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欢去了加拿大,常公馆里突然显得宁静异常,可人受世稀的限制,她不能上学校,不能私自上街,不能和他以外的男**谈,他不许她做所有他不喜欢她做的事。
虽然有那么多的不许,但可人并没有怨言,她甘之如饴,因为她是多么的爱他,崇拜他呀!
他不要她做的,她就不做,她是那么的服从且依顺,他是她生命的主人,一个主宰她生命的主人。
下午,是可人整理花圃的时间,最近她几乎都把大半的时间用在“拈花惹草”的学问上,她学习栽植花草,虽然常公馆的大花园有专职的园丁在负责整理,但没有人反对她这么做,于是造成了她最大的消遣,打发时间的方法。
“少奶奶,池塘那边的玫瑰花开了,你如果想采撷现在正是时候哩!”一个园丁荷着大剪刀向正在栽种风信子的可人道。
“开了,太好了。”可人欣喜的回答,这下真的是太好了,她要把那些她上个星期栽种的玫瑰摘下来送给世稀,告诉他这是她的成绩。
可人拎起工具一路跑向池塘边,她惊艳的看着那一丛丛大红的,浅粉的,鹅黄的,雪白的,朵朵绽放的馨香。
她感动的,欢喜的想拥抱这一片花海,她也不禁要赞叹造物者的神奇。
她忘情的采,趣味盎然的采,温柔的对着花朵说话,最后她的竹篮再也装不下了
常吐稀下了班回来,他找不到她,原本心中有着一丝微愠,但无意间他在阳台上发现了玫瑰花园里的她。
他解下了领带,俯身靠在阳台的石栏杆上,看着不远处那个苗条纤细的身影,她那么阿娜多姿的在忙碌着,而且忙得那么起劲,彷若置身在一个令她自己陶醉的天地里。
她在做什么?世稀好奇的注视她,并没有打扰她。
但可人却发现了他,当她抬起手臂拭去额上的汗珠时,不经意的望见了世稀正站在阳台上懒懒的看着自己。
“嗨!”可人向他招了招手,她脂粉未施,眼珠子又黑又深,含羞带怯的模样,深刻的烙进他的心中。
“你在做什么?”他的眼光直率又紧迫的盯着她看,她站在花丛里,娇弱而艳丽。
是的,是艳丽,他头一次发现她的纯洁也可以和艳丽结合在一起,她那么美,美得那么自然生动而且轻盈,仿佛她就是花中的精灵,一个活生生的花中精灵。
“我种的玫瑰花开了,我我想把它们采下来送给你,少主人。”可人温柔羞怯的向他说。
世稀一下子不知该如何回应。
从来送花的不都是男人吗?
向来是个硬汉的常世稀,竟要接受一个小女子的花。
但是她那满心期待的模样令他不忍心拒绝。
他不知道自己是吃错了什么药,近来对她总是特别容易包容,他不知道自已是怎么了,反正他并不想拒绝她。
“拿上来吧!”他随口道,但听在可人的心里就像个王者般至高无卜,可人羞赧的盈盈走向他。
不一会儿工夫,可人就拎着装满玫瑰的竹篮,衣袂翩然的来到世稀面前。
“少主人你闻,好香甜的花。”
可人期待着世稀会对她露出喜悦的笑容,而世稀没让她失望,他露出了微笑。
“是很香。”此时看在世稀眼底的不是那一篮花,而是眼前这个娇滴滴,充满灵心慧性的女子。
她的眼神又来了。
他最不敢看到的是她眼底的那一片崇拜,近乎痴迷的炽情。
他自认不值得她如此。
而当她这么样的看着他时,他的心总会泛起一抹无由的不舍及怦然而动的情怀。
他是怎么了,自己也不晓得,随着光阴的流逝,他似乎愈来愈习惯她的温柔,习惯她的顺服,以及她轻柔如梦的语气。
她比起莫雪莉要温柔上千万倍,虽然她不是那种艳光四射的女子,但是她纤细修长,端庄优美,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柔和的光华。
她那么飘逸动人心弦,令他情不自己的要以吻来掩饰他受她吸引的事实。
可人闭上了眼睛,她心爱的少主人,第一次这么柔情的吻她,她娇俏的脸染上一朵朵红霞,心想他一定是非常喜欢她种的玫瑰花。
可是他为什么还不放开她呢?
他的吻为何和以往不同,可人说不上来,但她感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
而且精神有点恍惚,难道这个吻里有迷药吗?
她缓缓的,不自觉的放开了手中的篮子,纤纤的手臂环上他的颈子,让他更贴近自己。
世稀也迷惑了,这愚蠢的小女人,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她这样,会令他不只要她一个吻就足够的。
要了她吧!何妨。
难道你害怕吗?
