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头探脑地死盯着酒糟饭。当看到酒糟饭已开始变味并渗出酒浆时,就进行革酒最关键的一步:放水。一般一百斤米放一百斤水,叫做“一比一”贪图多出酒的人家,当然也有一百斤米放一百五十斤甚至更多的水,这就叫做“一比一点五”了,真的成了大水白酒。米酒的口感好不好,煞不煞(指酒精度高不高),成败在此一举,革酒内行不内行,也全凭这一技巧。刚放了水的酒缸里,酒糟饭轻薄在浮在上面,密匝匝白花花,象破棉絮似的盖着,让底下的水透不出一口气。于是重新捆扎好,翘首以待喝第一碗白酒那天的来临。
每年一次的革酒,对我来说总是无比喜悦。初革酒时,我当然可以光明正大的吃那一碗酒糟饭,这是高兴的,吃着都长肉。但那是饭,而不是酒。更大的幸福,或者说秘密,还是放水后那只酒缸对我的巨大诱惑。所以那个时候,我最爱呆在锅灶口为大人烧火。我一边烧火,一边聆听着酒缸里酒糟的不安稳,它们总是从稻草窝里发出“逼逼逼逼”的响声,我猜测,这是酒白药发作了,正在逼着酒糟逼着冷水让它们成为白酒呢。于是我心里也在盘算着,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过去,父亲会适时地到酒缸里塞一个酒篓子,并放上一只小碗。这一做法,好象父亲是专为我准备似的。从此以后,我会乘父母不在的时候,趁着烧火的空隙,偷偷地探进酒缸,去酒缸里“逼”出一碗酒,咕咚一大口,痛快地喊下,在灶火的映照下,脸孔慢慢染上了红色,身子开始象酒糟一样轻飘飘起来,我知道这是酒在我身子里发作,但仗着我烧火的理由,在父母亲面前掩饰了我面红耳赤的事实真相。我的酒量估计就这样历练出来了,起初喊一碗,后来提升到两碗、三碗,以至于冬天的时候,我改掉了喊生水的坏习惯,一遇唇焦口燥,便钻进锅灶口,掀起它的盖头来,一口气喝下三碗白酒,喝得一个透心凉,喝出一个全身爽。估计父亲放水的时候一定也是多放的,我竟喝得呵不出酒气,他们也从没有发现我有什么异样。
千呼万唤地等到了正月,那一缸酒,就被一碗碗舀出来,盛于用蜡打制的蜡壶中,置于灶台汤管里温热,又一碗碗满当当地筛出来,热气腾腾,就着简单的菜食,接待一拨又一拨的客人,让他们喝出了豪言壮语,喝出了天昏地暗,喝出两眼生屎,喝出风声雨声笑声骂声。
那时候家家户户都有几只大缸,我们根据它的大小,分别叫它们五十缸、六十缸、七十缸、八十缸,这是规矩的,五十缸可盛五十斤水,依次类推。也有出格的大缸,里面竟躲得下四五个捉谜藏的小孩。平时,这些缸大多用来盛谷,空着时便成了我们躲藏的好去处。大户人家,或会喝酒的人家,过年在即就用这种硕大的缸来革酒,那气势看上去就非凡。但若到这种缸里舀酒,就成了小孩子的难题。有一年正月,我在大伯家吃饭,我堂兄硬要与我来一次喝酒比赛,小孩子嘛,本来只有七分的酒量,他却喝了八分,还不肯歇,就又摇啊摇,摇到酒缸边去舀酒,忽听得“扑通”一声,堂兄矮矮的身材受大酒缸的欺负,竟被酒缸吞进肚里了,我们赶紧跑到锅灶口去救人,不料堂兄置酒中论英雄,死活不肯出来,一身的酒糟披身,象个雪人似的,大冷天,一个劲地喊:“这里好,这里好,这里爽快。”成为一个永远的笑话。
一个正月下来,酒缸里的酒会被逼得滴水不剩。不晓得这一缸酒,换来了多少来客的欢声笑语,赚得了主人家无限的热情与好客。剩下的,是干瘪瘪的酒糟,但酒气依旧。在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时代,母亲却也没有放过这本应废弃的酒糟,与猪争食,盛在碗里,添油加盐,蒸熟后端上桌子,成了一道我们不想吃也得吃的菜肴。至此,酒、水、糟,被吃喝得一干二净。
多少年过去了,回望远逝的乡村生活,那阵阵酒香,慰藉了庄户人的心灵,浪漫了乡间的岁月,滋润着乡村悠长而平静的日子。那飘荡的无限的酒香,为苍白的生活增添了绯红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