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丹雅下班回家,刚走进家门口,她便收到一通简讯,打开手机一看,是正宇。
“丹雅,我有话跟你说,我们见个面好吗?”
她看着,怔愣了几秒后,按下删除键。
从上个星期六到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天,正宇每天都传简讯给她,她不知道他想要跟她说什么,但是,在她还没有厘清自己的心情之前,她暂时不想和他见面。
她很清楚男人对自己的影响力,也许只要见个面,她就又会像上次那样,很轻易的就原谅他了,但这次不同,已经不是原不原谅的问题,而是她认真的考虑着他们是否还能在一起。
因为,他不信任她。
每次想起那天的事,她的胸口就仿佛被块大石头给重重压住似的,难受又痛苦,可是她却又束手无策,这才真是要命。
所有的事情都在那天发生,她隐瞒他怕狗的事,他隐瞒她要离开研究团队的事,想起杜蔓蔓说的伤害,直到现在,她还是不懂自己是哪里伤害正宇了?因为她完全不知道正宇要退出的事。
现在,她已经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要结这个婚了。
难道就像人家说的,相爱容易相处难,然后结婚更难?
她轻叹了口气,走进屋里。
“丹雅,你回来了。”宋父坐在客厅里喊着。
“是。”宋丹雅走进客厅,看到桌上放了个纸箱“那是什么?”
“是你和正宇的结婚喜帖,傍晚送过来的。”
“喜帖?”宋丹雅走过去,从纸箱里拿出喜帖看着,这是她和正宇一起挑选的,对照两人挑喜帖时的喜悦心情,现在却是
“丹雅,你回来了,都叫你别工作到这么晚,你这孩子真是的。”宋母从房间走出来,边走边说。“结了婚之后,可不准你每天都工作到十点才回家,然后把正宇一个人丢在家里,知道吗?”
“妈,我”宋丹雅不知道该怎么说。
宋母看着女儿。“怎么了?你想说什么?”
“没事。”
“喜帖已经送来了,这个星期叫正宇来我们家吃饭,然后顺便把喜帖拿去给朋友和同事,对了,亲戚这边的喜帖,我和你爸来写名字就行了,你就负责你自己的朋友。”
宋母坐下和丈夫开始讨论起送喜帖的事。“孩子的爸,你看我们是不是要先把喜帖送出去?”
“等喜过来了,再一起送好了。”
“那还要很多天呢。”
“瞧你心急的,怎么,嫁女儿这么开心吗?”
“女儿嫁得好,当然开心。”
忽地,宋母发现女儿一直站在原地。“丹雅,你怎么了,从刚刚就一直站在那里?还是你还没有吃晚餐,肚子饿了?”
“晚餐我吃过了,我只是”看着父母亲高兴的样子,宋丹雅说不出可能不结婚的事,还记得上次说了,爸妈不知道有多担心。
“只是什么,你这孩子今晚怎么怪怪的,说话老是说一半。”
宋丹雅将手上的喜帖放进箱子里,也收走爸妈手上的,这让宋家二老大感不解。
“丹雅,你做什么,干么把喜帖拿走?”宋父问。
“对呀,我和你爸看得好好的。”
“这个喜帖印错了。”她胡扯了个借口。
“印错了?”
“对,有个地方印错了,我先把喜帖放到车子里,明天上班的时候,我会顺道载去给婚礼顾问公司请他们处理。”说完,宋丹雅放下手上的公事包,将纸箱抱起来就往屋外走。
宋家二老同露困惑的表情,有印错吗?他们怎么都没有注意到。
宋丹雅将纸箱放进车子后车厢,盖上后车盖,叹了口气。
为了不让爸妈把喜帖送出去,她也只能将喜帖暂时藏在这里,不过,这样也拖不了多少天。
事情再棘手,还是得去面对,还是得去解决的。
有人说,如果你衰到极点,连喝个水都会被呛到,宋丹雅真的被白开水给呛到了,然后胡薏菁打电话给她。
她们有个大学同学去年远嫁澳洲,当时没有宴客,不久前回台湾了,她和澳洲籍的丈夫想请老同学们吃饭,欢迎携家带眷。
“丹雅,你会去吧?”
