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很小很小的猫头鹰,小得可以被他们握在手掌里。
它叼着一封对它来说太大的信,重心有些不稳,因此在空中不断翻着跟头。它将信扔到哈利的碟子旁,然后便激动得像一个燃着的焰花,在格兰芬多的餐桌上嗖嗖地飞来窜去,显然对于完成了任务十分得意。
罗恩一把抓住了激动的小猫头鹰,好像是抓住了一个蓬蓬松松的金色飞贼。
哈利拆开了信,“是小天狼星写的!”他快活的说。
“什么?”罗恩和赫敏兴奋的凑过来,一左一右的看了起来。
【亲爱的哈利:
难以相信我在给你写信,我从未奢望过有这么一天。
我现在住在马尔福庄园里。你可能不信,这是我第一次踏入马尔福庄园,虽然纳西莎的确是我的堂姐。
纳西莎对我很好,他的丈夫也是,难以置信你居然和他们是朋友。我不是在说他们的坏话,当然也不是在说你的。我只是很惊讶。
你的朋友德拉科,哦,他似乎也是我的外甥?他写信给了他的妈妈,他好像对我有什么误会,他让纳西莎给我好好调理调理身子,说是难以忍受这世上居然有人会天天逮野耗子吃。
但其实,他不知道,我过去两三个月一直在吃神户牛肉和蓝鳍金枪鱼。
连纳西莎都说,我的身体其实并没有多么糟糕。所以,你放心。
我听说你是格兰芬多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找球手,所以我买了一把配得上你的扫帚送给你,就当做你迟到的十三岁生日礼物。
我有注意到你在对角巷特别关注魁地奇精品店橱窗里的那把火弩.箭。
希望这把扫帚合你的心意。
纳西莎的卑劣食死徒丈夫马尔福(用墨水划掉了,但哈利辨认了出来)亲爱的卢修斯跟我说,你很喜欢马尔福庄园的古堡。我的布莱克老宅在伦敦的格里莫广场12号,它是一座不逊于马尔福古堡的豪宅,距离国王十字车站只有20分钟的步行路程,我想,你会喜欢。
但那里已经空了十几年,变得不再适宜居住。你的家养小精灵多比已经住到那边进行打扫了。那里还有一个不像多比那么讨人喜欢的疯癫小精灵,叫克利切,我希望多比和它的相处不要太过糟糕。
——在写这封信前,纳西莎刚陪我去了一次,她说在布莱克老宅打扫完毕前,她是不会允许我带着你住进去的。
好在,多比很能干。而克利切,它出于对纳西莎的尊敬,也变得很能干。我想它们很快就会把老宅打扫干净的。
但其实纳西莎不知道,你没有说过要和我一起住布莱克老宅。我想,比起我这个不称职的教父,你一定更愿意和你的姨妈一家生活在一起吧?但也还好,佩妮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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