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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厌烦与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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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厌烦作为人类行为的一个要素,在我看来,未受到应有的足够重视。我相信,在整个历史时期。它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力量,今天更是如此。厌烦似乎是唯有人类才具有的情绪。被关起来的动物确实也会变得躁动不安、上窜下跳、呵欠不断,但从性质上说,我不认为它们的体验可与人类的厌烦相比。大部分时间里它们是在警惕敌方、寻找食物,或者两者兼有;有时它们是在求偶,有时则在设法保持温暖。但是,即使是在它们不快乐时,我认为它们也不是厌烦所致。也许类人猿在这方面就像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与我们相似;但是我从来没和它们一起生活过,因而没有机会做这一实验。厌烦的本质之一是:把目前状况同别的、更易于被人接受的、顽强地进入到人的想像中的状况相比。厌烦的另一本质是:人的官能不能长期地陷于繁忙紧张状态。从企图夺走你的生命的敌人那地逃跑,我想是不愉快的,但决不是令人厌烦的。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人是不会感到厌烦的。除非他有那种近乎超人的勇气。同样地,没有人会在上院的初次演讲时呵欠连天,除了已故的德文郡公爵之外——他却因此而受到贵族的尊敬。从根本上说,厌烦是一种受到挫折的欲望,这种欲望的对象不一定是令人快乐的,但肯定是那些使得厌烦的牺牲者知道这一天不同于另一天的事情。一言以蔽之,厌烦的对立面,不是快乐,而是兴奋。

    对于兴奋的追求欲望常常扎根于人的心灵之中,特别是男性之中。我认为,这种欲望在狩猎时代,比起以后的各个时代来,更容易获得满足。狩猎是令人兴奋的,战争是令人兴奋的,求爱是令人兴奋的。一个野蛮人会在一个女人身边正躺着她的丈夫时设法和她通好,哪怕他清楚地知道,只要这个丈夫醒来,自己就是死路一条。这种情境,我想是不会令人生厌的。然而,随着农业时代的来临,生活开始变得枯燥无味了(当然,贵族是个例外,因为他们处在且一直处在狩猎时代)。我们听到过许多关于机械劳动单调乏味的抱怨,不过我想,比较起来,采用旧的耕作方法的劳动才是最沉闷单调的。真的,同大多数慈善家的观点相反,我认为,机器时代大大减少了全世界人们的厌烦的总量。在雇佣劳动者方面,工作时间里他并不孤独,晚上地可以在各种娱乐活动中度过时光,这些在旧式的乡村却是根本不可能的。再看看在中下层阶级的生活中发生的变化吧。以前,晚饭过后,当妻子和女儿把一切收拾停当,大家便团团围坐,开始所谓的“大团圆”的快乐时光。这意味着家长去睡觉,妻子忙编织,女儿们要么盼望早日死去,要么梦游江巴克图。她们不许看书,不许离开屋子;因为当时通行的做法是,在这个时候,父亲对她们讲话,她们都应为之快乐万分。要是运气不错,她们最后也结了婚,于是便转而折磨自己的孩子,让她们的青春年华同自己所经历过的一样,在沉闷无趣中流逝。要是运气不好,她们便做老处女,或者最后当个老奶奶的女佣人——这种命运正像野蛮人给予牺牲者身上的命运一样,令人害怕。在我们评价百年前的世界时,别忘记这一厌倦的重负。历史越往前,厌烦的压力也越重。试想一下中世纪农村的冬天,那单调的生活吧。人们不会读书写字,黑暗中只有蜡烛给了他们微弱的光明,柴火的烟雾弥漫着唯一的屋子,室内依然寒冷如冰。屋外,道路实际上不能通行,因此几乎看不到来自邻近村庄的行人。一定是这类厌烦产生了搜捕巫者的风俗,这种风俗后来成了晚上唯一有点生气的活动。

    我们比我们的祖先更少厌烦,但却更怕厌烦。我们开始知道,或者说开始相信,厌烦不是人的自然命运的一部分,它可以通过兴奋的足够强烈的追求而得以避免。女孩们现在大多已经自己谋生。多半是由于这能够使她们在晚上去寻求兴奋刺激,去躲避她们的祖母辈当年不得不忍受的“大团圆”的时光。在美国,现在人人都可住到城里去;那些买不起汽车的人,至少有了一辆摩托车,可以骑着去看电影。而且家家有了收音机。青年男女们约会比以前方便多了,家庭女佣们每星期至少可以有一次令人振奋的聚会,而这足以使简奥斯汀的女主人公在整本小说里长久期待了。随着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兴奋的追求也变得越来越迫切。那些有条件的人不停地从一处转往另一处,走到哪里,就把兴奋带到哪里;他们狂歌劲舞、开怀畅饮。但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们总是期望着在一个新的地方享受更多的快乐。那些必须靠挣钱才能养活自己的人,只好在工作中忍受厌烦的折磨,那些有足够的钱可以不工作的人,便把完全摆脱厌烦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高尚的理想,我决无低毁之意。不过我担心,这种理想,与其它的理想一样,比起理想主义的想像来,是一种更难获得的东西。与欢快的前一天晚上相比,早晨总是令人厌烦的。人会有中年,甚至晚年。20岁时人们以为30岁生命将会结束。我已经58了,不可能再持这种观点。把人的生命当作货币资本来花费也许是不明智的。一定量的厌烦也许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希望摆脱厌烦的愿望是很自然的。实际上,各个民族只要一有机会,都会表露出这一愿望。当野蛮人第一次从白人那里尝到酒的滋味时,他们至少找到了一种摆脱单调乏味的生活的良方,因此,除非政府干涉,否则他们便会酷配大醉,一死方休。战争、屠杀以及迫害等,都是企图摆脱厌烦的一些方式,甚至与邻居吵一架也比无所事事要强。所以说,对于道德家来说,厌烦是一个极端重要的问题,因为人类的恶行中,至少有一半是由于对厌烦的恐惧引起的。

    然而,厌烦不应被看作是完全邪恶的。厌烦有两种,一种是挫折型,一种是呆滞型。挫折型是由于缺乏毒品引起的,呆滞型则是由于缺少活动引起的。我不否认毒品对人的生活有一定的作用。例如,一个明智的医生有时开的药方里就有鸦片,而且我想这种情况比禁烟主义者想像的要多得多。但是迷恋毒品,甚至不加约束地让自己的本能冲动失去控制,是决不应该的。那种在人习惯了吸毒后才能适应的厌烦,在戒除了这种习惯后,我认为时间是唯一的疗方。用于解决吸毒问题的方法,在一定限度里,也适用于对付各种兴奋。兴奋过于充足的生活会使人精疲力尽,在这种生活里,人需要连续不断的强烈刺激,才能产生颤栗狂喜,而这种颤栗狂喜往往被人当作是快乐的主要因素。一个习惯于过度兴奋的人,就像一个对胡椒粉过份爱好的人一样,对足以使别人窒息的一定份量的胡椒粉,他甚至不能品尝出一丝味道来。为了避免过度的兴奋,一定量的厌烦是不可缺少的;过度的兴奋不仅有害于健康,而且会使对各种快乐的欣赏能力变得脆弱,使得广泛的机体满足为兴奋所代替,智慧被机灵所代替,美感被惊诧所代替。我并不完全反对兴奋。一定的兴奋对身心是有益的,但是,同一切事物一样,问题在数量上。数量太少会引起人强烈的渴望,数量太多则使人疲惫不堪。因此,要使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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