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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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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过了台南,百合看看表,八点多了。

    “百合,示君读军校,要服好多年的役,你可要等他啊!”白母的手紧紧握住百合的手。她仿佛第一眼看见百合,就要定这个媳妇了;而那双温热的手,总是一握便不肯放了。

    “伯母,随缘吧!”百合反握住白母的手,她也喜欢她,很愿意有这样一个婆婆,可是

    “百合,示君能考上军校,能走上正路,都多亏了你。以前,他又抽烟、又喝酒,难得看他乖乖地待在家里,现在都不同了。”怡君也帮腔。

    “他还是偷抽烟啊!信里说的,半夜起来偷抽。还偷偷把队里的狗杀了吃呢!真叫人担心。”百合依旧放心不下他;但,她终究不能把一生都赔在他身上呀!

    上了大学之后,百合有更多的机会结交朋友,也有更多的时间练琴,她希望能在音乐创作上走出自己的一条路来,那是她一生的愿望。

    百合一直相信,路是人走出来的,只要有梦想,就有机会落实成理想,有理想,就有实现的机会。可是,示君从来不信她这些,只怪她不切实际,倒不如去修个教育学分,以后当音乐老师,轻松又稳当。

    示君根本不懂音乐,也从不肯专心听她说,他又怎么能断定百合不行呢?对此,百合一直耿耿于怀。

    “百合,示君有时孩子气些,你别跟他计较,他是喜欢你的。”怕君喜欢百合,她的担子能不能卸下,全看百合了。

    百合看白母离座去厕所,更好坦白了。

    “小姊姊,我们的事,我比谁都清楚。我肯付出,还得看他肯不肯要,不是吗?缘分的事,谁拿得准?”她习惯把烦恼事推给缘分,让自己做个没事人。

    “你不要这样说。如果能娶你,是他的福气。”

    “有时——真的,小姊姊,我觉得你们比他更在乎我,可是——唉!我也不知道”

    “唉!我们也不能勉强你。”

    “刘大哥还好吧?”百合转了个话题。

    刘志洋是白怡君大学时代的学长,交往了两年,怡君被叫回家来,志洋只好每星期从台中北上看她。以前每次出游,都是四个人一起的。

    志洋是个斯文的男人,对怡君体贴入微,和示君相较之下,更显得示君粗枝大叶。百台这才想起来,示君连样可供纪念的礼物都没送过她。

    “快散了!”怡君有些感触。“距离是个重要的问题,空间距离,久了就成了感情距离了。我也知道他在挣扎,可是,唉!谁在乎呢?好男人多得是,不是吗?”怡君笑了,但显然是假装的。百合看得出来,她还是爱着刘志洋的。

    白母回来了;一转眼,高雄也到了。

    半年来,百合几乎每周都到这里来,但她知道,下个星期天,她会留在台北,哪怕台北比高雄阴冷,她仍会待在台北。

    念了半年书,受了半年磨人的训练,示君黑了,也壮硕结实多了;穿着军服的他,倒有几分挺拔。

    “来!这儿有锅鸡汤,是我半夜起来熬的。还是要先吃点水果?苹果好不好?削好的。”

    “哇!太棒了。其实啊!我们这里吃得不错,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吃不够,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示君吃得一嘴油,又在袋子里东翻西找的。

    “带这么多来啊?一个人吃不完的。喂!百合,去帮我带两个人出来好不好?我把名字写给你,你就说会客。”示君刷刷的写下两个名字。“一个高高瘦瘦,左边脸颊有颗带毛的痣;另一个壮壮的,眼睛很小。告诉他们你的名字,他们知道的。”

    百合接过纸条,眼眶热热的,却也没说什么;不过怡君却看出来了。

    “示君,你陪她去嘛!走走也好啊!这里她又不熟。”

    “不熟?”示君看看百合,觉得她很没用似的。“就刚刚会我的地方啊!这边,前面那盏灯左转再直走就到了。”

    “我知道。”百合咽了口口水,朝怡君和白母温柔的笑说:“我一会儿就回来。”然后,她转身背对着示君,一步一步坚强的走去。

    风刮着百合的脸,也刮走一颗颗似水晶的泪;百合仰着头,说不出有多伤心。

    他怎能这样理所当然?仿佛所有的人对他好都是应该的!母亲半夜熬鸡汤,姊姊休学看顾他,她牺牲掉每一个假期,回掉每一个活动的邀请,千里迢迢的来看他这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么理所当然,一点感恩的心思都没有!

