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展示了一种生活,一种让我们回味无穷的生活,这样的回忆激发我们的或喜或悲的记忆,让我们能发出会心的微笑。 照理,我是没资格写这种既不像美食文化又不似忆苦思甜的文章的,一来我不是厨师,二来我不是正宗的山里人,三来我在农村呆的时间也不长,所以无论是吃蕃薯的次数还是个数,我既不可与前辈相提并论,也不能与正宗山里人同日而语。但现在久居城区,看到街路边老头老太守护的那只用来烤蕃薯的柴油桶,更多的时候是半夜三更一不小心冲进被烤蕃薯扑鼻香气充塞的大街,我总会情不自禁地在记忆里翻捡出吃蕃薯的那段历史。但对于这篇文章,我实在没有更好的谋篇和布局,索性就来个“蕃薯的n种吃法”之所以说“n”是因为我的记述一定挂一漏万,不当之处有待吃过蕃薯或还在吃蕃薯的“行家”补充完善。
(一)
蕃薯的第一种吃法是偷吃。我将之归纳于我“儿童时代的十大经典零食”(另有专章叙述)之一。
儿童时代的我,当然不独只有我,与“偷”字结下了不懈之缘。比如大人们在搁田之后就在盼着七月半的到来,他们坐下闲谈的时候,会异口同声地说起“七月半,蕃薯芋艿挖挖看”这样一句感慨时光流逝的话语,这就落了我的耳朵。所以,七月半前后,父母派我拔蕃薯草的时候,懒惰的我居然能振作出一点精神来,为了能挖到几个蕃薯吃,晒晒日头吃点苦头也就心甘情愿了。而且,我大抵有自我防护意识,决不会糟塌自家的蕃薯地,必挑旁边别人家的蕃薯地作为深挖地点。我的经验是挑长势最旺的藤条,然后顺藤摸瓜,看土地松散的,索性连根拔起,拎出一串鸡蛋大小的蕃薯,遇着土地坚硬则用手指或用一块尖角的石块,像是在阉猪或阉鸡,掏出最大的一个蕃薯后,就学猫撒尿似的把泥土翻盖如初。
挖出来的蕃薯大多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个子不大,只能叫做“蕃薯八吊”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馋涎欲滴。那蕃薯只在裤管上一擦,或在手掌里一旋,就把浑身泥巴的蕃薯弄得遍体通红,然后放入嘴巴,坐在蕃薯垅里,咯吱咯吱地咀嚼美味。那时也不只是我们小孩子偷挖人家蕃薯,就是大人尤其是女人,看着别人家的蕃薯长得根部的泥土四分五裂,也大多会双手发痒。于是你挖我家的,我挖你家的,所以我们双手的指甲缝里总是嵌满了黑黑的泥土。
孩子毕竟是孩子,像我,当然还馋得敢偷吃蕃薯种,闯进人家屋边的菜园子,把散发着猪粪臭味、满身发芽的烂蕃薯挖出来,去芽去皮后依然鲜味无比,哪里管得着春天到来人家的蕃薯秧剪得够还是不够,谁叫它长在那里,并让我一眼看穿呢。
(二)
偷挖的蕃薯大多是生吃的,但我所谓的生吃,是在家里在路上在村子里在同伴面前正大光明地吃。
深秋时节,每天掘挖一菜篮蕃薯进家门,是我家的一项任务。当菜篮和锄头站在门口的时候,猪们鸡们就围住那绿里透红的蕃薯藤死抢活夺,我则以我的威力赶走它们,赶走它们的目的是直截了当把手伸进菜篮的肚里,挑一只适合我胃口的中不溜秋的蕃薯。父母对于我的举动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爱理不理,懒洋洋地说一声要吃得肚皮痛的,告诉我后果但并没有发出禁止我吃的话,意思是吃得肚皮痛别怪他们不提醒。
