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聊了片刻,听夏雪说想回二柱家,刘旭就吓到了,并反问道:“二柱以为你跟我那个了,如果你现在回去,这不是去送死吗?”
听到刘旭的话,夏雪都不敢抬起头,她略显害怕地盯着地面,呢喃道:“我跟他结了婚,是他的老婆,我不能不回去。我知道我现在回去的话,二柱可能会打我一顿,但我也知道,旭哥你跟他闹得很凶,要是我不回去,会给你们的生活造成困扰。反正就是被打一顿,打完就没事了。”
刘旭闻言,直言道:“就是因为你的个性这么软弱,才会被二柱欺负得连一点尊严都没有!现在我们这里有三个人,如果有一个人赞成你回去,你就可以立刻回去,可如果我们都不赞成,你就别回去。可以吗?”
带着略显腼腆的笑容,夏雪道:“我知道你们都不想让我回去,但我真的得回去,我不能连累你们。”
这时,刘旭什么话也没说,只是走到夏雪的背后,并举起已握紧的右手。
柳梅丽见状,连忙问道:“阿旭,你要干嘛?”
“我打算把她打到失忆为止。”
“你可别把我妹活活打死了。”
“死在我手里还能完整些,要是回去让二柱虐待,你妹妹保证连一块完整的皮肤都没有。信不信小雪一回去,二柱他妈就会拿扫帚将小雪往死里打,然后他爸就拿竹篾来打?至于二柱,他则会抡起锄头砸向小雪的背,然后就像挖田一样,把小雪的肉一块一块挖下来。”,听到刘旭的这番话,夏雪吓得叫出声,随后更跑到柳梅丽的身边。
见夏雪三人都用有些惊恐的目光看过来,刘旭搔着后脑杓,尴尬地笑道:“其实我是觉得如果说得偏激,效果会更好。小雪,你自己说,你还想回去吗?”
沉默了足足十几秒,夏雪仿佛下定决心,道:“你们三个表决吧,我听你们的!”
“赞成小雪留下的举手。”
说话的同时,刘旭已举起右手。
见玉嫂和柳梅丽也举起手,刘旭道:“全票通过!所以小雪就留在这里,就算二柱他们来要人,我们也不会让小雪回去的。”
“谢谢!”
小雪轻声道。
“你昨天撞到后脑杓,如果有头晕、恶心等症状,你记得跟我说一声。”
顿了顿,刘旭道:“我现在得去村委会一趟,小雪,你跟我一起去,你待在我身边会好一点。玉嫂,你跟丽姐就留在家里,二柱他们不敢乱来的。”
要是夏雪也留在这里,然后二柱他们正好找上门,玉嫂跟柳梅丽根本拦不住,要是夏雪跟刘旭走,就算二柱他们找上门,他们也不会拿玉嫂、柳梅丽怎么样,顶多是气势汹汹地杀到村委会。
随后,夏雪就坐上摩托车跟刘旭离开。
站在门外看着夏雪离去,柳梅丽很担心,要不是跟着刘旭来大洪村,她压根不会知道夏雪竟然在受苦,她还以为夏雪嫁了一个不错的男人,因此她不会让夏雪回那个如地狱般的家了,可如果留在这里,柳梅丽又怕夏雪会和刘旭日久生情。
“看来得早点跟妹妹到县城找琳琳才行,要不然她一定会和刘旭日久生情。”
说着,柳梅丽就返回屋内。
柳梅丽说的“日久生情”中的“日”是名词,但如果这个成语用在她身上,“日”大概就是动词,要不是那晚她被刘旭上了,柳梅丽或许还不会对刘旭生情。
到了村委会,见二楼挤着好多人,刘旭就没上去,只和夏雪待在一楼。
原本刘旭以为李燕茹的三百万很多,但看到这么多人,还不断有人走进来,刘旭开始担心这笔钱不够用,如果有三百个人,每个人就只能分到一万块,但对于那些被村霸搞得家破人亡的人来说,给他十万块都会嫌少吧?因此刘旭感到有些担忧。
