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的春天,窗外的蔷薇花开得如火如荼的季节,夜色里,蔷薇常独自一人趴在窗前看着细碎的花瓣从树枝上徐徐坠落的姿态,迎着风抽烟,咳嗽,无语。南方温热湿润的空气里四处弥漫着一种清甜的芬芳,让人隐隐觉得有种堕落的美。
二十多年里她一直在这座喧闹的大都市里生活,几年前她开始在一家酒吧里上班,在夜色很深的时候,为城市里醉生梦死的男男女女调制出一杯杯五颜六色的液体,倒入酒精里的有时是果汁,有时是可乐,有时则什么都没有。
很多人只记得她调出的酒的味道,但是却不知道这个外表安静的女子每天要做的另外件事就是上网,挂在网上,只和少数几个朋友说话。比如夕颜,她们是新近才认识的,但是夕颜已对蔷薇无话不说。她自嘲说,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少数的在网上用着自己的真名说真话的人了。从屏幕上跃出的文字里,夕颜知道了蔷薇是个长发,冷漠的女子,单身,擅长调酒,最喜欢的花是红色蔷薇花,过着一种日夜游离的生活。夕颜之所以找到蔷薇,是因为她马上要去那座南方的城市里生活了,去寻找心中的爱情、
呵,爱情,那仿佛已是远古时期的事情了,蔷薇在屏幕那头轻轻的叹息。那个男人留给她的只是一个模糊不全的影子,只有黑暗中他的一双眼睛依然天真明亮,以至无数次在梦境里看到他都会伸出双手去想要抚摸他。但每次当她快要触摸到的时候那双眼睛就迅速消失不见了。自己有爱过他吗?对此蔷薇至今都无法回答,只记得他在临别之前望着她的爱恨交织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但无论如何他还是爱她的。非常。
在春天快要过完的时候,蔷薇在城市的街头看到了如一朵栀子花清新美丽的夕颜,她身上的一条碎花裙子在风中轻轻的飞扬,拎着一个简易的行李箱朝着她微笑。一双大大的眼睛玲珑透彻,不掺杂丝毫杂质,是那种生长在一个真正无忧无虑环境中的女孩才会有的甜美和不谙尘世。她对蔷薇说,你和我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也许,我太老了。蔷薇笑着说。而年轻的夕颜有如秋风中的一粒麦穗,甜美,有自在盛放的饱满。
夕颜很快在这座城市里安顿下来,学外语的她找到了一份外企职员的工作,她喜欢蔷薇的那个每年春天里满院子都会有蔷薇花盛开的小屋。蔷薇说,反正我一个人住也太大,你就搬过来吧。星期五,夕颜会坐上一个小时的公车到市区的写字楼去找她的男朋友,那个传说中女孩心目中的真爱。
直到一个周末的黄昏,蔷薇推开门,看见窗前站着一个高大陌生的身影,穿着蓝格子衬衣,利落的短发在晚霞的余辉中闪闪发亮。然后夕颜从厨房里跑出来,指着身边的男孩介绍说,蔷薇,这就是我向你提过的元辰。
她说这话的时候,蔷薇看到那双通透的大眼睛里浮起一丝一个幸福女人才有的甜蜜和羞赧。
你好,蔷薇。男孩转过身来同她打招呼。红色明亮的霞光从身后照进来,周围的一切顿时成了一道背景。男孩的一双眼睛明亮清晰,泛着盈盈的光泽。仿佛在哪儿见过呢,蔷薇想。元辰的笑容自信而率真,如晴空般通畅辽阔,无遮无拦。
天气忽然一下子燥热起来了,耳边总是一首萦绕不绝的缠绵老歌。到处都在吟唱着:
蔷薇蔷薇处处开/青春青春处处在/挡不住的春风吹进胸怀/蔷薇蔷薇处处开
天公要蔷薇处处开/也叫我们尽量地爱/春风拂去我们心的创痛/蔷薇蔷薇处处开
这是多年以前的一首老歌,也是蔷薇最喜欢的。在午夜的icq里,她告诉元辰,当初爷爷给她取这个名字时,就是希望自己的生命能够像野性蔷薇一样顽强而坚韧。
以后的日子里,元辰会经常光顾她们的小屋,然后一呆就是一整个下午。有时蔷薇一个人在家,就默默的煮上一壶香浓的黑咖啡,在咕咕的气泡声中,陪他静静的呆上一个午后。初夏时节的午后,每个角落里都洒满金子般的阳光,满世界都是醉人的蔷薇花开。
也许那段时间,元辰并不快乐。但是蔷薇没有问原因,也无需问。这个年轻的男孩身上总是有种特殊的气息,让人觉得可以无限亲近,他能把一件普通的棉布衬衣穿出无限温情的味道来,微笑的时候,眼神中会流露出一种蔷薇所熟悉的天真的表情。那是她曾经深深陷进去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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