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匆匆,眼看月底就要到了。
冬天即将结束,虽然还不到春天,但是河水已经解冻,苗木已经发芽,整个卡奥尼到处都能够看见绿色。
十几个农夫在田里耕作,他们赶着马,扶着沉重的犁,在刚刚解冻的大地上耕田。
卡奥尼的农田不多,以前因为什么工具都没有,全靠锄头干活,所以需要很多人一起出力,现在有了马和各种农具,十几个人已经足够应付这些田地。
在田里干活的人全都是罪民,因为农地的工作需要早出晚归,而且非常劳累,但是拿到的钱却很少。
田里产的农作物,两成要用来交税。这并不是路克他们订的,卡奥尼是托管领,土地仍旧属于腓特烈公爵,这笔税要缴给公爵,至于路克他们需要缴纳的年金则是另外一回事。
剩下的收获里,还要拿出六成分给卡奥尼原来的居民,因为土地是大家的,这部分相当于租金。
如此一来,种田的人顶多能够拿到收获的三成多一些,而种植和收获的比例一般来说是一比四,也就是说种子还得占掉两成五。
即使今年能够大丰收,这些罪民辛辛苦苦干一年,最后的收获差不多是半成多一点。
就是因为精打细算过,所以其它人根本不愿意种田,哪怕女人们做缝缝补补的工作,一天也有两枚铜板,男人则赚得更多,就算是只有力气的家伙也能赚到三枚铜板,一个月下来差不多也有一枚银币,会点手艺的更是不得了,一个月甚至能够赚到五、六枚银币。
而此刻的卡奥尼,有的是需要大量人手的工作。
首先就是教堂的建造,随着天气的回暖,已经可以浇筑砂浆,同时还要在教堂的内外墙上贴石片,以便掩盖住蜂窝结构的木质基面,顺便再将碎石和砂浆的混合物充填进蜂窝结构里面,这样一来,就算以后木头全部烂掉,教堂也不至于会垮塌。
这些工作并不需要花费太多力气,但是需要大量的人工,而且完成之后,接下来内外装饰的琐碎工作,同样也需要大量人工。
通往阿德蒙特的路还要再铺一条轨道,以便来往的车可以各用一条轨道,这一次比之前容易许多,也用不着赶工,不过需要的人手也不少。
按照当初的计划,卡奥尼四周的山岗全都要种上棉花,更是需要大量人手,至于伐木就不用说了,再多的人都不够。
除此之外,那几座建好的船坞已经开始造船,不过这里需要的人必须会些手艺,想多找一些都难。
因为到处都需要人,所以卡奥尼的居民都很忙碌,而同样忙碌的还有路克他们那帮人。
梅特洛一直在外面奔波,才刚赶回来,因为过两天就是月底了。
每个月的月底他们都会碰个头,讨论一下这个月的进度,同时也确定下个月的安排。
其它几个人虽然也很忙,不过他们至少不用跑得那么远,伊斯特只需要在教堂旁边呆着,路克则要四处转,帕尔姆仍旧负责伐木和训练士兵,每天都要进山,跑得最远的就是尼斯,一个星期前,帕尔姆手下的人再度发现老鼠的踪迹,所以他又干起老本行。
看着地上零零落落的老鼠尸体,尼斯若有所思。
被他干掉的老鼠大概有两、三千只,全都刚从冬眠中醒来,一只只都是皮包骨,显得很虚弱。
老鼠的数量跟以前根本不能比,但是令他在意的是,居然每一支老鼠都生有那种怪异的血块。
显然,能够提前醒来的全都是那只鼠王的后代。
对此感到最高兴的自然是小东西,此刻他正享受着难得的大餐,几天下来,他的皮毛显得比以前更明亮了。
他以前曾经想过,等老鼠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不再捕杀,而是设法将他们养起来,让他们繁衍后代。
普通老鼠并没有饲养的价值,只有这些具有特殊血块的老鼠才有用。
当初他还为此而烦恼,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才能够提高这种老鼠的比例,没想到大自然本身就提供了这么一个选择的机会。
一想到这里,尼斯朝着远处的小东西打了个响指。
小东西正拿着一块血块往嘴里塞,听到主人叫它,心不甘情不愿的跑了过来。
“你已经吃了这么多血块,应该有点‘王’的气势了吧?如果让你收服这些老鼠,你做得到吗?”