    她能就这样被认做理所当然的跟了他吗?将来她也能理所当然的在家煮饭、生孩子,看他理所当然的在外头呼朋唤友、半夜醉酒回家吗?或者是理所当然的任自己年华老去,换得一场完全没有成就感的婚姻?甚至理所当然的放弃创作,在教室里教孩子唱“蜗牛与黄鹂鸟”?然后理所当然的死去

    如果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他会珍惜吗?他会懂得什么是爱吗?

    不,不会的!

    “嗨!你就是余百合?”

    “余百台哦?我们看过你的照片。”

    “照片?”百合觉得诧异。

    “是啊!白示君每天都带在身上,全连的人都看过了。”

    “哦!”百合淡淡的笑了,但哭的情绪却比笑来得强烈。她和示君那两个同学一前一后的走着。她想:示君的心里也许不是完全没有她的,起码,他有很多的机会可以占她便宜,而他却从来没有侵犯过她。她在他心目中,至少和其他女人不同,至少是不同的!

    百合就这样和示君分手了。奇怪的是,他们分手从来就不需要挑明了讲,只要百合拒绝他几次,他们就会理所当然的分手了。

    百合看来并没有太难过,怕是忙得没有时间难过了。

    那段日子,百合认识了一个写诗的男孩,文学院的,瘦骨嶙峋,和百合很投契。百合对他的人没兴趣,对他的诗却是很喜欢——他同百合一样,崇尚自然,浪漫多于古典。

    百合喜欢贺尚的诗,但并不止于欣赏,她是有目的的——她作的曲子,需要好词来烘托。贺尚的诗,百合的曲子,正好相得益彰。

    “百合,晚上一起看场电影好吗?”贺尚从百合后头走来,见她还在忙着剪报,便将手搁在椅背上,由后头环着她。贺尚手臂又细又长,环着她的空间也大,不会造成什么压迫感。他不敢太鲁莽,因为他珍惜她,宁可忍着单恋的苦,也不愿轻易将她吓跑。

    有些人,平素里和你亲亲热热,关心你、接近你,叫你感觉他好似对你用情很深了;但话一说开,他却逃得比谁都快,最后连根本的朋友都做不成了。贺尚怕的就是这一层。

    “有什么好片吗?最近好懒得看电影”百合没抬头,继续做她的事;口气也轻,像在跟自己说。

    “有部‘恐怖份子’好像不错。”

    “恐怖份子?”百合这才抬起头,却没有回头看贺尚,不知在想什么。好一会儿,才幽幽的向空气吐着:“好像在说这样的人——成天没心事的朝每个人笑,像天使,其实骨子里有撒旦的想法,却说了也没人信。”

    “你说什么?”贺尚不明白百合怎么会说出这么难懂的话——如果百合是撒旦,那么世上就没有天使了。

    “没什么!”百合合起剪贴簿,一把将剪剩的报纸揉成一大团,扔进垃圾桶里,顺道把方才的心事一并丢了。

    “我看过那部电影了,是不错。”百合终于正眼看了贺尚。面对人的时候,她惯有的笑始终没有改变。

    “你看过了?”贺尚好失望。

    “没关系啊!好片子值得多看几次,走吧!”百合拎起背包,倒比贺尚先走了出去;她脚步轻快得像雀鸟,一跳又一跳的。

    “你什么时候去看的?”贺尚跟了上去。

    “前天,跟小蒋去的;他说他心情不好,想去看场电影,我就陪他去了。结果看完电影,他心情好了,倒换我心情不好了。”

    “为什么?”

    一辆汽车驶过,贺尚关切的拉住百合的手,然后就装作忘了要放手,继续握着,想看看百合的反应。

    “觉得——很恐怖!”百合放肆的笑了,不着痕迹的抽出自己的手来掩口。“如果你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是恐怖份子,你说恐不恐怖?!”

    “是吗?”贺尚搓搓微汗的手,那汗,是百合的。“小蒋怎么了?”

