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发了财,所以云家在吃鸡,瓦罐子炖鸡绝对是人间美味,几片姜,几片花椒叶子,一把盐就足够了,炖的酥烂的鸡肉不断的在瓦罐子里上下浮动,鸡很肥,上面飘了一层厚厚的黄色油脂,用它来泡米饭绝对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小食客现在还管不住自己口水,捧着大碗盯着瓦罐不断地流口水,不大不小的那个女食客已经忘记了擦竹子地板,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瓦罐,不时地擦一下嘴。
只有最大的那个食客在静静地看书,似乎已经忘记了瓦罐子里还有美味的食物,一页一页的读书,读得津津有味,刘都头居然给自己拿来一本不知道打算考核自己什么,上面都是先秦时期的历史,还是魏国史官写的,和自己知道的历史有很大的不同,十三篇文章看得云峥兴趣大开,几乎忘记了吃饭。
最先受不了的是云三,走过来把大脑袋往云大的身上蹭,它很清楚这个家里到底谁才是说话算数的那个人。
云大抬起头,这才发现两双幽怨的眼睛,干笑一声,就把早就准备好的芫荽扔进瓦罐,宣布开饭,顷刻间三个人一只狗就围坐在火塘边上,一人跟前一个大碗,里面已经装好了雪白的米饭。
一人一勺子,肉最厚的大腿部分全部给了云二,胸脯肉淡而无味没什么吃头全给了腊肉,鸡头,鸡屁股分给了云三,云大自己夹了一个鸡脖子,并且浇上了油油的鸡汤。
一巴掌把腊肉打开,总是踅摸云三的鸡屁股,人和狗抢什么食物,见她有些可惜的样子,又给她夹了一个鸡翅膀。
吃饭的时候就不该说话,这条规矩很正确,鸡汤泡米饭这是最正确的吃法,什么烤鸡,烧鸡那完全是在浪费食材,一大碗滚烫的鸡汤泡米饭下了肚子,你就能切实的感受到人世间的所有幸福。
云二吃的满脸都是米饭,现在的这对小胖手他使用的还不是很习惯,想要牢牢地抓住筷子完全不可行,所以就拿了一个很大的木勺挖着吃。他的乳牙还对付不了鸡骨头,只要鸡腿啃得差不多了,就会把骨头放在腊肉的碗里,腊肉就会欢喜的拿起鸡骨头咔嚓咔嚓的嚼得粉碎,吸干净里面最后的一丝油脂,才放进云三的食盆里,结果,连云三都不吃她嘬过的骨头渣子。
风柔柔的吹进来,已经不太冷了,刚刚吃过美食的三人一狗都懒懒的躺在地板上,不愿意动弹,每个人都吃了好多,消化食物也是一种幸福。
“我以前总认为麦当劳的炸鸡最好吃,现在回想起来自己蠢得厉害。”云二在只有自家人在一起的时候说话根本就不加以掩饰,反正傻傻的腊肉听不懂自己到底在说些什么。
“小孩子就好好的当小孩子,以前没有享受过童年的乐趣,现在老天爷给脸,补偿你,那就好好的享受生命,再敢说这种老气横秋的屁话,我就揍你。”
云大百无聊赖的拿着细竹枝子剔牙,吐掉嘴里的肉丝,就打算带着他们出去遛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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