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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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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娃呢!”于是邻居无语。是啊,农村日子苦,多少挺好的媳妇都受不了这份罪,出去做坐台小姐,芳不贤惠,但芳正派,见邻居也都是笑着打招呼。胡二伯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只怪自己:胡大伯家没钱,是因为钱都给胡大娘和峰看病花了,胡二伯呢,生性风流,在外边挣些钱,但都没落下来。一是抽烟喝酒,他是我村有名的“酒马虎”喝醉的标志是说“我胡老二,不嚷差(谐音,差劲之意)。”二是爱找女人,干活时一旦见到自己中意的女人,别说要工钱了,自己的钱都要倒贴上。所以,别的匠人在外转一圈回来,都要给家里拿回厚厚薄薄的一沓,只有胡二伯例外,他在外边挣钱,老婆孩子在家没钱花,所以岭晚婚。

    胡大娘家的房子是媳妇芬盖的,芬是外地人。本来,以胡大娘与胡大伯的老实,峰的英俊,找一个媳妇是不成问题的,问题还是在峰不能好好说话,还有点耳背,谁家好好的闺女愿意找这样的女婿?胡大伯胡大娘在求人无望的情况下,只好托临村的外地媳妇从外地带回一个,好处费自然是少不了的,财礼也很丰厚。带回的媳妇就是芬,村民们一见芬,都是暗暗赞叹“唉,老话又应验了,‘好汉没好妻,赖汉娶个娇滴滴’。”

    芬长得个头高挑,身材匀称,皮肤白皙,眼若秋波,宛如电影明星,一看就不是个做村妇的人。芬初见峰也很满意,俩人往一块一站,真是天生的一对,男的英气逼人,女的娇艳欲滴,但是当芬知道了峰说话上有问题之后,一天比一天后悔,你想啊,俩人说个悄悄话都不行,夫妻生活有何乐趣可言?反悔后的芬整天闹着回家,胡大伯胡大娘有心让芬回家,可是花出去的钱呢?那已经借了闺女家的债,再娶,不说有没人愿嫁,哪来的钱呢?况且,峰虽聋不傻,芬长得天仙一般,峰一下子就爱上了芬,且爱得胜过自己的生命。于是,胡大娘整天跟着芬,一切由着芬的性子来,芬一闹,胡大娘就像哄孩子一样,带她到村子小卖部去买零食。芬终究是生性善良,虽然不愿意,可是公婆待自己百依百顺,于是日子就委委屈屈地过了下来,并且生了个儿子。

    俗话说“家有三宝,丑妻薄地破棉袄。”芬的美貌让那些登徒子们垂涎,而峰的残疾无疑让这些人们觉得大有可乘之机,于是芬周围就会经常聚拢一些绿头苍蝇一样的男人。这让峰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大大受伤,他完全不能容忍自己的老婆与别的男人打情骂俏,虽然他知道自己做不到这些。峰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痛苦,他像爱护自己的心肝一样爱护自己的妻子,但是妻子周围总是围着成群的男人,每个男人都用色迷迷的眼神盯着自己的妻子,每个男人都在伺机占她的便宜,她为什么不生气?她为什么还要满面含笑地和他们说话?峰痛苦、愤怒,他恨这些男人,包括自己的本家兄弟与表哥,他也恨芬,为什么不对他们大骂一通,让他们统统滚蛋?峰更恨自己,为什么自己会有残疾?峰尽量克制自己,但他实在没处发泄,最后峰怒至极与压抑已久的芬打了一架。凡事不敢有个开头,自此俩人过几天就要打一架,峰对芬爱之深,所以当他觉得芬对自己不忠诚时,恨之也切,出手也重。于是芬也由开始对他的可怜转为厌恶、憎恨,但是又舍不得自己的儿子。这时胡二伯家的小楼已拔地而起,胡三叔家的小楼已经几度风雨,于是芬就提出要进城打工,胡大伯胡大娘虽然不放心,但眼看媳妇整天在外招蜂引蝶,在家就与儿子打架,实在不是个办法,何况好歹有后了,也就同意了。