尼斯讲小东西一把抓住手里问。
他并不担心小东西会听不懂,小东西的智力相当于五岁的小孩,已经明白很多事了。
果然小东西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过了片刻,点了点小脑袋。
“那么我们不杀了,再聚集起来的老鼠,你想办法将它们收服,让它们听命于你。”
尼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当初他主动要求灭杀老鼠,主要是为了磨炼暗器的技艺,不过现在却没这个必要了,他已经进入瓶颈期,想要突破的话,需要挑战难度更高的目标。
小东西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它“吱吱”叫了起来,并且做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动作,像是抱着什么东西在啃。
“你是说,你如果成为它们的‘王’,就不能再吃到那种血块?”
尼斯猜测着小东西的意思。
同类相残并不稀奇,任何族群都存在着争斗,人类自己也经常发动战争。但是把同类当作食物就不行了,哪怕是老鼠,也很少做这种事,只有在食物稀少、难以存活的时候才会这么做。
果然小东西有点了点脑袋,尼斯开始沉思起来。
“如果是因为什么事故导致死亡,你能吃吗?”
尼斯问道。
小东西歪着脑袋开始思考,这一次它想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
尼斯猛地拍了一下手掌,他已经有办法了,而且不但有办法,他还打算借这个机会,让这些老鼠做点贡献。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到小东西又摇了摇头,然后再一次做出吃东西的样子,不过这一次它的动作多了一些,身体不停的转来转去。
“你的意思是必须躲起来偷偷的吃?”
尼斯问道。
小东西连连摇头。
“不新鲜的话,你不爱吃?”
尼斯继续猜。
小东西还是摇头。
“你担心同类会偷吃?”
尼斯以为自己这一次猜中了,小东西把身体挪来挪去,显然是表示不止一只老是在吃东西。
可惜,小东西仍旧摇头。
又连续猜了五、六次,尼斯仍旧没有猜对,而且离正确答案愈来愈远,小东西明显有些不耐烦起来。
突然,它从尼斯的手掌心里跳到一株才发芽的青草边,一口把草咬断,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尼斯的脑子里冒出一个问号,这家伙的嘴巴很刁,从来不吃青草,突然,他的脑子里灵光一闪,似乎有些明白了。
“你的意思是,‘王’必须为臣民提供食物?”
小东西飞快的点着头,尼斯却说不出话来。
连这些老鼠都知道权力必须伴随义务,与之相比,那位腓特烈公爵的表现实在让人有些无语,简直比畜生还不如。
本来他打算让那些老鼠自己养活自己,现在让他感到很头痛,老实说,卡奥尼的粮食给人吃都不够,更别说养那么多老鼠了。
小东西看到主人愁眉苦脸的样子,知道一时半刻没有什么事,滋溜一下又窜回老地方,在满地的死老鼠身上挖血块吃。
对于养动物,尼斯倒是有点经验,以前他家里养了好几条狗,还有十几匹马,农庄里还有成群的牛、羊、猪、兔、鹅、鸭、鸡。
和所有贵族家的小孩一样,他虽然不用干活,但是必须知道怎么管理自家的产业,所以他知道怎么养这些牲畜,知道他们都吃些什么。
其中以马最难养,喂的饲料也最贵,经常要喂高级饲料,最容易养的则是羊和猪。羊虽然吃素,但是树根、枯草什么都吃,猪是杂食的牲畜,残羹剩饭或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可以给他们吃。
老鼠也是杂食动物,而且和羊一样,树根、枯草之类的都吃,说起来比养猪、养羊更加容易,问题是他们的数量太多了。
想要养活那么多老鼠,就只有找生长迅速的东西,比如杂草和蛆虫,最好还能够像韭菜一样,割掉一丛,立刻会再长出一丛来。
一想到这些,尼斯渐渐有了些眉目,他又打了个响指,把小东西叫了过来。
“如果我可以提供食物,但是味道不怎么好吃,那些老鼠会听你的命令不自己觅食吗?”
