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拿了五十块钱,他并没有买太好的钢笔。英雄是个老牌子了,英雄616这个型号的钢笔,更是深受学生的喜爱,价格便宜,而且好写。虽然容易爆杆,但是相对于别的钢笔来说,性价比特别高,一支只需要六块钱。
除此之外,他还花了五块钱买了一叠半透明的纸。
莫长安又转到书店,没有买那种印着写的字帖,而是买了一本薄薄的书法书。用半透明的纸蒙在上边练,比买那种只能写一次的字帖划算多了。
莫长安知道自己的字,虽然可以说整洁,但绝对说不上好看。用那种只能写一遍的字帖,不要太浪费。
书店角落有一个三十块钱五本的区域,莫长安过去看了一下,都是些运输途中有损坏的书。他突然想起自己的阅读名著的任务,翻了几本,虽然封皮惨不忍睹,但是里边的内容都完好无损。
按照系统的体式,到时候没完成肯定是有惩罚的,不如自己先主动把任务完成,然后它就没话说了。就目前为止,按照系统的任务去做,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挑了五本系统列出来的书单里的书,莫长安不仅把李琴给的50块钱用完了,还自己贴了两块。
第3章
初中的早读从7点20开始,到7点50结束,8点正式上课。
因为系统还有个任务,要求莫长安每天晨跑半小时,所以他定了六点二十的闹钟。洗漱十分钟,跑步半小时,去老妈那拿个早餐,到学校刚好。
莫父是零八年十月份出的车祸,李琴东奔西走到莫父情况稳定下来,开始出摊的时候已经是年后了。她本来想在学校附近摆摊的,但这个时候学生都放假回去了,所以她只能选择较远的写字楼,等开学再回来。
学生上学早,李琴想要赶最早的那一批学生,凌晨四点就起床来准备材料。除了灌饼,她的小车上还准备了四种粥和两种鸡蛋,白水煮蛋和茶叶蛋,价格都是一样的。
如果有不想等的学生,打一碗粥再要个鸡蛋快得很。
莫长安起床的时候,李琴已经不在家了。
穿好衣服,绕着自家所在的小区跑起来,虽然学校有专门的跑道,但是他不太想去那。跑半个小时对一个宅男来说还是比较困难的事,不过初中时候的莫长安,还是有运动的。
所以他跑完半小时只是微微地喘气,并没有太过明显的反应。
去到学校,大门口一排一排的全是卖早餐的小摊贩,什么糯米饭、炒粉、包子馒头,都有。李琴的车在最显眼的位置,因为她去得最早。
“妈,给我装杯八宝粥和两个蛋。”莫长安默默地走到了李琴的背后。
“吃这么点哪够?你再去边上买俩包子吧?”李琴快速地将莫长安要的东西打包好,回头递给莫长安。
“不用,够吃的,我先进去了,今天开学第一天,有升旗仪式,我得去教室放书包。”
“那你多拿个蛋。”
“不用了,够吃。”
李琴熬的粥里的米是实打实的,不像别的小贩,总喜欢多加水,所以这么一杯八宝粥就足够填饱莫长安的肚子了。
座位是前天报名的时候就安排好了的,按学生成绩由高到低自己选。莫父刚出事的两个月,其实并没有对莫长安产生多大影响,所以他的成绩还算不错,班上第6名。
真正刺激到他的,是报名之后他表哥孙进尺的话。
要说整个十二中,曾经与他最亲近的人就是表哥孙进尺了,是的,曾经。
因为孙进尺成绩极差,他能进十二中的特长班还是找莫父帮忙托的关系,平时经常带着莫长安一起玩,请他吃点小吃什么的。但自从莫父出事之后,他就换了一副嘴脸。
也正是孙进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这个世界的莫长安做出轻视生命的选择。
刚进校门,一只手就搭在了莫长安的肩上,他瞥了一眼,是之前经常在一起打球的特长班的同学,叫欧阳福。看起来是复姓,其实他姓欧,名为阳福,为了显得高大上而取的名字。
是孙进尺的狐朋狗友之一。
“嘿,莫长安,你妈怎么来我们学校门口卖早餐了?你家不是开工厂的吗?难道阿尺说的是真的,你家破产了?要不要我叫点兄弟去照顾你妈的生意啊?”
欧阳福是校篮球队的队员,虽然才初二,但是已经有一米七五的个子了。而且体格很壮,矮了他半个头的莫长安被他压得很不舒服。
但现在的莫长安已经不是之前的莫长安了,对于欧阳福的话,和他接近示威的行为并不放在心上。上辈子,逢年过节的时候,他的那些上门来的亲戚的嘴脸可比他难看多了。
正想回欧阳福的话时候,后边来了个黑瘦的男生,一把将欧阳福搭在莫长安肩上的手扯了下去。
“好狗不挡道,长安的妈妈在学校门口卖早餐生意好得很,不偷不抢的,你管得着吗?倒是你,上学期考试全年级倒数被老爸在家长会上按着打,这学期不如多想想怎么把成绩提高一点再说。”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