登记只持续到明天下午五点前,结束后,村委会会开始统计,并在后天早上九点开始陆续发放补偿,三百万够不够就看后天早上了。
刘旭希望能剩下多一点钱,这样他开诊所才有着落。
因为人多,刘旭也不想上去打扰村支书,所以他就和夏雪在大湾的街上走着。
在大洪村,大湾这一带的店铺比较多,大部分是杂货店,除了卖杂货外,还卖蔬菜和冷冻食品。
除了杂货店之外,刘旭还看到一家理发店和一家修车店,不过这两家现在都没生意,理发店的女老板正在看电视,修车店的老板则蹲在店铺外抽烟。
大洪村是个小地方,平时很少人去整理发型,开理发店怎么可能赚钱?而在刘旭的印象里,理发店最赚钱的项目就是染发,有时帮女客人染发一次就可以赚个三、四百块。
至于修车店,大洪村的人都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坏的可能性比较低,而且最重要的是,许多村民都会修车,要是有些小毛病,他们基本上都是自己修。
不过尽管理发和修车在大洪村都不会赚钱,但至少还是有一些生意。
走了一段路,看到一家诊所,刘旭就停下脚步。
盯着“赵氏诊所”这四个字,刘旭想起一个年过七旬,还留着山羊胡须的老中医。
往诊所里一看,刘旭看到老中医正在中药柜前走来走去,还不时拉开药柜,当老中医转过身时,刘旭发现老中医比他先前离开时老了不少,满脸的老人斑不说,脸颊也凹陷得更加厉害,给人一种皮包骨的感觉。
也不知道是不是眼力不好,老中医并没有看到刘旭,只是两手压在玻璃药柜上咳了好几声。
“要不要进去?”
夏雪小声问道。
“没生病,不用的。”
说着,刘旭就跟夏雪一起往回走。
这时,一个妈妈抱着一个孩子走进诊所,道:“老赵,我跟你说,昨晚我跟秀秀聊天时,秀秀说最近有个小毛孩也要开诊所,我们村就你一家诊所,他要是开起来的话,不是跟你抢生意吗?”
哈哈笑出声,老中医道:“赵家是医药世家,这世上把脉看病能比我强的人不多,要是那小毛孩真的开起诊所,我保证没一个人会去看病。”
听到这番话,刘旭就停了下来。
接下来的十分钟,刘旭就听着老中医一直夸自己的医术有多高明,什么病经他诊治开药后保证药到病除,还说如果那毛小孩开的是西药诊所,就会去跟他理论,说西药副作用大,很容易让人身体变得更虚,最后还得用中药来调养,更说如果那毛小孩开的是中医诊所,那绝对是死路一条。
见刘旭不时皱眉,夏雪道:“旭哥,他说的好像是你吧?”
“对,就是我。”
“我看你还是别开了。”
“你是怕我丢人?”
“老中医不是都说得很明白了吗?”
笑了笑,刘旭道:“小雪,我跟你说,我跟他走的是不同风格。我是打算中药与西药一起来,然后我还会针对妇科病,我就不信那糟老头看妇科病会比我厉害—二”进药很贵,我怕你血本无归。““你相信我就对了。”
笑了笑,刘旭就往回走。
刘旭是很有自信,但夏雪一点底都没,她怕刘旭会血本无归。
在夏雪看来,老中医药柜里的药简直是价值连城,要是刘旭还想来个中西合璧,岂不是要花更多的钱?
不过开不开诊所是刘旭的事,夏雪也没办法左右,发现刘旭走远了,夏雪就连忙跟上去。
夏雪刚跟上,刘旭又停了下来。
刘旭看着紧沿着理发店左边那栋上了锁的三层楼房子,发现这栋房子很适合当诊所,就问道:“小雪,你知道这房子是谁的吗?”
夏雪摇了摇头。
走到理发店前,刘旭很有礼貌地问道:“请问,左边这栋房子是谁的?”
老板娘回头看了刘旭一眼就继续看电视,并漫不经心地道:“陈寡妇的。”
“没住这里了?”
