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一个字也写不下去了,大脑一片苍茫,一只苍鹰在空中飞来飞去,伺机俯冲捕食,但却觅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灵感。
我对这部小说产生了某种隐忧,我不知道如何把自己在读者面前最大程度地藏起来,换句话说,我不想把小说与自己的真实生活混为一谈,而事实上我更担心随着这部小说情节的发展会对我以后的生活产生某种莫名其妙的影响。
我一直认为写作是类似于巫术的充满意外悬念的行为。女主人公是一个与我一样不想寻求平常生活的女孩,她有野心有两个男人,内心从未平静过。她相信一句话:像蚂蟥那样吸干生活的精髓,包括秘密的快乐,不为人知的伤害,即兴的激情,永久的向往。她像我一样害怕死了以后下地狱,看不到电影,穿不到舒适的睡衣,听不到MoNo的天籁之音,无聊得令人透不过气来。
我抽烟,在地板上走,把唱机的音量放得很大,甚至还翻天天的抽屉,看他有没有留下一点令我惊喜的纸片。最后我在通讯录上翻到马克的电话,我犹豫着,是不是该给他打个电话,天天刚走,而我就想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想到这儿,我皱皱眉头。
但接着我自己想了两条理由,第一,我不爱那男人,他代替不了天天在我心中的位置,他的脸上只写着欲望。第二,他不一定能收到我的电话,如果他关掉手机的话。
于是,我拨出一串数字,电话那头是长长的拨号音。我吐着烟,心不在焉地打量着左手的指甲,指甲修剪得整洁柔媚,十指尖尖,一瞬间看到自己的双手爬在马克健美的后背上,就像两只蜘蛛一样在蠕动,挑拨,轻指、咝咝咝的气声,漫天飞旋的性激素的气味。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的一个女人声音打扰了我的幻觉,“Hello!”她说。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应了声“Hello”,然后我问,“IsMarkthere?”
“他在浴室,要留口讯吗?”她说一口德语腔很重的英语。
我礼貌地说不用了,我会再联络他。挂掉电话,一种沮丧的情绪影响了我,这个德国佬居然还有情人,当然也可能是他的太太。他从没说过他的私生活,我也没问过。到目前为止,我们之间似乎还是“fuck来fuck去”的关系。
我消沉地躺在浴缸里,身边堆满了玫瑰浴露的香泡泡,一瓶红酒放在右手可以够得到的地方,这是我最虚弱的时刻,也是让我最自恋的时刻。我幻想在此时,有一个男人推开了浴室的门,走过来,撩开水面上的泡沫与花瓣,像挖掘珍宝一样挖掘我身体最隐秘地方的狂喜。看我像花瓣一样在他粗暴的掌心颤栗,被揉得粉碎,看我的眼睛在灯光下因为羞耻而变湿,我的嘴唇在潮汐冲刷下张开又闭上,我的双腿顺着欢乐的方向而蠕动张合。
我突然想念起天天,他用独一无二的手指,无数次地对我做过这种浮于普通肉欲上的诗化的性催眠,是的,像剥去层层迷雾直达爱的中心的催眠。我闭着眼睛边喝红酒边抚摸双腿之间,这种煎熬使我理解了为什么《毒太阳》中的亚历山大会选择死在浴缸里。
电话铃突然响了,“天天,”我心里叫了一声,睁大眼睛,欠身抓住嵌在右侧墙壁上的话筒。
“Hello,我是马克。”
我吸了口气,“Hi!”
“刚才你给我打过电话,是吗?”他问。
“没有啊!”我说,“我没有给你打什么fucking电话,我一直在寂寞地快乐地洗澡……”我打了个酒嗝儿,嘻嘻笑起来。
“我太太告诉我,在我洗澡的时候有一个女孩打过电话,听口音是中国人——我猜是你。”他好像胜券在握,吃准了我会想他似的。
“这么说,你有太太。”
“她刚从柏林来,来上海过圣诞节,一个月后她会回去。”他很奇怪地用着安慰的口气,好像我会为此而很难过。
“她挺忙的吧?哎,对了,我想起一件事,你有没有换过床单?……猜你肯定换过了,——不然她会闻出中国女人的味道。”我轻轻笑起来,我知道我有点醉了,一点点醉的感觉真好,什么都想得很开,云雾散去眼前只有光明。
长到25岁,抵御意外事件的能力就很强,就算他现在说他要与我分手或者说他要去火星也不会让我太绝望的。清醒地对待我与他的关系,一是一,二是二,别迷失方向。
他也笑起来,圣诞要到了,公司要放一个长长的假,他希望可以有机会与我见一面,他用中国话跟我讲电话,我猜他太太在旁边一个字也听不懂。男人总是在女人眼皮底下做出色胆包天的事,他们会说“爱你和对你忠实与否是两码事”,多数男人不适应一夫一妻制,他们缅怀古代的后宫里藏三千粉黛的艳史。
他说过几天有个记者朋友从德国来,他想介绍我们认识,那位朋友有计划采访上海有个性的年轻女性。
说到底,与一个情人和一个记者共进晚餐并不是坏事。那一天出门前,我盛妆打扮,我爱那种对着镜子描眉涂唇搽腮影自恋的感觉,为此我愿意下辈子还做女人。精心打扮而不露凿痕,矜持而可以在一刹那间使人惊艳,上海女人天生有这种细小处见心计的特质。
相书上说黑色是我的星座的幸运色,我穿着黑色高领紧身衫,一双跟儿高得吓人的靴子,头发简单地绾成朝天髻,插一支象牙管,手上是天天送我的银链。这身打扮给我安全感,知道自己是美的。
外滩的Monthebund餐馆,这是以价格昂贵而饭菜并不可口着称的一对澳洲姐妹开的餐馆,生意不错,在浦东工作的老外都结伴过江来此就餐,两米高的灯柱,雕花铁栏,餐厅布置得大而无当,但可能也符合马克他们那一民族的严谨、简洁的审美趣味。惟一迷人的是餐馆外那个大大的阳台,在那儿可以凭栏远眺浦江两边。
马克的记者朋友名叫吕安德,黑发黑眼,祖父一辈是从土耳其迁至德国的移民,一开始我们谈论足球和哲学,跟德国人谈足球虽然有些自卑,但哲学方面我的国家丝毫不逊色,吕安德崇拜孔子、老子,前者鼓励他走遍全世界寻求亘古不变的人类真理,后者则在他痛苦寂寞的时候安慰他,有点像吗啡。
应吕安德的提议,我开始讲述一遍我以前的经历,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响的小说集,还有我对自己与父母一代的关系的理解,以及我的历任男友,讲到天天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马克,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装作没听见。
我讲得很坦率,天天是我惟一的爱人,上帝给我的礼物,尽管我一直预感到这是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可我不想也无力改变什么,到死也不会后悔的。说到死,我想我并不怕,我只害怕无聊地活着,所以我写作。我的英语不是特别好,个别词句需要马克翻译,马克一直都认真地帮着我。
马克一直装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我看,然后说一些笑话,比如他刚学中文的时候老把“皮包”说成“包皮”,有一天他准备请中国同事吃晚饭,走到半路上一摸口袋,很尴尬地对同事说,“对不起,我的包皮没带在身上。”
我大笑起来,他三句不离本行,都是带色的笑话。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寻找我的腿,这是冒险的举动,我写过的小说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错人的场面。但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膝盖,弄得我发痒,我忍不住笑起来,吕安德看着我笑的样子说:“就这样笑吧,我来给你拍一些照片。”
我用中文问马克:“这样的采访是不是不太好,只是满足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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