我当然自信自己的肚皮不会痛,我的肚皮岂能屈服于一只小小的蕃薯,何况父母压根儿不晓得我在此前到底生吞活剥了多少个生蕃薯,我的肚皮其实已经练就了一种除刀枪之外无所不入的本领。所以,这时候吃生蕃薯真是从容自如,气不急,神不慌。先是在清水中把蕃薯哗哗哗地洗得通体干净,然后用力甩掉水珠,就算替代了麻烦累赘的拭擦,那样啃起来自然就少了偷吃时的沙泥疙瘩。啃,也实在需要耐心和毅力的。更多的时候,是夹皮一口口消灭它。只有在心情舒畅或是肚皮并不十分饥饿的时候,才会一圈圈地把皮啃下来,最终露出满是坑坑洼洼带着牙齿印的蕃薯。有时候则是边咬边吐,那蕃薯皮能被我聪明的舌头恰到好处地分辨,然后又让锋利的牙齿轻而易举地锯开,又让舌头一舐一卷,最后和着我的唾沫一起从嘴巴里欢快地飞出。所以道地里,上学路上,甚至田塍路上,就有一块块留着明显牙齿痕迹的蕃薯皮,害得一群群蚂蚁贪心不足蛇吞象,围着这块渗出甜蜜的蕃薯皮,嗨唷嗨唷地进行愚公移山。等到我对手中的生蕃薯吃得肚皮实实贴贴,再吃下去怕对不起名正言顺的一日三餐,就干脆把吃剩的半个蕃薯毫不足惜地扔向稻田,期望它能击中里面的一只青蛙,或扔进河里,倾听遥远的水声,或抛向那对正在谈情说爱的狗,恶毒地破坏它们正准备干的好事。
(三)
以蕃薯为粮的日子里,大米总是日暮途穷。过日子的标准就是让米缸保持长年有米。那段岁月里,家庭主妇想方设法在一日三餐上偷工减料,对胃口做点瞒天过海的文章,于是有了以薯代饭的历史。
每天清晨,懒在床上的我总能听到厨房里传来的约定俗成的声音“骨落,骨落”那是篮子里的蕃薯一个个极不情愿地被请进了铁镬,发出了死跌活撞的声音,然后是沓沓沓沓的风箱声起,然后是蕃薯气缠裹在蒸汽里在屋内四散漂荡,我知道这日子依旧,这蕃薯充当早饭还依旧。也难怪母亲的拙劣,以蕃薯当早饭吃的岂止我一家哟。家家如此,村村如此。
读小学和初中的时候,若是遇着蕃薯季节,那一定是我的书包和我的书本与我一起吃蕃薯苦头的日子。立于灶台,揍揍双手,口里呼呼呼,飞快地从镬里挑几只完好无损的蕃薯。心急吃不了热蕃薯,就只好把它们一一塞进书包里。煮熟了的蕃薯最能看出它的本性,有的成了烂蕃薯,那蕃薯皮最经不起磨擦,吃起来也就特别烫口,故不是我的首选。我自然挑燥的,如碰着个黄蕃薯则更是大惊小怪,视为稀奇。燥蕃薯的皮厚,剥起来可以牵一发而动全身,那肉吃起来更是脉络清晰,可与芋艿肉相媲美。上学路上,一路走,一路吃,一路扔蕃薯皮。我家的黄狗比我可怜,也比我更懂得珍惜,跟在我的屁股后头,为的就是我书包里的蕃薯皮不被别家的狗吃去,他忠诚地跟着,只要我的蕃薯没有吃完,它甚至可以跟着我一直来到学校。所以学校里那时狗也特别多,它们并不是真心陪我们读书,而是对一点点的蕃薯皮耿耿于怀。
有时候头天晚上就是吃煮蕃薯,那么第二天我的早饭也就必定是多余的凉蕃薯了。凉蕃薯吃起来味道似乎更甜,只可惜一心急,囫囵吞下两三个,常会招来阵阵的打噎声,我从小开始的打噎中,吃蕃薯而引发的大概占了编者按 展示了一种生活,一种让我们回味无穷的生活,这样的回忆激发我们的或喜或悲的记忆,让我们能发出会心的微笑。八九成。
