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三小姐客气了,我与这位仁兄也算不打不相识。阁下轻功如此高明,敢问如何称呼?”
“不才公孙极乐是也~”公孙极乐那独特韵味的腔调响在小巷中,将温书给逗乐了。刚从鬼门关走一趟,也亏得他还有这种心情。
还是行走江湖之人,随时都做好了死亡的准备。所以刚逃过一劫,便能谈笑风生?
“原来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偷王之王,真是幸会幸会。”叶枫将宝剑入鞘,向公孙极乐拱了拱手。
“好说好说,阁下的剑法也高明得很,就拿刚才拿一剑来说,在江湖上至少能排到前十名。”
那一剑,当然还不及剑神西门若寒与天霜城城主叶倾城的那一剑,但那一剑的威力已经很令人胆寒了。公孙极乐若不是背上扛着个温书,他兴许能以最快的轻功身法避过。但就连他都没有把握,方才的那一剑他到底用了几分力气,当他全力施展那一剑的时候,自己是否又能侥幸避过。
前十名?哼哼。
叶枫看着他,瞳孔暗了暗,勾起一抹笑道:“公孙大侠过奖了,你的轻功才叫叶某佩服。”
叶枫嘴上称赞着,脸上挂着英俊迷人的笑,笑容却没到达眼底。
先前也说过,这个叶枫是个标准的扑克脸,狂傲无比,对男人和对女人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公孙极乐的确是江湖上很有名的一个人物,但官府中人向来与江湖人没什么往来,两者是井水不犯河水。沈冰奕是朝廷的永亲王,他座下四大侍卫也是人中之龙凤,一个比一个金贵,也一个比一个神秘。
加上这叶枫并非单纯地只是永亲王的侍卫,他自己也是大杨的皇族,身份虽然没沈冰奕显赫,比起一般的高官贵族却也是不差的。这就更加造成了他的骄傲与骨子里的自负,除了永亲王,男人能被他看入眼的还真没有几个。
“只不过,那等身手,称之为轻功天下第一却有些名过其实。”
哪有人这样说话的,温书有些囧。公孙极乐最引以为傲的便是他的轻功,现在叶枫公然质疑他的轻功,看来今天的事是不能善了了。以公孙猴子的性子,非得拉着他比一比,让他看看孰高孰低。
只是,猴子哪句话得罪叶枫了,居然让他这么失礼。虽然叶枫那家伙,长着就是一张狂傲的脸。
“你说什么,敢说我名过其实?”猴精果然炸毛了。
“还有,江湖人都说你是什么偷王之王,如今连个不会武功的女子都搞不定,看来这偷王的名头也不过如此。”
完了完了,这下子是真的完了。温书捂着脸,已经不忍再看下去。
公孙极乐生平最自傲的两件事,便是他的轻功和偷术。如今叶枫竟一齐将他两件最拿手的本事都给否定了~啧啧!还真是不敢想象,那猴子会炸毛到什么时候。
公孙啊公孙,你可得悠着点儿,别被他气得成了只凸毛猴子。
公孙极乐被叶枫气得上窜下跳,最后更是甩下了这句话:“好,我就跟你赌,在三天之内,我会从你手上亲手将她偷走,要是偷不走,我公孙极乐就将脑袋给你——”
“好!我就跟你赌了,在三天之内你要是能从我手上将她给偷走,我这把佩剑就给你了。”他那把佩剑,一看就是名贵之物。公孙极乐乃偷中之王,眼力那是一等一的。
…叶枫拔剑刺向他的时候,他就发现这是好东西了,要不是急着逃命,他还真想将他那把剑偷来玩玩。
“那一言为定!”
“……”温书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喂~你们两个打赌,关我什么事啊~”三言两语他们就定好了一个赌约,可他们俩个谁又问过她的意思了,这算怎么回事啊!
“当然关你的事,你要不躺在那儿装死,我会将你偷走吗?你说,嗯?”
“温三小姐,就让我们联手,到时候赢个偷王的脑袋来玩玩~”
“我不同意——”温书抗议,她可没那么多心思陪他们两来玩这个游戏。今天一时兴起,她都很后悔了。
“抗议无效,这事就这么定了。”公孙极乐和叶枫异口同声,轻松地将温书的意见给驳回了。
赌约定下后,公孙极乐展开最绝妙的轻功,一溜烟飞走了,留下叶枫和温书站在原地,对着他一瞬间便消逝的身影感叹。
“其实,那猴子的轻功挺好的,天下第一名不虚传,是不是?”
“还行吧~”
“就这,只是还行?”说得像他有多厉害似的,公孙极乐的轻功,可是江湖人公认的。就是谢小迹,短时间内,轻功身法也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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