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这个词,时下在社会上非常流行。笔者私下里曾经对大学里的几位男女同学作过调查,认为将来结婚之后最好有个把情人的占绝大多数,这也说明情人在青年人中大有市场。其实不但是年青人,就是中年人、老年人都有这份心。特别是在一些有成就的中年人中所占的比例最高。那么面对这样一种现象,我们该如何看待呢?
显然情人的盛兴必然有其原因。一般情况它是这样的:男人或女人有一个平静无爱但绝不到破裂程度的家庭,妻子或丈夫勤劳平凡、任劳任怨。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彼此深爱的人,他(或她)既不想失去爱情也不想离婚倒置家庭的破裂,于是就有了情人。因此可以看出它的原因就是无爱。如果拥有情人,也就拥有了爱情,同时家庭不破裂,这样鱼与熊掌兼得。既不必为离婚而搞得名誉扫地,也不会因放弃爱情而心灵枯竭。这种局面最完美。然而在我看来,却是非常残忍,不论对谁。
而最残忍的是对情人自己。也许在开始的时候她(或他)仅仅有爱情就足够了,但很快会发现爱情携带着一种多么强烈的欲望。正如普希金诗中那个贪心的老渔妇一样。她最初要得仅是一个木盆,后来要一所木房子,直到最后要做自由自在的女霸王。因此他(或她)必须用婚姻来平衡自己付出的一切,最后要完完全全地拥有对方。她不能目睹那个口口声声说“只爱你一个”的人与另一个人同床共枕朝夕相处,而自己如小偷般躲躲藏藏不见天日。她(或他)无法忍受又不可自拔,在这场拉锯战中她或他耗费了心血。于是爱情对她(或他)来说是一杯清水,但有毒。这是感情的酷刑,也是人格的失衡。正如一篇小说中所说的那样:
“你如果真爱我,就不会不愿当我的情人。”
“正因为我真家你才不愿意当你的情人。我爱做你的爱人----如果你真爱我,就不会忍心让我只做你的情人。”
“名份真的很重要吗?”
“是的,对我来说它代表着骄傲和尊严。”
我觉得异性之间的情感关系的名词似乎只有三个:友人、恋人、爱人。不应该有情人这个概念。如果有可能将来爱上一个异性的话,那么就用自己的力量给对方和自己一个合适的位置。因为这对于你、她(或他)、你的爱人或她(或他)的爱人及各自的家庭来说,也许都更为真实更为合理。
其实,不论你是别人的情人或别人是你的情人,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可悲的,表明你的生活有一种致命的缺憾。我们不应做情人,也不应有情人,应该努力找一个真正爱自己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