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不来谈它的思想性它不过一部小说讲了一个故事无所谓思想不思想。“艺术性”呢也不见得多么高明这大家一读它的文字就可以大致感受到了。然而这又终究是一部畅销小说读者踊跃地购买与阅读总不能是无缘无故的。畅销的原因何在?到底是什么紧紧抓住了读者使他们能手不释卷地一口气将书读完?
书一出来同样也引起了评论界的广泛关注。在众多的评论中有一个词出现得最多那就是“悬念”确实托马斯哈里斯是位制造悬念的高手。一如莱克特向史达琳提供有关“野牛比尔”的线索那样哈里斯也很“吝啬”地跟我们讲他的故事。他讲一点停一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将我们的胃口吊起来然后漫不经心地走开了重新制造一种紧张、一个兴趣点让读者气喘吁吁地跟着他去接受一个又一个的意外。制造悬念是侦探小说由来己久的传统也是其生命之所在能否将一个原本平常的故事演绎得曲折多姿遂成为决定侦探小说成败的第一因素。哈里斯以前也曾写过相同或类似题材的小说如黑色星期天、红色龙等但显然悬念的制造都不如在沉默的羔羊中这么成功。
另外一点不少评论家也提到了:恐怖。侦探小说大多要涉及到凶杀凶杀本身已够恐怖的了一般人眼中血淋淋的场面总是惨不忍睹的。哈里斯在凶杀性质的选择上似乎为读者考虑得很少他不由商量地给你带来一个强刺激:剥人皮!并细致入微地、甚而津津有味地跟你描述剥人皮做衣服的具体构思:哪儿开衩哪儿贴边哪儿做缝褶许多看过电影的朋友都说不少场面太恐怖甚至我的一些美国朋友也说看过片子后常常做噩梦。然而跟小说比影片不过小巫见大巫了许多细节性的描写在影片中都被略去了。所以说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恐怖小说”是并不为过的。在一百多天的翻译中我就历经噩梦的折磨几度在夜半醒来而感觉着恐惧的缠绕。人是奇怪的动物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事偏要去闻去见这也就是大家明知其为恐怖小说却依然要来阅读的原因吧其情形大致与我开头提到的小孩子听鬼怪故事相仿佛都是感觉着一种异样的刺激或颤栗。
小说的主要人物并不多除史达琳外就是莱克特、克劳福德和“野牛比尔”我以为塑造得最成功的是莱克特。他几乎一直被囚在精神病院里后来虽然挪到了孟菲斯但依然是被困兽一样地囚着。他的活动空间不过一间小小的囚室他也无法接触看守以外的别的什么人。描述这么一个人物是颇有难度的。哈里斯深知这一点所以只要他一出场立即就是整段整段的对话其间很少加入作者的议论和评说。对话中莱克特的个性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是一位造诣很深的精神病专家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自己就是一名精神病人更确切他说是一名心理变态者“明知自己在犯罪却毫不在乎的精神变态者纯粹同社会作对”作为精神病医生他接受有心理障碍的人的咨询就在与病人的交谈中他了解到人们的各种**而且事情无论巨细他似乎都极感兴趣。当他把一个人的故事挖尽掏空再没有什么值得他费心去探询时他就把这个人杀了。他一次又一次重复着这种游戏满肚子装的是各式人等的秘密加上他博及群书使他对人性有极其深刻的了解具有非凡的洞察力无论是谁一言一行都逃不过他那双怪异的“褐紫红色的”眼睛。所以当史达琳初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一眼就将这个实习生看穿了。
他也好炫耀。高论时引经据典回答问题时拐弯抹角。他乐于展示自己的口才与学问十分在乎他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史达琳承认他是他那个领域里的专家他因此愿意同她说话同时却也越要去维护自己那个精明的、一流的形象。