害怕什么?
害怕深陷!
难道这个吻就不算陷入吗?
但是你才栽进一脚,全身而退还有机会。
别再和自己过意不去,要了她吧!
她会全心全意奉献给你,你明知道的。
但是可笑呵,老天!他害怕的竟然是如此。
他害怕她的全心全意呀!
“花篮掉了。”世稀放开她,但是并没有让她离开自己的怀抱。
也许,就这样冲淡此刻的迷情吧!
“少主人,你不放开我,我不能捡花篮。”可人轻语,她也热烈的抱紧他,热烈的依偎着他。
“那么,就别捡了。”世稀一把抱起了她,那男性的胳膊是那么强韧而有力。
“可是”可人娇弱的看着他,却看到了他眼底正透露着一种侵略性的危险讯息。
而她的脸就这么红得像天边的彩霞了。
她就这么任由他抱着自己走向他们的房间,走道上正有仆人在擦拭着壁上的画,但没有人敢回视或做出惊讶的表情。
可人更是羞得把脸埋进世稀的怀里。
这个黄昏,他们不受打扰的一遍又一遍的缱绻。
连晚餐都是由仆人送进房去的。
而最高兴的人莫过于常敬庭了,因为他期待这个家就快要有新的成员来报到了。
不久他就可以亨有含饴弄孙之乐了。
只要世稀爱着可人,他就大可安安心心的当他的老太爷。
呵呵呵!他的脸上只有笑容,没有别的。
加拿大
世欢拎着她的大行李箱,飘洋过海的为了杰斯而来。
但当她好不容易找到了他的住址,他看到她的第一个表情并不是高兴或期待的。
“怎么,不欢迎我来吗?”世欢挂在脸上的笑容渐渐的退去。
而杰斯明白了一切,可人是不会来了,他失败了。
“进来吧!欢欢。”杰斯的脸上摆明了失望及受挫,他英挺的五官霎时失去了光彩。
“你不来帮我提行李吗?人家刚下飞机,又坐了那么久的计程车,好累哦。”世欢娇嗔的说。
杰斯相当无奈的一笑,跨出门槛提过世欢的大行李箱。
世欢跟在杰斯身后,走进学校分配给他的独幢专用的宿舍。屋里安静而且清爽,摆设非常优雅,一看就知道是学者的住屋,而且到处可以说是纤尘不染的。
“你有洁僻呀!清扫得那么干净。”世欢道。
“如果你想住下来的话,恐怕日后这就是你的分内事了。”
“什么!你没有佣人吗?”
世欢从小娇生惯养,一直都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她从来不曾做过一件家事,突然间要她纡尊绛贵的放下身段去做这些下人做的事,她真的觉得不可思议。
“没有。”杰斯回答得好俐落,他打开素净的客房将行李箱放下。
“那么请一个。”世欢提议。
“这里不是香港。”杰斯靠在门上,脸上似笑非笑,眼眸里显现却是相当认真的神色。
“可是”世欢犹豫了起来。
“没有什么可是,在这里除了洗衣,烧饭,打扫房子,和一星期除一次屋外的草,你什么也不必做。
世欢愣住了,她唯一的念头是杰斯疯了,他疯了,他竟然说她除了那些无聊的家务事,什么都不必做。
她的青春有多少,她竟要浪费在这些琐事上。
“你有没有一些些弄错?”
“没有,如果你想留下,就一定要照我的话做,你不必现在回答我,先休息一下吧,你累了!”杰斯为她带上门,不管世欢的表情有多么牵强难耐,他转身离开了。
他摆明了是要她知难而退,希望她能明白他的用心良苦,与其到最后因为生活方式的差距及个性的不能契合,弄得不欢而散,倒不如现在就快刀斩乱麻。
世欢并不是坏女孩,但是她从小就给宠坏了,对人总是颐指气使惯了。
而他只是个穷学者,有的只是一身傲骨,他无法成为她的仆人,或是供她呼来唤去的跟班。
如果世欢能像可人一样温柔体恤,凡事都逆来顺受,那是再完美不过了。
但这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事实,不可能,除非乾坤倒转。
“可恶!可恶!我坐了那么久的飞机,难道是为了学做家事而来的吗?我常世欢在香港是何等的人物在服装界谁不畏我三分要我做家事竟然要我做那些下人做的事门儿都没有真是气死我了!”
