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啊,真怀念啊!说起来,我已经好久没有吃过不羡羊了!”
那瘦小的签军,浑身发抖。
手里握着长矛的手,都在颤抖。
但那金人监军,毫不在意!
只是依旧拽着那瘦小签军的后脖颈,之后把他往前面一扔。
扔到林珏脚边。
“为了你的亲眷,提刀,杀了这个叛军!”
“都元帅是仁慈的,你们所有签军,只要能在战场上立下战功,就可以荣耀还乡,地位被提拔和我们金人无异。”
“别忘了宋国,你们的官家是怎么对待你们的!我们这些金人都听说过,宋国,流行不举子!宋国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多止育两子,过是不问男女,生辄投水盆中杀之!东南数州之地……男多则杀其男,女多则杀其女,习俗相传,谓之薅子!”
“民生子必纳添丁钱,岁额百万,民贫无以输官,故生子皆溺死!这就是你们的宋国,生子不举,生了孩子也不养育,把婴儿溺死或扔掉。这种事竟然已成风俗。只因税收太重。孩子生下来反正养不活,索性就“不举子”!你们在田地辛苦,供给的都是开封府里的,贵族官老爷们的豪奢!是金国解救了你们。”
“现在,报答大金的时候到了,杀了这个叛贼!杀了这叛贼,你们就能获得金国的承认,得到和金人一样的待遇,获得土地。”
金人监军声音嘶哑,如同野兽咆哮。
林珏的表情仍旧淡然。
他没有理会那两个金人监军,而是走上前,蹲下身子,把匍匐在自已脚下的那个瘦小签军搀扶了起来。
红色的烟尘,已经从城内飘来,蔓延笼罩了南城墙。
城墙上的,签军,此刻一个个都咬着牙。
似乎都在竭力控制着自已。
有些签军,已经双眼布满血丝,他们死死握着手里的刀枪,在挣扎,在犹豫不定。
那两个金人签军,不知是也受到了,红香的影响,还是看他们叫喊了这么久,却一直无签军上前,觉得丢了面子。
肥硕金人旁边的另一个留着络腮胡的金人,转过头,竟然一刀,把身后一个签军的胳膊砍断。
那个签军,哀嚎出声,抱着手臂断裂的位置,满地打滚。
络腮胡金人,则直接怒骂。
“你们这群两脚羊,贱奴,跟你们说好话没有用是吧!”
“再不上前,斩杀这个叛贼,你们全部视为叛贼,以军法处置。”
那络腮胡金人怒目圆睁,粮草失火,还有林珏这个叛贼,现在都不重要,他最害怕的是这些签军真的哗变!而且他也不知道为何,心中刚刚忽然升起一股无名火!忽然暴躁。
但是络腮胡金人的暴戾,却并没有,取得他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