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我出生在祖国大陆的最南端———雷州半岛上。小时候正是中国困难的时期,父母亲为了挣生产队里的功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白天很少闲暇顾及我们,我们就自己寻找快乐。70年代我们村里的孩子很多,大家结伴起来,可热闹了,我们有很多游戏可玩的,玩的人数可多可少,令人怀想,令人回味。
一是“偷鸡抓鸡母(母鸡)”人分为两队,一般按平衡的原则。玩法是中间划一条界线,双方的人都瞄准机会把对方的人拉过来,这样争夺人的游戏,被全部拉光的一方自然就是输了。以两脚离界线为准,过了界线就不准再争夺了,被拉过来的人就变成了自己人,敌我立刻就转换,真有意思。大家都伸出手,瞄准机会,若对方有人脚步不稳或“孤单失群”就要抓住机会,迅速出击,猛的把他拉过来。这种游戏讲究团结一致,力量集中,一人被对方拉着,全部人一起拖住不放人。不过常有人“身在曹营心在汉”被分在甲方,却想参加乙方,一被乙方的人抓住,就会“投怀送抱”顺势跑到乙方去的。这种游戏讲究机警,能培养集体荣誉感,归属感。是哪边人,就要为哪边人出力,但游戏比较简单,适宜十岁以下的儿童玩。
二是“打记号”凭记号找人。房参岭有一座山峰形状似龙,人们叫它土龙岭子。这个岭子有很多黑的石块散落在岭上,还有茂密的台湾相思林,荆棘丛生,听说是旧社会旱獭、野猪、大猫(当地人称呼老虎)、大狗(当地人称呼狼)经常出落的地方。我们把人分成两队,一队遮住眼睛(有一个公证人看着,他不参加游戏),另一队就跑去藏起来,在每一个分岔路口不远的地方做一个记号,留下痕迹,便于对方寻找。大家都很诚实,很少有人偷看或故意不留下记号的。有的读者也许以为很易找的,其实不容易,那时还小,视野不开阔,且身材小易藏。可藏的地方就太多了:石缝里,树上,灌木丛里,山洞、石洞有时寻到身边还见不到人的。我最会藏,因为我身材瘦小如猴,爬树钻洞都是我的拿手好戏,有时我方只剩下我一人藏着,对方几个人都找得灰心丧气,故意说我的笑话,想让我笑出声来被捉,但我很沉得住气,不为所动。“打记号”在村子里也可以做,可以藏到大树上,可以藏到放杂物的屋子里,搜寻的人可要费点功夫。这种游戏锻炼了一个人的搜索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还有一种叫“掩目找躲”的游戏和这个游戏类似,也是一方藏一方找的,但藏的地方较近,不用打记号。
三是“走电”把人分为两方,每方设有一个石块“充电”也是大本营。脚放在这块石头上就有“电”了,通过人与人连接再接到石块也行。两方的石块有一定的距离,可远可近,一般为一百米左右。双方的中间再放一个石块作为界线,由一方先出一人至界线处做“饵”另一方就出人去追,以身体接触为准,被对方“捉住”就要被淘汰出局。对方追赶已方时,已方又可出另一个人去拦截对方的人,对方的人又可再出人追赶,这样循环下去。两方身体接触,以从石块离开的时间做标准,后出的“捉”先出的。比喻甲被乙追赶,乙跑回来大本营“充电”后又可以反过来追赶甲。若双方的人都回到了大本营,就是一轮结束,轮到另一方先出人做“饵”了。这样每一轮“走电”都可能有人被对方捉住淘汰出局,其中一方的人全部被淘汰完毕算负。还有一个特殊的规矩,若一方全部出动人去追对方,不慎被对方占了大本营,也算负,因此常要留一个人守大本营口,一般留跑得慢一点的。若一方只剩下一个,又轮到出去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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