他会这样问是因为他有过经验,农庄里的那些羊虽然什么都吃,但是把他们放出去的话,他们会祸害农作物和蔬菜,专挑好吃的吃。
小东西摇了摇头,它把一个血块塞进嘴里,然后做了一个鬼脸。尼斯立刻明白了,答案是否定的,老鼠比羊还要聪明,羊都知道挑好东西吃,老鼠不可能不知道。
尼斯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到口渴,从内侧的口袋掏出一只银制的扁壶,这是他仅有的几件父亲的遗物之一。
突然,他想起一段快被遗忘的记忆。
每年秋季,他家都会买进大量的葡萄原浆,原浆不是纯葡萄汁,里面杂有果肉和果皮,葡萄酒颜色如此艳红,就是在发酵时将果皮的颜色溶解进去。
所以每年葡萄酒酿成之后,都会留下许多酒渣,这些东西可以当成饲料,而且是最好的饲料。
葡萄的收获季节通常是九月,酿造葡萄酒需要一个月,所以酒渣的产出总是在十月中旬或月底。
父亲会把这些酒渣和切碎的牧草、水葫芦之类的东西混在一起,装在已经不用的旧木桶里,让他们一起发酵,整个过程差不多要半个月,等到发酵完成,已经是冬天了。
这些发酵的饲料很容易保存,直接放在外面冻着就行,牲口们也喜欢吃,甚至有些牲口还吃上了瘾,因为里面有酒味,和人一样,牲口里也有酒鬼。
从山里出来,太阳还高高挂在头顶上。
尼斯没让人烧掉那些死老鼠,那些老鼠刚刚从冬眠中醒来,不可能带着什么疾病,而且数量少,根本不用担心会引发瘟疫,反倒是腐烂之后能够提供养份给大地,这也算是他们为这片土地所做的一点贡献。
小东西被他留在山里,去聚集那些从冬眠中醒来的老鼠,这件事愈早进行愈好,再过两天天气回暖,会有大批的老鼠渐渐苏醒,普通的老鼠肯定会愈来愈多,那可不是他要的。
一进入农庄,尼斯就看到路克他们全都在院子里,这帮家伙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上。
那些摇椅是为了招待王子殿下,专门让人用柳条编的,设计的人是伊斯特,这个家伙花了许多心思,让这些摇椅显得非常精致和轻盈。它们的形状像是交叠在一起的两片花瓣,有着美妙的曲线,人坐进去之后,会整个陷入里面,确实舒服惬意。
尼斯也挺喜欢这个设计,当初那位殿下在的时候,因为要分出主次,所以他们只能坐在普通的椅子上,王子走了之后,他们总算有机会享受了。
看到尼斯过来,一直在旁边伺候着的仆人们立刻又搬了一张摇椅过来,这东西很轻,连小孩都拿得动。
正中央放着一张扁平的茶几,上面摆着几盘精致的点心,和一只很大的银制水罐。
尼斯在躺椅上坐下来,悠闲地靠在椅背上,学着路克他们四个的样子半坐半躺着,茶几正好侧对着他,手一伸就可以拿到上面的东西。
事实上,根本用不着他动手,旁边还站着一群人伺候着,这副派头原本是为了招待王子殿下,现在轮到他们享受了。
他才刚坐下,莉莉丝就立刻拿了一只干净杯子过来,她取过茶几上的水罐,到了一些乳白色的东西进杯子,然后非常恭敬地递到尼斯手里。