    “情绪不稳定吧!他老是忧国忧民的。你猜他跟我说什么?他说他要到大陆去,到德国去,去研究马克斯。还说他喜欢圆脸的蒙古女孩,或者日耳曼小姐,他要到那边去结婚生子——还说老了,等我再也没人要了,他要回来娶我”百合停了脚步,认真的说:“他认定我一定会没人要吗?真藐视人!”

    “他开玩笑的。”贺尚脸上笑着,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他还说等我老得牙齿全掉光了,他绝不会像那些深情的人,吻我的牙床,因为太恶心了。他为什么那么笃定我一定会要他的吻呢?我老了,他难道就不老吗?干嘛那么笃定我看起来会比他恶心?唉!我看他心情不好,也懒得跟他吵!”

    贺尚没有再说话。小蒋分明是喜欢百合的,谁都知道他当百合是红粉知己,可就百合一个人好像什么都不明白。有时连贺尚都不免怀疑,百合是真天真?还是假糊涂?小蒋那番话,分明是个深情的剖白,但在百合口中,却完全成了玩笑话了。

    “你怎么不说话了?”

    “啊?哦——我在想,你会不会跟小蒋谈恋爱?”

    “谈恋爱?”百合又大笑了,仿佛贺尚的话有多幼稚似的。“我不能谈恋爱的,我只能当人家的好朋友,像红粉知己那样的。真的,就只能那样了!”

    “为什么?”贺尚不明白,在百合纯洁如阳光的外表下,到底藏着一颗什么样的心?她的过去像个谜,一提起,她就要回你一个忧郁得叫人心疼的眼神,好似曾经的伤痕有多深似的。现在,百合又是那模样,叫人不忍的忧郁着。

    “因为——我不伤人,也不想伤自己。”

    就在那一刻,瞬间,一排的街灯全亮了;只有贺尚的心,沉了又沉,沉了又沉

    百合不明白男孩子的感情吗?只是她不敢承认罢了。多情总被无情恼,尤其是她那样一个掏心掏肺的女人,谈起恋爱总是伤得最深。

    大白天,阳光下,人群里,热热闹闹的忙碌可以协助人们遗忘。可是,再恋转的陀螺也有停止的时候;而百合是愈来愈不敢面对自己了。于是,她租赁的房子里,一面镜子也没有。

    令人沮丧的是,愈是怕看到自己,就愈容易看到自己。一尘不染的钢琴上、橱窗里,雨后的街道,甚至睡梦中,百合怎么努力,也摆脱不掉那个始终挥之不去的影子。

    对一个学生来说,住这样一层廿几坪的公寓显得奢侈。这公寓少说也有三十几年的寿命了,十分破旧,是一位教友的房子。因为百合需要练琴,一般的学生公寓容不下她的大钢琴,于是父亲廉价的替她租了这房子;只可惜隔音太差,入了夜,百合就不太敢练琴了。

    公寓有三个房间,一间卧室,一间琴室,空下的那间原想分租出去;但这些年来,百合对着人已经笑得很疲倦了,回到住处,不想还笑着,所以宁可空下,宁可任它养着空气,养着一屋子的寂寞。

    铃!铃——

    有了电话真是个不智之举,没来由的随时任人打翻一池子宁静。

    “喂?”懒懒的,百合来不及笑。

    “百合吗?我是小姊姊啦!”是白怡君?又要替谁说好话来的?

    “小姊姊啊?好吗?”她的温情又热了起来。

    “百合啊,你知道吗?我本来不想打这通电话的,可是”

    不想打就别打啊!何苦再来干扰她呢?然而,既然打了,不妨坦然些吧!百合等她接下去说。

    “示君不念了,你知道吗?”

    “不念了?为什么?”百合先是一怔,立即又和缓下来,故意像个没事人似的探问,口气就像对任何一个陌生人,她也会有的情义一般。她是笃定要和白家划清界线的。

    “有些事他很后悔,只是他那个人,倔得很,怎么也不肯承认错误。”

    百合沉默着——她以沉默来支撑自己的意志,怕一开口,就要哽咽涕泣,更怕一开口,就要毫无自尊的回到他身边去。

    “他说军校里一点自由也没有,他受不了了,直嚷着要退学。可是哪有这么容易?!真退了学,要赔上不少钱,还得马上当兵去,最后还不是又要回军队里去了。爸很生气,妈也管不住他,我是想,他比较听你的,你就劝劝他”