    芬进城后,隔一段还回家看儿子,给儿子买大包小包的吃的穿的,但是峰一看到骑摩托车接送芬的那个男人就来气,而且,芬晚上也不让峰碰她,这更使得峰无法忍受,于是还是打架,可是每次打架,峰都是伤痕累累,因为峰打一次芬,胡大伯胡大娘就打一次峰,所以,峰以一比三的力量悬殊永远立于不胜之地。挨打后的峰总是以愤恨的眼神盯着一向疼爱自己的父母,嘴里呜哩哇啦地说一些别人听不明白的话。可是芬竟然守信,几年后,真的回来把自己家的瓦房给翻新成了小楼,外粘瓷砖,墙壁洁白锃亮,这很是引起一些老人的慨叹,尤其是胡三叔,望着胡大伯家比自己家高大亮堂的房子,道“唉,咱是辛苦一辈子挣座房,人家是两三年就挣座房。”满是鄙夷不屑的语气。

    胡大娘一生辛苦如斯,到老了总算享了清福,看着自己的孙子一天天长大、懂事,会告诉爷爷“我现在小,管不住我妈,等到我长大了,我就管住我妈不让她出去。”心里很安慰。孙子上学了,很争气,学习很好,胡大娘心里觉得很轻很轻,不知怎么就生病了,这一病就躺倒了。躺倒后的胡大娘神智清醒,总看见胡司令在自己面前跑来跑去,她的身体一天比一天衰弱。我婶婶在她生病期间去看她,回来说“胡大嫂头上的味真难闻,咋也没人给她洗洗,咋她那仨闺女都恁不懂事!”妈接腔道“总是比胡二嫂死时候身上味道好闻。”(胡大娘后死于胡二娘)

    胡二娘死前也卧床几个月,她们当年的老姐妹们去看她,当时她下体发出的味道让人作呕。没想到,胡二伯年轻时风流浪荡,却让无辜的胡二娘临老受这肮脏罪。胡二娘的四个女儿凤、小白妮、兰、小十,除小白妮嫁得稍远以外,凤家在本村,兰和小十在同一个村,都在临村,但在胡二娘卧床期间,居然没有一个人回家伺候,连做顿饭也是少见的,更别说把胡二娘恶臭的下身给洗洗了。自己的闺女何况如此,别人更是指望不上了。

    这使我想到了胡大奶的生前,胡大奶性格开朗,声如银铃(估计这也是小精姑能上剧团的原因之一,声音遗传好),喜欢走闺女家,她最后的骨折就是在小精姑家住时,为女儿女婿劝驾落下的,骨折后卧病在床,没有一个儿子愿意让她住在自己家,于是只有让她住在紧挨胡二伯家的她和胡大爷的家中。偏偏胡大奶声音响亮,胆子却很小,那时胡大爷和胡二娘都已归西,老太太住在自己生活几十年的的宅子里,感觉到处都是老伴的影子,大叫害怕,可是胡大伯说自己家没处住(那时芬还没有给建房),胡二伯那时已成了老光棍,年轻能负责时都不爱负责任,何况老时?胡三婶健在,也有房子住,可胡三叔说“老汉他俩生活几十年了,她害怕,谣言!她这会咋不走闺女家了?”老太太只有继续呆在满是老伴影子的老房子里,整天响亮地叫喊,偶然有老人进去陪她坐一会,就是她的嗓子休息的时间。这样,一直终老。

    胡大娘咽气后,邻居们前去吊唁,发现居然没一点办丧事应有的准备,问后得知,原来在等芬回去后安排,芬果然不负众望,拿出了两千块钱置办了需用物什。

    上次去我婶婶家,发现一双崭新精致的虎头靴,我一惊,婶婶道“你胡大娘做的,这老婆真是给活做尽了,门口的孩子都做了双虎头靴,给你妹也做了一双,说怕到时候她眼不好用。”我妹今年二十二,胡大娘已去三年,也就是说,在我妹十八九岁时,胡大娘已经为她做了她做母亲时的准备!

    胡大娘、胡二娘在我眼中都是普通的善良的人,也都是好人,胡大娘做的一双虎头靴都能让我感动,难道她们养育、爱护了自己的儿女几十年,她们的儿女就没一点感动?这使我想起老家的一句俗话——“房檐滴水点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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