旁边站着的其他仆人全都眼红地看着莉莉丝,可惜他们只有在旁边站着的份,轮不到他们在老爷们跟前伺候。
到了现在,卡奥尼的居民全都知道,老爷们手眼通天,结识的都是大贵人,以前几个混血儿随从说过的那些事,根本一点都不夸张,反而还漏了很多。
接过莉莉丝递来的杯子,尼斯喝了一口。
杯子里的东西像是牛奶,却酸酸甜甜的,还带着一股酒味,这是一种叫塔尼诺的饮料,是用牛奶、奶油和葡萄酒兑来的。
想出这种东西的是路克,他们的见识毕竟浅薄,根本没有配得上招待王子殿下的美酒,所以才想出这个办法弥补,菲利普王子没有喝过这种东西,自然感觉新奇,再加上这玩意还带着浓郁的味道,勉强拿得出手。
梅特洛拍了拍手,他的跟班波尔布立刻跑过来。
“把东西拿来。”
梅特洛吩咐道。波尔布拔腿就跑,这家伙别的不行,不过十分听话,很快,他就抱着一叠纸片回来了。
“你让我弄的东西都已经弄来了,这是样品,你看看怎么样?”
梅特洛让波尔布将那叠纸拿到尼斯面前,现在他和伊斯特一样,对尼斯是彻底佩服。
这不只是因为尼斯能够想出绝妙的注意,也不只是因为尼斯擅长赚钱,真正趟他们折服的是尼斯的实力。
之前那场战争中,他、伊斯特和路克三个人大多数时间都在摸鱼,除了最后一仗他们三个有所斩获,之前那几仗都是帕尔姆和尼斯两个人在表演,那些战功里,尼斯至少可以占四成,帕尔姆只占三成,如果再把伊莲娜这个扈从的战功也算在尼斯头上的话,那就更让他们沮丧了。
只要一想到一年之前尼斯还什么都不会,他们简直没脸见人。
“想到这么多钱要付之一炬,真是让人心痛。”
伊斯特在旁边哀叹,他已经看过这些纸,全都是上好的货色,这些纸张又细又滑,表面像抛光的大理石一样,色泽白如乳霜,还散发着特有的芬芳。
别说这样上等的纸张,就算是普通的纸,价钱也不便宜,这玩意各国都不会制造,只能从萨拉森人手里购买,要不然只有使用羊皮纸,但是那又更贵。
尼斯轻轻抚摸着那一叠纸,说实话他也感觉很可惜,但是为了对付贝尔兰多斯子爵,必须付出一些代价。
“你这边怎么样?”
他转头问伊斯特。
伊斯特的工作是在蜡板上雕刻出《圣经》然后用石膏翻模,再用融化的锡浇铸出锡版。
这是比较常用的雕版作法。
在蜡上雕刻比较容易,至少比雕木头方便多了,雕错的话还可以修补,滴几滴蜡油上去就可以。
翻成石膏模也不难,而且石膏这东西相当细腻,可以百分之百地重现蜡质雕版上的细节,再加上质地松软,也可以在上面直接修改。
最后浇铸成锡版,同样也是考虑到方便,锡的熔点低,只要两百多度,石膏模子绝对承受得起,而且这玩意同样有着质地绵软的特点,很容易修整。
“我把两个修道院的人全拉进来了,这里面的人帮我雕刻蜡板,但是这个工作没有两个月根本就别想完成。”
伊斯特又开始抱怨了。
不过他这一次的抱怨情有可原,《圣经》可不是一本小书,一个人抄的话,不知道要抄到何年何月,就算召集一批人抄写,也仍旧是一项大工程,更何况是在蜡板上雕刻,比抄写又难上很多。
“为了对付贝尔兰多斯,前前后后花了这么大的代价,也不知道划不划算?”