每天早自学开始,打开书包,就喷射出一股蕃薯气,抽出书本,那书本封面上也沾着黄黄的看上去像污迹一样的蕃薯迹,我们同学的书包,也大抵如此。就在蕃薯气四溢的教室里,我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从aoeiwu开始,最后会背诵社会主义必然奔向共产主义资本主义必然走向腐朽没落之类的深奥的道理。
至于煮熟了的蕃薯充当点心,盛在篮里,放进碗里,捏在手里,裹进脚布,最后挑进田间地头,填进人们的肚里,那是乡村生活必不可少的程序。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流逝而去。先前煮蕃薯的时候,镬里就纯粹是蕃薯,后来蕃薯堆里多了一只碗,那是给家里全劳动力的特别的优待,最后大米终于愁得吃不完了,那蕃薯也就比资本主义早一步走向了没落,日子总算出了头,而我的鼻子也省却了老是闻自己与同伴爆发出来的奇臭无比的蕃薯屁了。
(四)
我对汉语中“和”字的理解,刻印着生活的丝丝回忆,缘于与蕃薯打交道的日子如丝丝小雨一样悠长。
母亲对于食物的无穷创造,全仗一个“和”字,以至登峰造极。譬如我吃过萝卜炒年糕,这一“和”法听起来稀奇,吃起来就别说有多痛苦了,虽是“和”其实两者之间不平均,总是萝卜的势力强于年糕,而那可恶的切碎成片的萝卜看上去又长得太像年糕了,常常让我的胃里填满了沉沉的失落。再譬如,我吃过草籽饭,那名副其实的称呼也应该叫饭草籽的,因为饭的白色总敌不过草籽的绿色。而所有“和”的食物中,蕃薯的寿命最长,应用也最广泛,所以那食物也就常以“蕃薯”两字冠名开的头。
蕃薯饭,就是蕃薯与米饭之“和”烧饭时,先下米放水,再削四五个蕃薯,掺和在米中,为的是填补米饭数量上的不足。吃饭时,容不得我们挑三拣四,所以我们无法回避蕃薯的气味。我的那碗饭上面必然盖着一二块蕃薯,那阵势明白地告诉我,在享受米饭的香甜之前,必须先搬了碗里几座大山一样的蕃薯。这真是蕃薯对大米的一个阴谋,当我真的听话地把它们塞进肚里后,渴望米饭的感觉也便变得微弱起来,于是家里的米就这样被节约了下来。这样的日子像藤条一个贯穿了整个蕃薯季节。
蕃薯泡饭,则是蕃薯与冷饭之“和”贫穷的日子总会衍生出懒惰随意的生活,蕃薯泡饭是一种懒惰的吃法,更是一种无奈的食物。早晨,只有饭淘箩里有冷饭,那冷饭必然会召唤蕃薯,结果把一顿好端端的泡饭弄得黯然失色。与冷饭为伍,那蕃薯更多的时候总懒得被削去表皮,此时煮熟了烫够了,就一塌糊涂地沉浸在泡饭里。母亲为了煮熟蕃薯,也不怕浪费柴禾。且煮且焐,皮就自动脱落,算是替牙齿着想,半个或整个的蕃薯就赤裸裸地坦胸露腹。泡饭因为不加盐,吃起来味道就甜不甜淡不淡的,倘无咸菜伴奏,定然难以下口。那个时候,我怎么也想象不出这曾让我愁啊愁的东西,在我步入中年之后竟成了一道令人无比怀念的食物。
