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疑是一个出色的演说家——他在芬奇喋喋不休地说着违背他的“纯血理论”的时候沉默——却又能鼓吹整个学院的斯莱特林排挤哑炮,鄙视麻瓜。
“上帝赋予了我们超乎常人的能力——我们才是最高贵,最中心的人。”
芬奇已经越来越稀薄了。
他们的分歧也越来越大了,甚至两人之间已经有了争吵——
“你不过是个什么都干不了的恶灵而已——噢,连恶都做不到——纯血至上!”
“我恨不得你把我给弄回去——”
“回哪儿去?你只是一个幽灵,噢,对不起,一‘只’幽灵才对。”
“呵——如果不是你把我召唤来,我早就在一百年后开开心心地上学了——一百年后可没有汤姆·里德尔!”
“……”
芬奇和汤姆吵完架,两人冷战了好久,直到有一天,芬奇觉得自己可能熬不住了。
“汤姆。”芬奇主动地叫住了最近为了出席什么魔药课教授的晚宴而越来越忙的汤姆。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两个人若是还会相处,那便有和好的时间和余地,若是大吵一架从此分道扬镳,那么还有什么时间来和好呢?
“我可能,要走了。”
汤姆瞬间白了脸色,他已经习惯了芬奇在给他絮絮叨叨地灌输什么做人的大道理——虽然他总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但这六七年的陪伴毕竟不是假的。
再等我一会儿,芬奇。
再等一会儿。
“最喜欢暖洋洋的花了——英国这破天气,都没几个晴天的。”
汤姆从后山的大片葵花地里摘了一朵向日葵,葵花的颜色,真的就是暖洋洋的。
有什么能永葆青春呢?
有什么能长生不死呢?
那个魔药课的教授告诉了他答案——
他打开了密室,和大蛇一起觅食。
用学生们献祭的灵魂来分装自己的灵魂,让受冤枉的傻大个来点缀自己的功勋,让有能力的巫师成为自己的信徒——让他们和自己至高无上的“纯血”理论一起永垂不朽吧!
你们,一定很感动吧?
喜欢睡在少女纯白色裙子上独角兽的血啊——就是分离灵魂的最好的补品,我把我的十五岁交给了这朵花,我把我十五岁之后到现在的光阴交给了这本笔记本——
芬奇的形态越来越淡,几乎都看不清了,汤姆·里德尔匆匆地赶来,将沉睡的小黄花放进了芬奇的手心里。——如果幽灵真的想抓住东西的话,东西是不会落下的。
“芬奇!我想到了一个超级酷炫的名字,让你一百年后也能听说过我——”中二病的小孩子朝着快要淡化的芬奇挥了挥手,“我要叫……”
伏地魔。
芬奇在睁眼的一刹那有了答案,自己的灵魂似乎也——更完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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