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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出墙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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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众人皆是一喜,今日的戏似乎不简单,遂将李沫多看了两眼。而李沫等人却看着赵媛。

    赵媛脸不红心不跳,缓缓启口吟诵道:“永夜不可寐,结伴游翠微。同赋凌云志,心忧天下危。”

    懂点文墨的,一听便能将首字组合出来,“永结同心”!

    此诗一出,李沫瞬间愣住,不由得又将赵媛打量了一翻。

    而赵媛却低眸一副,“明日,媛再来拜会!”

    转身走得潇洒干净。

    李根山和方十娘几乎是立马将李沫拖进小黑屋,拷问儿子“红杏出墙”的始末。

    李沫第一次脸色发白,这应该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当时他们一帮学子以文会友,游翠微湖。碰到一蒙面女子也以文会友,反正就怎么两帮人会了那么一下。

    而期间有个以成语作诗的环节,两人各出一词,女子优先,而她就出了“永结同心”,李沫就对了那么一首诗。

    而轮到李沫时,女子主动送了他一首《金榜题名》。

    这四个字本没什么,可那四句诗……

    金银财帛希,傍花奉佳期。

    题诗翠烟隙,铭留千古意。

    纯粹就是情诗!

    通常,吟诗作对,情诗的确很多,这本不足为怪。尤其是闺中少女,谁人不怀春,做出情诗也是情理之中。

    但显然,今天的情势分明不同。

    既然一个已经金榜题名,另一个是不是应该捧花而来永结同心呢?

    这下完了!

    方十娘几乎带着哭音喊道:“你怎么能跟人对什么情诗呀!她是吏部尚书的千金呀……”方十娘叫了半晌,最后也只得无奈地叹气,“好吧,反正你连皇帝的女儿都拒绝了,何况一个吏部尚书……”

    这分明已经有破罐子破摔的意思了。

    颜初夏站在门口,不知道该进该退,而李沫却第一时间用视线锁住她,更让她不知所措,不知道应该找什么话来安慰或者劝解。结果,李沫却站起来,走到她身边。

    李家夫妻俩一见这阵势,立马退了出去。

    “你知道的,我没那个意思。”李沫说道,依然淡淡雅雅,眼神却十分认真。

    “沫哥哥……”

    “我没有要逼你的意思。我会等你。等你慢慢长大,等你慢慢接受我!我们有很多时间,可以慢慢来。”

    李沫无论何时都让颜初夏如此安心,安心得可以不用担心任何背叛和猜忌,彼此间的绝对信任比什么都重要!这或许就是他们一起长大的好处。

    而不出众人所料,第二日,赵媛竟然真的“傍花”而来,这花还是几支腊梅,一品楼瞬间香气袭人。

    经过昨天一事,今天一品楼早早就有人等候在此,准备看看这三角才子佳人的情话该如何演绎。

    虽然李沫从未在人前表明过自己的心上人是林夏,但是,从李家几乎将一品楼当成自家的就看得出来,林家与李家根本就是一家人。而李根山那句“不传外人”,再次在众人面前应证了这个猜测。

    这天下第一舞娘本就是属意于状元郎的。

    这样一来事情就复杂化了。

    那安王呢?

    坊间瞬间多出一个狗血版本,状元郎与第一舞娘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却情途坎坷。前有昭阳公主,骄横安王,后有尚书千金,纨绔子弟,个个围追堵截……

    在两位当事人感情没有任何进展的情况下,热心的京城百姓,已经为他们脑补了一个神圣而庄严的为爱抗争的神曲。

    或许大瞾皇帝的圣意好拒绝,而这位赵媛姑娘的诚意却让人无法轻易拒绝,因为,人家拿着你李沫的情诗把柄:夜游相伴的人,同赋凌云志的人,可以有多重理解,在赵媛将诗念出来时,已经有很多人自动理解为,这两人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早已视对方为知己。

    即便此刻李沫站出来说,他诗里说的人是同窗好友,谁半夜三更跟一个姑娘家谈凌云志?脑抽吗?

    但这只会越描越黑!

    哪条大瞾律令说两个性别不同的知己不能夜半同游翠微湖了?

    所以,你只会从道德上遭到别人的谴责!

    当然,这都是聪明的赵媛故意忽视的一点小细节而已,她一个姑娘家都说到这地步了,你李家总得为她付起点责任吧。

    三人成虎,李家现在是骑虎难下。

    于是赵媛帮他们搭了一个台阶:“李师傅,赵媛只是想学门手艺,孝敬公婆而已。”

    噗——

    有人口中茶水直接喷了出来。

    这话太有歧义了,你可以理解为她要孝敬李根山和方十娘,也可以理解为,学门手艺孝敬未来的公婆。

    你可以把前者当成是正解,也可以当成是自己想多了。

    “或许,李师傅觉得我不合适,但总是要试试的。我对自己很有信心!”

    到底试什么?

    试厨艺还是试试你当儿媳妇?

    哇,这女子的说法让所有人都不敢轻易接话。

    一品楼的主人们和客人们将注意力全部奉献给了她。赵媛这种委婉的强势,反而让人没办法说出拒绝的话。

    颜初夏甚至已经在想,这个赵小姐跟她的沫哥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是相似,看似温温和和,但认定的东西,十头牛也拉不会来,她就是这么一颗温柔的软钉子,刺不痛你,却能深深地扎进你的心里去,连皮带肉跟你粘一块儿,拔不得!

    正在颜初夏想要建议留住赵媛时,门口停下一辆熟悉的马车,那个貌不惊人死不休的混蛋安王摇着潇洒的步伐走了进来。狐裘披风荡过一路雅致熏香。

    “王爷。”识得得纷纷行礼。

    安王长臂一挥,扫了一眼颜初夏,视线回落在赵媛身上,这才勾起嘴角笑道:“听说今日赵小姐正式拜师,本王特地来凑凑热闹。”

    赵媛只是轻轻一福身,算是感谢。

    安王的兴致那叫一个好,压根不像是从病榻上跳下来的人。甚至将赵媛仔仔细细地夸赞了一翻,无非是想说明,这么优秀的一个女子,你们李家要知足惜福。

    “如果你们是担心她娇生惯养,不能胜任厨房事务,试试总是可以的吧。”

    言下之意,不是用强,只是试试,如果不行,赵媛知难而退,如果行,你们也得收了这个徒弟,成为“一家人”。

    安王绝对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他之所以兴冲冲地从病榻上跳下来,不外乎就是想趁机添柴助火。

    果然由他一说,李家人原本就站在台阶边沿挣扎的脚,还是顺利地跨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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