梅特洛自言自语着,他并不是对尼斯表示质疑,而是本性如此。
听到这话,路克连忙在一旁打圆场:“没关系,只要锡版做出来,我们以后想印多少圣经就可以印多少圣经,一本圣经可不便宜,而且总是会有人买,我们迟早会把这笔损失赚回来。”
对于伊斯特的抱怨,尼斯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知道这个家伙的个性,同样对于完成这件事情要两个月时间,他也不怎么在意现在不像在上巴里亚那片树林里,只能躲在里面,不能做任何事情,此刻他手头上有的是待办的事,计划都已经排满了。
两个月的时间,海狗西科斯绝对可以把第一批船建造完成,一想到这些,尼斯连忙说道:“我们那只船队除了两艘大船是自己买的,剩下那六艘小船全都是租的,一旦与阿萨克斯港撕破脸,要再用他们的船,多少有些说不过去,不如趁这个机会把船退了,用我们自己的船。”
梅特洛比尼斯更加干脆:“我觉得连那两艘大船也可以转手卖掉,我们买卖的全都是利润高的商品,用不着这些又笨又大的船,它们的速度太慢了。”
和生意有关的事全都由梅特洛负责,前一段时间,他跟着船队跑了两趟,结果发现那两艘大船即便有着数量众多的保镖护航,也不是很安全,因为它们太慢,又因为他们的体积太大,载的货物太多,很容易成为海盗的目标。
反倒是那些小船载重量不高,速度又快,哪怕没有保镖也没关系,看到海盗的话,扯起船帆逃跑就是了,海盗没有兴趣和这种小船赛跑。
“等到我们自己的第一艘船建造出来,就按照你们两个说的做。”
路克相当擅长采纳别人意见。
几个人正说着话时,马克西姆跑了过来,他现在的身份是大管事,比另外几个管事还要高半级,专门负责卡奥尼的日常事务。
别人都恭喜他高升了,不过马克西姆本人却不这么想,他情愿拿这个位置换一个后备执事。
后备执事是路克他们在招募大批流浪汉之后,新设置的一个职位,这些后备执事全都是从流浪汉里挑选。
当初招募流浪汉时就已经筛选过一遍,这些人多少有点手艺,要不然就是青壮年的工人。
所谓的后备执事就是按照工种划分,比如这里的木匠数量最多,所以分成六组,每一组设一个后备执事,工人数量也不少,同样分成六组,每一组设一个后备执事,女工也是一样,还有一部分工种人数比较少,例如花匠、酿酒师、果农等等,他们被归成一组,也挑出一个后备执事。
以马克西姆的聪明,他当然看得出,这些才是老爷们要的人。他也看得出来,这样一分,等于无形中区分开原来的村民和后来的流浪汉。
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老爷们已经站稳脚跟,开始渐渐疏远他们,所以一到路克的跟前,他就迅速摘下帽子,弯着腰十分恭敬地说道:“老爷,您让我把十二到十五岁的孩子全都召集起来,我已经办好了。”
路克疑惑地看了看另外几个人,他没下这个命令。
“是我叫人召集的。”
尼斯稍微欠了欠身,向路克解释道。
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之前和王子殿下的那番交谈,让他又有了一些想法,他打算在卡尼奥先试一试,如果可行的话,以后也可以这么做。
“总共有多少人?”
尼斯朝着马克西姆问道。
“七十五个。”
马克西姆连忙答道,此刻他对牧师老爷比对大老爷更加敬畏。
尼斯咂着嘴,他感觉人数少了一些。
“你再去把十到十八岁的人都召集起来。”
他决定放宽范围。
“你打算干什么?”
路克连忙打断,他现在十分好奇,不弄明白的话,他浑身难受。
其他人也一样,就连帕尔姆也对尼斯做的事愈来愈感兴趣了。
“我打算找人教孩子们认字。”
尼斯说道。
想要找这样的人并不是什么难题,只要回一趟阿德蒙特,请几个见习牧师过来就可以了,反正等到教堂建成之后,他一...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