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震南和王文静夫妇吃完饭,从大酒店里走出来,因为肖大小姐忙着还要去备货,所以他们就先走了。
林震南和上官霓裳,就在街边上慢慢的走着,反正他们今天也没有什么事,就等着肖家给他们将基建产品备足货,他好放入到戒指空间中去。
突然前面一个年轻人戴着眼镜穿着一身西装,真的成了稀脏,基本西装的颜色都看不见了,手里拿着一瓶白酒,一边走一边喝,口里还嘟囔着什么,偶尔还高声的叫了一声。
林震南看了他一眼,估计就是一个流浪汉。
林震南看着他走得跌跌撞撞的,就连忙将上官霓裳朝自己身旁拉了一下,生怕他被流浪汉撞倒了。
流浪汉本来要走过去的,但是林震南如此拉了上官一下。
却好像激怒了流浪汉的自尊心。
他倒退着走了两步,走到林震南面前,瞅着林震南的眼睛,嘴里吐着酒气,口齿不清的说:“兄弟,你,你瞧不起人,难道我跟你共同走一条道的资格都没有吗?”
林震南不想跟他说话,拉着上官朝前走去。
林震南不与这个流浪汉搭腔说话,这还更加激怒了这个流浪汉,居然锲而不舍的跟着林震南,非要跟他掰扯搞清楚。
“兄弟,你为什么瞧不起我,我又没有跟你要钱买酒喝,我就是和你一起走一下道路,你都用冷眼看着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出了你的鄙视,我们没有钱的人就有那么低贱吗,这个社会必须要钱吗,其实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比钱要高级的多的多的东西?”
林震南这才正式的看了一下这个流浪汉。
这个流浪汉30岁左右。这蓬松的鸡窝头,看样子最少有一两个月是没有洗过头的。
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看那样子起码是2000度。
脸上布满了油污,不过看他样子还是比较英俊的一个小伙子,只是脸上气色太差了,所以看着脏兮兮的样子。
下巴上胡子八叉的。
穿着一身稀脏的西服,还居然打着领带。
一双皮鞋已经看不见颜色了。
林震南看这个流浪汉的样子,觉得他不算是普通的流浪汉,看到穿着虽然脏,但是还是比较得体,至少以前曾是一个仪表堂堂的人,不知道什么原因搞成这副模样。
“我就是一个科研工作者,为什么要我去敬酒?我为什么要去陪笑,你们为什么不要我安安静静的搞我的研究工作!我们为什么是一个人情社会又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我活着有什么意义!”
这时流浪汉,已经醉倒在地,坐在了地上,一只手还抓住了林震南的裤脚。
林震南与上官霓裳对视了一眼,无奈的苦笑:“哎呀,遇上了一个酒蒙子,不知道他遇上了什么事,搞成这个样子,看他的样子应该不是一个普通的人,最少有高学历的!估计还是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东西惹的祸!”
上官霓裳呆萌的问道:“是什么东西?”
“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东西又是每一个人都离不开的东西,当然就是金钱了?”
“那震南哥哥你那么多钱,你不如拿一点给这个流浪汉啦!”
“我拿点钱跟他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个人究竟遇到了什么难题,我们可以救急,但是不能救穷,不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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