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想到我被击毙之后能够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我的名字在生前不为人知,死后却家喻户晓,首先应该感谢兰州警方,其次还要感谢全国的媒体、网络以及无数关心老汉我命运的朋友们。
关于我被击毙的书面情况报告,兰州警方在我的亲友以及社会舆论的强烈呼吁中总算正式公布,我在天堂也已经收阅。但是,感觉对我的指控有失主观片面,不符合当时的情况。某些稍具常识就能够作出的推理和判断,已经有不少的舆论进行过总结和分析,在此不想多说,仅就以下几点,提出我的申辩:
第一,9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本人确实不知道警方已经在外面布控,也没有任何人代表警方与我正面接触过。如果硬要说我知道外面的情况,我也只能从张风林和他老婆那里得到这样的信息。那么请问,我凭什么相信这对狗男女的话呢?何况,赖帐的人常常以自己和你们某某警官甚至某某首长关系特别好来威胁讨债者,甚至扬言能够买通法官,这种情况我遇到的太多了,即便他张某人真的有和警方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我坚持自己的主张合理合法,有何惧哉?又哪里会想到外面已经伏下杀机?
第二,在我走出张家的过程当中,既没有看到警方的布控,也没有听到你们的任何警示。如果你们坚持认为我知道警方介入而无视你们的存在,那么请问,一个思维正常手无寸铁的普通百姓,如何敢在你们的枪口下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他是存心找死还是脑袋真的注水了?
第三,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我听到了喊话,在没有看见人的时候,我如何判断是在向我发出警告而不是别人?再退一步,就算我知道是在冲发出我警告,要我立即停止前进接受检查,那么请问我如何知道你们是兰州警方?你们说喊话的时候已经声明了身份,就算是这样吧,我又如何能够仅仅凭喊话判断你们是真警察还是假警察?此刻我已经身带巨款,张家既然能够怀疑我身上有炸药,我当然可以怀疑张家串通歹人在我出门以后图谋不轨图财害命,此时如果有劫匪冒充警察打劫,我的辛苦和血汗岂不白费?
第四,我深深理解你们面对这件事情的尴尬和两难,老汉我一介草民,死了就死了,可是你们不该无端向我身上泼污水啊!就算你们的喊话我确实听到了,但我坚持以为是劫匪冒充警察而一意孤行,因而冒犯虎威,你们在鸣枪警告无效后果断地将我老人家击毙。可是你们凭什么说我企图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引爆炸药伤害无辜?冤有头债有主,我连张某人夫妇都可以放过,却要去伤害毫不相干的人,这样的解释说的过去?
第五,从你们鸣枪示警到毙了我,前后时间那么短暂,仅仅几秒种!天哪,我就是真的恐怖分子打算投降,也来不及反应啊!你们可以在屋外我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呆上那么8、9个小时,在我走出房间,连所谓“人质”的危险都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却不能稍微多给我哪怕一分钟的时间来反应,如此充忙地将我击毙是为何故?
第六,人死不能复生,况且我在如此突然的情况下被你们猝然击毙,也确实没有什么痛苦。但是,我希望你们能够认真总结教训,避免再误杀无辜。老汉我残病之躯,债务债权纠缠不清,困顿窘迫生不如死,被他张某人算计倒也罢了。只是倘若真的有如我这样革命军人出身的恐怖分子,只要略通枪械和爆炸原理,弄个什么松发式的引爆装置在手,你们再象对付我这样不经谈判一枪毙命,恐怕后果就严重了。
好了,罗嗦这么多,不外乎说明以下几点:第一,给我一个普通死人应该的待遇,恢复名誉,或者至少不要泼污水;第二,可怜可怜我的家属,给他们几个钱算是抚恤;第三,张姓夫妇不得好死,我所拥有的债权应该合法继承,由我的家人继续追讨,请党和政府为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