    “劝他?他若肯听我的,事情也不会这样了!”百合好生感慨;示君让她明白,她信神,但终究不是神,不是神,就有无能为力的事。

    “百合——唉!小姊姊也没立场说什么了,是示君对不起你。”

    接着,百合敷衍了几句,僵着一颗心,冻住一池情绪,把白怡君的希望全给阻断了。

    挂了电话,百合空白了一阵子。好不容易恢复点意识了,坐上钢琴,弹了段熟悉的曲子。也许是心情的缘故,她手指胡乱跳动,指间竟流泻出一段极悲凉的调子,百合突然想起贺尚的诗——

    苍白的天照着苍白的池水

    苍白的我握住苍白的心

    苍白的心切割不出淋漓的血热

    手中的自己

    翻找不到昔日的热情

    百合一遍又一遍的弹唱着,她的声音有些尖锐,但唱起悲歌时,却有着接近呐喊的凄凉——无奈而且扣人心弦。

    那一届的“留声大专创作歌谣”比赛,百合决定以这首“苍白”参赛。然而“苍白”的始意是以诗呈现的,唱起来有些绕舌,因此百合和贺尚花了好些工夫沟通。

    比赛场上,百合和贺尚大出锋头,双双得到歌词、歌曲创作冠军;诗社里的同仁全都挤在会场上起哄,场外,却有一双孤寂的眼睛——

    “小蒋,怎么不跟大家一块儿拍照?”羿书退到小蒋身旁,陪他“冷眼旁观”

    “我宁可这样远远的看她。”

    “她?百合?”羿书望望小蒋,又望向百合——她正一遍又一遍的唱着她的“苍白”

    小蒋徐徐的吐着烟圈;他始终那么忧郁,始终那么狂傲、特异独行。小蒋的诗也写得好,但和贺尚的不同。如果贺尚的诗可媲美诗仙李白的浪漫,那么小蒋的诗就有如鬼才李贺的奇绝;贺尚嫌小蒋冷僻,小蒋则怨贺尚俗艳。

    “好像每个人都喜欢百合,好像走到哪里,她都是带着光的。”羿书的话里有点酸味儿。

    小蒋则说:“她是个理想。”

    “你喜欢她?”话一出口,羿书才觉得自己问得傻,只好自圆其说——“其实,谁不喜欢她呢?她天生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群众魅力。可是,有时,又总觉得太招摇了。”

    “招摇?这样就叫招摇了?那些出门总要警察开路的人怎么说?你见了怎么也只是回避,为什么不拦路喊冤,说他们太招摇了?啊?”

    又来了!每次都这样;羿书懒得回答他。他总是抓了些微语病就要怪人没有国家民族观念,没有肩负起时代青年的责任,胡乱扣了一堆帽子,叫你羞惭得恨不得立刻“投笔从戎”跟着他去做伟大的“革命”梦!

    “这世界真是不公平,贫富悬殊,官僚、权威大兴,可是就没人敢认真去看、去批评,只是默默承受、姑息养奸。”小蒋把烟往掌心塞去,捻熄了火苗,不知痛似的。

    羿书见了不禁心里有气!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他竟如此虐待自己,忍不住训他一句:“你这样的家世背景还嫌社会不公平,那么那些没爹没娘、忍冻挨饿的孩子不全活不下去了?”

    “你懂什么?”小蒋眼中有火,但随即叹气摇头,懒得说下去了。在他眼中,所有的人都是沉睡的,唯他独醒。

    百合和大家到舞厅去狂欢,直到夜深了,才由贺尚送她回家。

    “谢谢你送我回来,更谢谢你的诗,它让我的歌更出色。”百合下了机车,对贺尚深深致谢,她是由衷的。

    “对我还说什么谢?我才真该谢你呢!否则我还不知道自己能作词。”

    “往后我们还能合作啊!”“是啊,咱们是最佳拍档!”贺尚伸出双手,让百合在上头用力拍一下,再回拍过去——那是他们的默契。

    “再见喽!”百合朝贺尚挥挥手,但两人都没有离去的意思。会场上的成功太叫人兴奋了,尤其是百合,这是她音乐创作的起步,也是她的第一个成就,这种喜悦,真教人亢奋得难以入眠。