“会。”她和那个女同学的交情还不错。
“我男朋友也会去,你呢,你男朋友也会一起来吗?”
“你问这个要做什么?”关于她要结婚的事,除了公司同事知道外,她还尚未告知朋友,原本她打算等喜帖印好后,再一一打电话告知的。
“如果你男朋友要参加,我想带点关于投资的资料给他看。”
“他没有兴趣,也没有空参加。”
“没空参加?怎么,听你的语气,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了?还是说,你又把男人给吓跑了?”
宋丹雅空出来的手轻揉着额头,她猜她和胡薏菁前世可能结下很大的仇,今世才会一直找她麻烦。
“丹雅,干么不说话,不会是被我料中了吧!老早就要你改改个性,男人都喜欢温柔的女人,你就是不听,虽然你在事业上的表现很出色,但是在感情上,你却是个失败者。”
宋丹雅眉心皱紧。“胡薏菁,星期六中午我会去,而且不会是一个人,这样可以了吧?我还有工作,再见。”尽管挂人电话很不礼貌,但是,她不想和前世的仇家继续交谈下去了,否则她怕自己真的会气得吐血,这样可能又会纠缠到下一世去。
只是,她真的要带正宇一起出席吗?
不,不行!他们之间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怎么有办法装作若无其事,然后一起参加好友的餐会。
那么,她要一个人独自出席吗?
一个人去的话,不用想也知道胡薏菁那个女人会说什么了,从餐会开始到结束,她都会是那个女人嘴上的话题,但是如果不去的话,日后肯定被嘲笑得更惨,这辈子她又不是永远都不会再跟她见面
去或不去,都教人感到心烦。
她起身,走到办公室外,她得好好想清楚。
看到坐在一旁工作的阿翔,头发真是杂乱得可以,他居然说是花了五千元剪的,看来他被骗很大,不过看着阿翔,她突然有一个想法。
阿翔抖了下,莫名的感到背后一阵凉意,他转过头,看见上司正盯着他看。
“老大,我出了什么问题吗?还是,资料又送错了?”瞧老大看他的眼神,简直就像是要把他宰了。
“阿翔。”
“是,老大。”
“把你的身体贡献给我吧!”
“什么?”
晚上七点,宋丹雅和阿翔下班后一起离开公司,然后到gucci的旗舰店去买衣服。
宋丹雅决定要阿翔充当她男友,跟她一起去餐会。
她想过了,与其一个人去被嘲笑,还不如说她换了新男友,阿翔只需要露个脸,之后她便会让他找借口离开。
不过他都穿一些时下很夯的潮服,使得他那张娃娃脸看起来更年轻,因此她需要将他打扮得稳重一点,至少不要穿垮裤去参加。
“老大,这套如何?”阿翔换了第三套衣服后开心地问。
本来他不太懂为何老大要他充当她的男友去参加朋友的餐会,她未婚夫咧?但老大一句吵架了,表情凝重,让他不敢问下去,只好摸摸鼻子跟着老大来买衣服。
没办法,上头都开口要你贡献身体了,他这个做下属的实在无法拒绝。不过不愧是名牌,不管哪一套衣服都很好看。
宋丹雅看着阿翔穿着新衣服,她刻意不挑西装,而是选择休闲款的衣服,颈子再系上一条灰色格纹方巾,整个人看起来帅气有型,完全就像个走在时尚尖端的大帅哥,不过,她总觉得还是少了些什么。
她看着阿翔,不禁想起梁正宇,那个男人不管穿什么,就算只是简单的休闲服,看起来还是非常俊帅迷人,现在她懂了,那是因为男人本身所散发出来的优雅气质。
忽然间,她像是有些清醒,觉得自己怎么会做出要阿翔充当她新男友的蠢决定,同时也明白阿翔少了什么。
他少了那个男人的味道。
“老大,如何?还要再换一套吗?”
“就这套吧!”
十分钟后,两人走出gucci店。
“阿翔,谢谢你答应充当我的新男友,不过我想还是算了,那样是行不通的。”因为阿翔不是她内心所想要的那个人。
“是吗?那我们回头,去把衣服退掉。”阿翔说着。这是他第一次穿名牌衣服,尽管有些舍不得,但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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