但莱克特又终究是个邪恶的魔鬼。他更感兴趣的还是给别人制造痛苦当别人在痛苦中呻吟时他却很有成就感似地在一旁欣赏。史达琳为了得到侦破“野牛比尔”一案的线索一次次地找他贵为美国参议员的马丁在女儿凯瑟琳被“野牛比尔”绑架后也不得不求助于他。身为囚徒莱克特对此颇感满意。他清楚手上有那么多条人命的他是休想活着出囚室了所以剩下的唯——条路就是“玩儿”他于是玩了。他跟史达琳玩儿不急不慢真真假假地提供他所掌握的线索还要她“投桃报李”将自己的**告诉他。他跟精神病院院长奇尔顿玩儿;多少年前当他刚进精神病院时奇尔顿试图从他这里得到一些心理方面的答案结果他给的全是错的答案而奇尔顿浑然不知莱克特事后在有关刊物上撰文对奇尔顿大加嘲讽。他还跟马丁参议员玩儿在参议员答应了他一系列优惠的交换条件后他终于说出了“野牛比尔”的真名“比利鲁宾”而调查人员经过艰苦努力最终证实“比利鲁宾”只是莱克特玩的一个文字游戏一个“精神病院里的幽默”连起来它的意思是“胆红素”是粪便里的一种主要色素前胆红色又恰好是奇尔顿院长头的颜色。莱克特在囚室呆的时间实在太长了他的心仿佛漆黑的地狱照不进一丝阳光。他立志以一切可能的手段调侃捉弄所有既定的秩序与规范。
小说的惊人之处在于;正是这么一个魔鬼最后竟逃脱了——他利用一位拜访他的精神病研究者一时疏忽忘在他囚室的一支圆珠笔的笔管暗中花几个月的时间磨出了一把打开手铐的钥匙!书写到结尾“野牛比尔”是叫史达琳给打死了但莱克特却重新逍遥法外。他整了容化了装准备前往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史达琳最后终于能够“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了”然而既然茫茫人海中还潜隐着莱克特这样的魔鬼就难保“沉默的羔羊”不会再次叫起来。这也许就是这部小说有别于一般以圆满收束的侦探小说而自有其沉甸甸的分量的重要因素吧。
值得注意的是哈里斯安排了一位美国参议员的女儿作为“野牛比尔”的最后一名受害者这应该说从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批判力度。正如书中通过史达琳的内心活动间接提到的那样要是换了一名普通的女孩儿还会有喷气式飞机在空中飞来飞去、了狂一样的男人在为她四处奔波吗?答案不言自喻。
作为小说中的主要凶犯和追捕对象“野牛比尔”是读者关注的一个焦点。他迟迟出场出场后又时现时隐因而增加了笼罩在他身上的神秘及恐怖色彩。“野牛比尔”是他的绰号真名为詹姆伽姆与那个最先得此绰号的美国6军侦察兵科迪无关;科迪善捕野牛将牛肉供修筑太平洋大铁路的工人食用詹姆伽姆则专捕年轻女子并剥取她们的皮以做成他理想中的各式女装。这是一个彻底沉浸于自己邪恶世界的易性癖者。伽姆有一个不幸的童年。他的母亲是个美女(他的父亲不知道是谁)但在“萨克拉门托小姐”的选美比赛中未能如愿嗣后酗酒而一不能自拔。伽姆两岁即被送到别人家寄养。寄养人家的条件不能令人满意所以十岁时伽姆被他的祖父母接了回去两年后他将祖父母杀了。他被送进职业少教所在那里学习并爱上了缝纫。后来少教所关门伽姆也就自动浪迹到了社会上先后在餐馆、古玩店、皮装公司干过最后到一位名叫李普曼太太的裁缝师手下干活。老太太一死伽姆便继承了她的一切——巨大的房产及一大笔钱。他从此不再为别人干活一心一意四处物色他理想中的女子弄回家投入土牢像牲口一样养着几天后宰杀不理想就抛掉再捉一个回来。他起先也吃药打针穿女装可除了嗓音变得有几分怪异外效果很不理想。他看到自己那对只是稍稍隆起的**就丧气。他申请做变性手术但因为其少年时的犯罪记录遭到医疗中心的拒绝。他因此只好自己动手来圆他的梦用真人真皮做一件“带**的女式背心”前面的几个胖女孩儿都或多或少有些问题凯瑟琳“这件货”是最理想的材料。他每次都是以异样的兴奋与激动投入到他的“工作”中去的而拿凯瑟琳开刀之前他更是有一种不可名状的难以遏制的创作冲动。读到这儿我们的心几乎被提到了嗓子眼上。当然伽姆并没有成功这个专“靠他人眼泪活着的东西”最终倒在了史达琳的枪下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小说的语言颇口语化说不上精彩但十分生动。由此看来一部并不以思想性、艺术性见长的文学作品其可读性就是其能否流传的决定因素了而能否塑造出几个有独特个性的丰满的人物形象又决定了该作品能否在读者心中留下深刻而久远的记忆。在这一点上(沉默的羔羊)倒是给流行小说的创作家们提供了极好的借鉴。
杨昊成
一九九七年岁末于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