着男女之间的相恋状态开始走向衰退。当然这种衰退的过程是逐步的。但从人类的社会规范来讲,却要求相恋的男女双方基由婚姻而发展一种更加亲密的关系。婚姻中有一个七年之痒的说法,可能说明了七年对许多夫妻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阶段,它意味着爱情消退得使男女双方已经到了一个社会规范都难以约束的危险地步。
人的动物性本能形成之时,大自然显然不会去考虑它符不符合尚未出现的人类文明社会的规范要求,它更主要的是考虑如何形成一种有利于这一种群生存下来的本能特征。可以推测,凡有利于繁育更多的基因优良的后代的本能,都是大自然需要强化的本能。由此,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倾向于不断寻找带有更优良基因的异性,通过与之性结合,实现扩大种群存在的个体基础之目的。见异思迁事实上是根植于人的本性当中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婚姻实际上是违反人的本性的,但对人类而言,它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符合人类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这种矛盾不是短时间之内可以调和的。
在对待爱情的问题上,由于大自然长期进化所形成的男人与女人生理构造的不同,在繁衍当中承担的职责不同,便有了一定的差别。男人在对待繁衍这个问题上,属于“广种薄收”的一类。大自然赋予男人的任务就是最大限度地传播自己的基因,这从男人可以产生海量精子就可以看出。基于此,男人可以为爱而性,也可以为性而性,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人类历史上的一夫多妻制至今犹存。而女人则不同,她们能够产生的成熟卵子非常有限,一辈子也就是400个左右,所以她们对于性结合的对象必得精挑细选才行。女人除非爱上一个男人,否则很难献出自己的性(为了个体生存而出卖性的则例外),因为在女人的本能里,卵子数量的有限使她不得不努力把有限数量的卵子留给带有最佳基因的男人,或者说自己爱的男人。另外,大自然似乎把养育后代的责任主要推给了女性(这可能是原始社会婴儿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结果),所以我们会看到:女人天生有一种母性,对孩子的养育要比男人关心得多。两种因素综合起来,我们便会看到女人往往用情比男人要专一些。
由于男人与女人上述的不同,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讲,在婚姻当中,最难忍受没有爱情生活的往往是男人,最难抵御诱惑的也往往是男人。基于养育后代的目的,大自然启动了亲情这一法宝。这是一种把男人往婚姻里拉的一股力量,它要求男人承担起养育后代的责任,毕竟它是种群得以延续的重要一环。所以我们就经常看到,基于爱情的向外的力量与基于亲情的向内的力量相互推拉,使得处于婚姻破裂边缘的男人内心备受煎熬,心力憔悴。而作为承担养育后代主要职责的女人更不轻松。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在即将离婚的男女当中,因为孩子的问题而受到困扰最大、受到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女人,因为女人远比男人有更多的亲情。从人类社会仍主要是一个男权主义社会的现实情况来看,女人要更多地依赖男人生存,离婚也意味着女人在个体生存上面临危机,这也使得女人更有可能成为婚姻失败的受害者。从社会规范要求的意义上,我们需要维护婚姻,从人的本性上,这却是需要男女双方付出很大精力来完成的一项艰巨任务。
无数的爱情、婚姻悲剧,皆由这一不可调和的矛盾而来。
六
如果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俯视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可以说,人类所作的一切,不过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在我们人类看来,自身所创造的文明,与其它动物是如此地不同,以至于企图把自身与大自然区别开来。这是人类一厢情愿的想法。如果宇宙间真的存在一个无所不能的上帝,那么在这位万能的上帝眼里,人类的所作所为,也许不过就像地球上鸟儿筑巢、蚂蚁搬家一样,没有本质的区别。
平衡是大自然的一个法则。自然界的一切矛盾,都将通过某种方式实现平衡。平衡之后还会产生新的矛盾,而这新的矛盾也必将是大自然平衡的又一对象。人类社会形成的各种规范,表面上看是人类自由意志的产物,实质也是服从于人这一种群生存这一最高目的的。对于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人的动物性本能与基于人的理性所形成的社会规范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大自然必将通过人类日益成熟的理性来解决它。但解决这一矛盾也是需要有一个量变的过程,这种过程在我看来就是以个体生存问题的根本解决为基础。
在人类的生存与繁衍当中,个体的生存永远是第一位的,因为没有个体的存在,就根本谈不上繁衍。而自人类诞生以后的百万年间,从来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个体生存问题。人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必须为生存问题而奔波、操劳。是故,百万年来,人类的个体生存总是压倒了繁衍,居于更突出的位置。我们可以观察到,在生产力不发达、人的个体生存受到威胁比较大的环境里,人们是很少谈情说爱的。在中国古代、近代以至目前偏远、贫困的个别农村地区,父母包办是男女走进婚姻的主要形式,男女双方根本就没有谈恋爱这个阶段,有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入洞房后,才彼此认识。男女双方的结合,与双方家庭的财产状态关联度很高,而财产的多少则与个体的生存关联度很高。从某种程度上讲,目前社会上存在的包二奶、养情人现象,从女方的角度,应当还存在着保证个体生存这种本能的安全需要。但当人的个体生存问题较好地解决之后,爱情便会成为人追求的最主要目标之一,因为这个时候,繁衍将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我们可以看到,在许多经济发达、人们普遍富裕的国家,往往结婚率比较低,离婚率比较高,多角恋有着更高的社会宽容度,这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看作是人类在个体生存问题大大缓解之后,通过自身的理性,来解决爱情、婚姻、社会规范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的一种尝试。在发达国家,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经济上的相对独立、父母对子女抚养的有限性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经济依赖关系、亲缘关系的减弱等等都在影响着人类婚姻的走向,从而也对爱情困境的解决产生重要影响。
但正如黑格尔所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我们也必须指出,现有的一系列导致爱情、婚姻矛盾的社会规范之所以存在,一定是因为这种规范最有利于人类的繁衍,是利大于弊的事情。因此,从根本上讲,如果人类社会能够找到一种比现有的社会规范更高明的途径,实现人类基因更好地优化,我相信爱情与婚姻、社会规范之间的矛盾将大大减缓“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这一理念将进一步强化,人们将更容易地享受到爱情的欢乐,当然也必须同时承受它所带来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