    “你先上楼去,我看见你楼上灯亮了,就走。”贺尚看着她,薄平的嘴角微扬。

    百合耸耸肩,接受了他的好意,转身向公寓走去,心里是甜滋滋的;这种稳定的关怀,的确很令人心动。

    她一进公寓,便死命的爬楼梯,一口气冲进屋里,胡乱地甩掉一只鞋,另一只还挂在脚上,一拐一拐的跳到窗边,扭开灯,朝贺尚挥手道别。直到贺尚的机车走远了,她才顺着墙滑坐在地上,慢慢地解开剩下的那只鞋。

    百合慢慢温习着她和贺尚修改曲子时的讨论、练唱时的趣事,以及相对默默时的眼神;她还温习着曲子一再修改而日趋完美的关键,温习曲子得奖的理由,也温习着贺尚的柔情。

    这样的夜,她真希望能和全世界分享,尤其是她的爸妈,可惜,现在太晚了,他们早睡了。

    百合有个健康的家,除了教堂,就是帮着教会里的兄弟姊妹们排纷解难。百合的父亲余志彬在邮局上班,三十年来没和同事有过一点争吵,同事家有儿子满月、老父寿诞、兄弟结婚的,没一次他没到礼的。长长的脸上有两个小酒窝,使他看来有些老天真。他常说,待他发苍须白的时候,要留起胡子给孩子当圣诞老公公,逗大家欢喜。

    余志彬极疼百合,但又不像平常的父亲,把女儿当财产或宝贝似的,舍不得放手。他当百合是天使,而天使天生就有翅膀,他不能自私的折了她的羽翼。

    百合打小就常和父亲上教堂,跟着人家唱诗歌;余志彬见她有点音乐天分,就让她去学钢琴。当时,钢琴是极奢侈的东西,但余志彬一点也没犹豫,标了一个会,就全数拿去给六岁的女儿买了架大玩具,还叫百合的母亲嘀咕了一整年。或许是因为这样,小小的孩子有颗小小的敏感的心,懂得珍惜父女间那份感情,就在那叮叮咚咚的音符间,格外努力练琴。

    百合的母亲是个平凡的妇人,没念过什么书,做人做事也安分守己。丈夫上教堂,她也上教堂;丈夫打球去,她就在家里胡乱编织点东西;唯一的嗜好,就是收集一些有用、没用的纸张、旧衣服。纸张可以折纸器,做门帘、挂饰;旧衣服裁碎了,再一块块拼凑起来,做小被单、桌巾什么的。自己用不着,就四处推销送人,又不花钱,又可以做做人际关系。现在时髦了,还有什么“环保”意识,倒是一举数得。

    百合想念着自己单纯善良的双亲,觉得自己幸福极了。

    百合呆想了半天,忽地,外头传来门铃声——该不会是贺尚去而复返吧?百合提着一只鞋,匆匆去开门。

    “小蒋?你怎么”门一开,小蒋便陡地倒在百合怀里。

    “唉哟!小心点。”百合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实在也承受不住一个大男人的重量,差点连自己也跌倒了。

    “怎么?你怎么了?怎么醉成这样?”百台高着一边肩膀,踉跄地扶小蒋进屋坐下。小蒋垂着脸,双唇微肿,胡子冒着灰芽,满腮凌乱。

    百合盛了一盆热水,用毛巾给小蒋抹了脸,他“呕”地一声,脸盆里里外外,地上、身上,吐得到处都是!百合看了恶心,冲到浴室,也翻肠翻肚的吐了一阵。

    可怎么办才好?百合不知怎么去面对这样一个烂醉的人;贺尚又不知到家了没

    不,不能找贺尚。他俩向来死对头,小蒋定是有心事才会喝得如此烂醉,要是找贺尚来,只有凭添麻烦。

    可是,这更深人静的,找谁好呢?百合左思右想,想到了羿书,那个圆脸长眉的女孩。她住的地方,离百合不到一百公尺。

    “喂?抱歉,打扰了。我找羿书,有急事!”

    “好,等一下喔!”对方放下电话,喊着“喂!羿书,电话啦!女的,有急事,快起来哦——”电话那头,叫唉的声音懒懒的,有些不情愿。

    “喂——”羿书似醒未醒的,哈了一声气。

    “羿书啊!你能不能来一趟”百合把小蒋醉酒的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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