“这里是她跟她男人开的杂货店,去年她男人出车祸死了之后,她就把店里的东西都卖了,现在好像只剩下一些柜子之类的。”
顿了顿,老阆娘继续道:“要是我没有记错,去年锁上门后,这栋房子就没再打开过,不过她还住在村子,就住在有棵大槐树的后面,跟她女儿住在一起。她嫁过来时,她男人这里也没人,所以她男人死了之后,房子就是她的了。”
刘旭明明没问得这么仔细,但这老板娘却将陈寡妇的事情全说出来,可见这个老板娘平时也没什么说话的对象,所以碰到有人问话,就会多说几句。
说了声谢谢,刘旭就跟夏雪走了。
这栋房子的面积在五十平方公尺左右,加上是三层楼的水泥房,又是在路边,拿来当诊所很不错,一楼拿来当药店,二楼可以拿来当诊间,主要就是帮有妇科病的人检查身体,至于三楼,当然是拿来休息的。
可惜房子小了一点,要是每层楼都有两间房间就更方便了。
不过这房子离老中医的诊所很近,走两分钟就到,如果开在这里,很可能老中医会认为刘旭是想跟他过不去,但既然老中医刚刚都说出那种话,那就说明就算刘旭把诊所开在家里,老中医还是会跟刘旭过不去,既然如此,开在这里又有何妨?
虽然刘旭想早点去拜访陈寡妇,但他打算先摆平赔偿的事,要是李燕茹有剩钱,刘旭就让李燕茹投资诊所,然后再和陈寡妇谈租房或买房的事就有底气多了。
回家之前,刘旭还去看了李燕茹、陈甜悠,知道她们昨晚睡得不怎么样,刘旭就有些心痛,毕竟村霸死了,现在这家里就只剩下她们,没男人的生活又该怎么过?不过刘旭暂时还不能搬过来,所以也没办法帮到她们。
闲聊了一会儿,刘旭就和夏雪离开了。
将摩托车停在家门口,刘旭就往屋里走,尿急的夏雪则小跑着进入茅房。
见玉嫂在厨房逗猫,刘旭问道:“什么时候养的?”
玉嫂面带微笑道:“不是家里养的,是只野猫,偶尔会跑到家里,很乖的,你过来摸摸。”
刘旭还没走近,野猫全身的毛都竖起来,还发出狠厉的叫声。
刘旭见状,有些无言地让玉嫂继续逗猫,他则走出厨房。
路过柳梅丽的房间时,看见柳梅丽正坐在床边发呆,刘旭就走进去。
看着风韵犹存的柳梅丽,想着那晚的疯狂,刘旭坐在柳梅丽的身旁,并道:“丽姐,看你魂不守舍的,在想什么?”
这时柳梅丽才注意到刘旭,小声道:“阿旭,你已弄了我跟琳琳,你可千万不要碰小雪。我知道你对小雪也有意思,不过跟我们姐妹俩比起来,小雪更脆弱,所以你千万别碰小雪。”
“被丽姐猜对了,我确实对小雪有意思。”
盯着柳梅丽那被胸罩衬托得异常高耸的乳房,刘旭继续道:“在一般的情况下,男人只有被喂饱了才不会乱来。而自从那次在你家二楼做过后,我们就没做过了,你看要不要喂我一次,把我喂得饱一点,我就不会打小雪的主意了。”
白了刘旭一眼,柳梅丽道:“阿玉在厨房,你还想让我喂饱你,你就不怕被阿玉知道吗?”
“小声点就好。”
“不行。”
柳梅丽的脸上出现红晕,小声道:“上次在二楼,我努力让自己不叫出来,但当你捅进去时,我还是会叫出来,要是我现在喂你,待会儿我准被你捅得叫得很大声,然后阿玉就会知道我们的事了。对了,阿旭,你跟阿玉是不是有搞过?”
“我觉得你跟琳姐的心思差不多,她也问过我,然后我说我没有。”
“我不信。”
“是真的。”
“你连我们姐妹俩都搞了,怎么可能放过阿玉?”
柳梅丽不相信地盯着刘旭,继续道:“要是你连阿玉都没上,那天上都会掉下馅饼来。”
“反正我真的没上过她就是了。”
说着,刘旭拉着柳梅丽的手,将其放在裤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