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源于那四分之一的异族血统,我对各种小饰物有着过多的偏爱。儿时,城里鲜见游走于乡间的货郎,偶尔有穿梭于车水马龙之间的小贩,最是令我驻足的理由。一个小小的铃铛,也如获至宝地不肯让别人多拿一下。女孩儿又格外喜爱首饰,玻璃或是石头质地的项链,小小的戒指,手镯,乱七八糟地摆了一盒子。及至最近读三毛的我的宝贝,虽然我的宝贝不及她的有价值,但也曾经是我的珍爱,爱是不需用价值体现的。
可是三毛,你可知今天,淘宝店铺成千上万,网络商品玲琅满目,互联网将地球变成了村庄,你还会不辞劳苦地去搜罗“宝物”么?你会的,你热爱“宝物”不仅仅是因为它有多么珍贵,而是搜罗的过程更有意义。你一定宁愿拖着木屐,着长裙,披散着长发,在乡间,在沙漠,行走着,思考着,于不经意间遇到心仪的宝贝,享受着这整个过程。只可惜,今人太浮躁,网络快餐又太便利,总令人欲罢不能。
因了一件八分袖的上衣,我神经质地在网上搜索手镯,翡翠的晶莹剔透,黄金的雍容华贵,白金的典雅大方,忽然,一个小小的手镯映入眼帘,彩色的,骷髅头形状的,价钱只有区区两块钱,夹杂在美艳的手镯中,朴实无华又自有特色。评价里说:脏。我想,这正是我想要的,蒙着薄薄的灰尘,古朴又现代,戴在我这等“女老汉”的腕上,恰到好处相得益彰。
小学时我的绰号是“胖墩”成年之后更无法穿进商场的衣服。又不舍得花大价钱买来穿起来也不见得好看的衣服,所以我的衣服多半宽大,且出自淘宝。一年来我的减肥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终因基数太大,至今仍然处在胖子的队伍里。商场里xl或xxl的衣服颇为勉强地装下我,立刻曲线毕现,肥硕的肚子一览无余。所以,自幼我对衣服就没什么挑剔,尤其是,也没什么选择的余地,反倒是对于鞋子,我有一种疯狂的购买欲。所幸虽然人胖,脚却中规中矩,鞋并不难买。有时,对着鞋柜里的鞋子,我茫然地想:这究竟是什么时候买的呢?为什么我会买两双款式相似的鞋子呢?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索性不想了。春秋冬的鞋子好说,只要大小合适便皆大欢喜了。夏天的鞋子除了考虑美观性和实用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否卡脚。就为了这个卡脚,多少美丽的鞋子,我被它外表所惑,买回家里,只穿了一天就束之高阁了。鞋柜里满满的,四五双凉鞋,虽美但不能穿!去年整整一个夏天,我就只好拖着沙滩鞋走路,无论上班还是逛街。于是,我痛下决心,鞋一定要在商场买,亲自试穿,多走几步路。正值打折季,万达百货的衣服首饰等摊位,顾客寥寥,但几个满是鞋的花车却人头攒动。好不容易挤进去,看中了一双上边有好多珠珠的凉鞋,犹豫再三还是放下了,因为它的跟略略有一点高,而我是需要经常站立和行走的。再逛,心里终是放不下那双鞋,看别的鞋子,就过尽千帆皆不是了。再回去,那鞋子静静地在那里等着我。看来我所爱的,却不是别人的菜。买下它,鞋柜里又多了一件“宝贝”
原本想仿着写一篇“我的宝贝”却念及我最珍爱的宝贝是钉钉,于是不肯写成宝贝,而是“宝贝”虽不恰当,但也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