蕃薯杂饭,则是蕃薯与米与菜之“和”米和蕃薯一起入锅,等滚开后,再加入菜。有时是青菜,间或是咸菜,那名堂就有了“青菜杂饭”和“咸菜杂饭”之分。杂七杂八的食物在镬里“扑扑扑”地历经生活一样的煎熬后,就相互渗透,浑然天成,你夹杂着我,我包围了你,那蕃薯的精华溶成了汤水,只露出千丝万缕的筋脉,只有那气味和咸菜的气味依然袅袅娜娜地在屋里飘扬。然后添盐,母亲随手从盐钵头里抓出一把盐撒下去,总是画龙点睛,一次成功,咸淡恰到好处。然后我们盛出一人一大碗,或站或蹲或坐,在那里翻捡成块的蕃薯,时而呼呼呼地面对冒着热气的蕃薯猛吹东风,时而嘘嘘嘘地埋头喝起五味俱全的杂饭汤,这声音就成了东方红太阳升的伴奏。那是村庄的声音,是生活的声音。
(五)
生活在乡村的日子里,我曾一度对家里的萝卜丝刨深恶痛疾。这个锈迹斑斑的长着一排排圆孔的铁刨,总是把我最不情愿吃的东西变成千丝万缕后,仍像恶梦一样缠绕我。所以我情愿叫它为“挖空心思”
我家的萝卜丝刨还是名正言顺的萝卜丝刨,除了用它来刨萝卜,及主人家偶尔心血来潮刨刨南瓜刨刨蒲芦之外,再无别的用途。但它的存在却让那些山里人家刨出了一地又一地的蕃薯丝来。那刨蕃薯的动作跟刨萝卜的动作自然是一个模样,像个妇女蹲在池塘边用板刷刷衣服似的。可爱的可亲的蕃薯从它身上滑下去的时候,不知不觉地被千刀万剐成了丝丝缕缕。杀杀杀,杀杀杀,一个蕃薯挺不住多久,就被杀得只剩下一个屁股。可恨的萝卜丝刨总是不分青红皂白,把没有洗净残留在凹槽里的泥土也刨也进去,把被虫子咬过的疮疤也刨了进去,把正在腐烂发臭的污点缺点统统刨了进去。然后阳光普照,直晒得颜色变白毕毕作响。然后山里人用麻袋一袋袋盛好后背到山外来,以量取胜,用他们无限的蕃薯丝来换取我们有限的稻谷,我们的日子就蒙上了蕃薯丝的阴影。
母亲站在灶台上落饭镬的时候,总不会忘记到那只麻袋里捧出一手的蕃薯丝来,啪地扔进饭镬里,蕃薯丝们正在水面上摇摇晃晃晃晃摇摇的时候,一不小心被母亲的锅铲无情地铲进了水里。锅铲的无情何止这些,锅铲的无情集中体现在盛饭的时候。在满屋子被蕃薯气味笼罩的背景下,饭是熟透了,甚至起焦了,那镬里的饭和蕃薯丝却好像井水不犯河水,像我父亲和母亲一样老是闹别扭,一阵烈火的劝说仍不肯团结,依然底层是米饭而上层是蕃薯丝。此时,可恨的锅铲被可亲可气的母亲牢牢地握在手里,母亲的做法是:把米饭翻上来,把蕃薯丝按下去,叫它俩换了个位置,然后是东面的翻到西面,把西面的翻到东面,叫它俩也换了位置,然后是无规则地划动,如是再三,米饭和蕃薯丝就乱了阵脚,迷失了方向,敌我矛盾就成了内部矛盾,一锅蕃薯丝饭就此诞生。男人的一半是女人,那么套用过来,米饭的一半就是蕃薯丝。
在所有叫做饭的食物中,蕃薯丝饭令我最无生活的信心的决心。晒干了的蕃薯丝再浸湿了煮熟了,那发出的气味竟让我的鼻子痛苦万分。本来,那气味也应该是歪曲不到哪里的,江山易改,蕃薯本性也难移。然而,那少许蕃薯丝身上存在的烂疮疤,硬是扩散演变成了不治之症,把整个气味搅得一团臭哄哄。食之如行走崎岖山路,到处是防不胜防的苦味。所以,从第一次尝到这个味道后,我的心里就说了一百个不情愿。但逼于母亲掌勺的权力,为了不挨编者按 展示了一种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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