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第三章夏天的夜晚真的很热
孙中的手还是被薛冰砍了。
江湖中的姑娘,较之那闺秀碧玉总是少了几分小心眼的嫉妒,却又多了那么几分侠气和同情心。
她觉得,若非是孙中的调戏惊扰,那位白裙白发的姑娘存在的时间也许能更长一些,她甚至还能同陆小凤说上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因为来不及说,只好将心中的千言万语换作一句托付,一句希望自己不要离开陆小凤的托付。
她本是生着气的,生气陆小凤与那位白裙姑娘的一段情,生气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陆小凤竟还会想起她。可是在那个瞬间,薛冰被感动了。她甚至有那么一丝的惭愧,因为她对陆小凤的喜欢并不纯粹:她是红鞋子的一员,她在喜欢着陆小凤的同时,也有着自己的目的。
可陆小凤并不会在意。哪怕他知道了这件事,他也并不会多在意。对女人,陆小凤是真心的,可那真心却从来都谈不上爱。
砍了孙中一只手的薛冰看起来却比地上坐着的那个捂着手臂哀号的人还要难过。
哀哀地望了有些失魂落魄的陆小凤一眼,薛冰想:若是陆小凤识得痴情便好了,可她知道,懂得痴心的话就不是陆小凤了。
她还是喜欢这样的陆小凤,哪怕已有飞蛾扑过了火,被燃成飞灰。
“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低喃出声,薛冰以为那位姑娘的词里最苦的“韶华竟白头”,此刻她才知晓,最无望的,是任由你情深似海,缱绻相依,那人却如春风卷飞了柳絮,路过说风流。
一时间,酒肆里变得静悄悄的,只除了孙中偶尔的几声低吟,他已流了太多的血,竟是连声音也低了。但在场的人都好似没有从之前那一场美人化浮末中晃过神,相比起来,孙中的断手竟变得有些微不足道和罪有应得。
英雄美人,鬼怪山精,才子佳人,人们总是喜欢去传扬一些刻骨铭心的情爱传说,或唏嘘,或嗟叹,为那故事中的美人掬一把伤心泪,作两行痴情诗。
这一日的黄昏,竟有那故事中的人走到了这柳林间的酒肆,竟有那碧落归来的芳魂为情来,为情困,再将深情托付,怎一句可歌可泣了得?
遥远的扬州城,落在扬州城外小树林的齐修没由来感受到了一股来自冥冥中的恶寒。
望着头顶绿树,齐修无语凝噎。
他得庆幸他还记得不去选扬州城内的神行点而是选了人烟稀少的城外么?
特么这一点都不值得庆幸!
他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神行了!
当着陆小凤、司空摘星、薛冰还有那么一群路人甲乙丙的面!他齐修!神行了!
神行的原因归根结底一个字——怂!
他不知道怎么用这彻彻底底的女人形象去面对以前的朋友,然后他的手就比大脑快了一步的选了神行。
不对,那还不是实际意思的手,那是他脑内选技能的手。
他能夸这只手的手速快吗?《金鹏王朝》单元都没见它这么如有神助的。
此时此刻,齐修觉得自己很需要一架时光机,让自己回到神行的前一秒,阻止自己那一瞬间的灵光乍现。
神行已不是什么轻功高绝、视觉效应足以解释的了。所以继他变成真·秀姐以后他又多了这么一项不得不躲着朋友们的理由,真是喜(惨)大(无)普(人)奔(道)。
想到自己对薛冰说的话还有半句“离开了你会死”没有说完,齐修默然望天。
好吧,他饿了。
刚刚都没来得及吃饭。
吃完了饭再想自己该干什么,反正神行CD一天,他现在也不可能神行回去。
甫一进门,在看到那个让他记忆犹新的老板娘的时候,齐修觉得自己今天穿越一定是没有看黄历。
他的脸突然变得很红,这让他的脸色看着好歹像个正常人了。只能说,重置的捏脸实在是肤白胜雪得过了头。
问他为什么会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