世欢就像只受困的野兽般在房里来回不停的踱步,不停的喃喃自语着。
她是那么不可一世的女强人,在香港的服装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设计师。
她何时需要亲自动手去管理那些她平时根本不以为意的事。
就连起床之后的内务都是佣人在打理,她除了她的工作室,哪样不是专人服务。
然而现在并不是她答不答应杰斯为他操持家务的问题。
问题出在她大小姐一样家事也不会做。
而他竟可恶得出这个大难题给她。
她真想问,他居心何在,居心何在?
可是反过来想能为自己心爱的人儿洗洗衣服烧一顿美味可口又浪漫的两人餐点动手整理两人爱的小屋早上送他出门,晚上等他归来那不也是很美的一件事吗,
世欢走着走着走累了,她坐到了单人的懒人椅上,细细、甜甜的想着。
她愈想愈美好,愈想愈兴奋那美好的甜蜜的,两人爱的世界的蓝图,仿如一一的如实景呈现在她的眼前。
可是不一会儿她的美梦随即的幻灭了。
因为她不会煮饭烧菜,更不懂如何清理房子,更别说要洗衣服了。
说来可笑,洗衣机要如何操作,她还不知道呢。
但她可以学习呀!
学习对她而言从来不是件难事,从来她都是自认智商高人一等的。
这难不了她的,愈有挑战件的事她愈想做。
对!就这么决定了。
杰斯,我不会让你看扁我的,我要留下来。
我要留下来。
翌日,当世欢把漂白剂当成洗衣精,把全部的衣服洗成一片似白非白,令人惨不忍睹时,她还不相信自己会被这洗衣的机器给打败。
但是当她动手烹调午餐却引来消防队时,她就已经要给折腾得趋于崩溃边缘了。
原因是这样的,她全然不知道微波炉里不能使用钢铁制的器具。
于是引起了一场小爆炸,半个厨房几乎都已面目全非,墙壁还炸开了一个可观的大洞,当时浓烟密布,火苗乍起,邻居见状叫来了消防队。
幸而当时世欢正到客厅接一个电话,她毫发无伤,却也被厨房的状况吓得半死。
而在消防队极力的“抢救”之下,她幸运的生还了。
当地的电视记者也闻风赶来抢着拍摄,还访问了世欢,问她“出事”的原因。
而当天下午这则轰动地方的新闻便立即见报了。
世欢当下成了家喻户晓的“不会使用微波炉的女人”
这件事给世欢的打击不小。
因为她不曾想过有一天她也会扮演“愚妇”的角色。
让人看尽了笑话。
而且还是在这先进的二十一世纪。
“真是抱歉,杰斯,我会出钱把厨房修好的。”一整个晚上,世欢就把自己踡在沙发的角落里。
她又累又饿,又惊又怕,整个女强人的气势全给剥削得精光。
杰斯下课回到寓所,看到厨房墙上的大缺口及烧焦的痕迹时,他唯一想到的是世欢的安危。
而见到她安然无恙竟然使他无限的欣然。
他明白她一定是受了不小的打击与惊吓。
但他相信她会因此而死心回香港去。
“明天我帮你订张机票回香港去。”
“你巴不得我回去,我偏不。”她回嘴,坚持的。
“欢欢,你明知道这种简朴的日子你过不了,又何必勉强自己。”杰斯好言的规勤。
“过惯了五光十色的生活,简朴一下没什么不好。”世欢其实真气白己的嘴硬,活生生的干嘛放着常家大小姐不做,留在这里糟蹋自己。
可是她就是不服输。
杰斯看着世欢,她这一身骄傲看是永远放不下了。
但此时他竟欣赏起了正在与自身的荣誉感交战的世欢。
他发现她的斗士精神还颇令人佩服的,但她能坚持到几时呢?最后她还是会打退堂鼓的,他相信。
我不会走的,不到最后开头,我不会轻言放弃的,别小看了常家人。
就算为了赌一口气,反正她非留下不可。
然而这是世欢自我交战的结论。
既然下了决心要留在加拿大,世欢只好老实的报名参加烹饪课,学习如何当一个平凡的主妇。
聪明如她,很快的她已经能辨认得出许多不同名称的蔬菜。
甚至学会了各种菜肴的烹调。
每天她都亲自的上超级市场选焙新鲜的蔬果,亲自下厨制作各种不同的餐点,她忙得不亦乐乎而且甘之如饴。
但杰斯却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虽然他是那么讶异世欢真的是言行如一,说得到做得到。
而且今天中午世欢竟然还为他送便当到学校襄来。
“杰斯”老远的一身t恤及牛仔裤的世欢正在向他招手。蓝蓝的艳阳下,她朴素且未施胭脂的模样,像极了一个清新的学生。
而此时杰斯正被一群学生包围,为他们解答课业上的问题。
“救授,师母来了。”一个曾到过杰斯住所的男学生詹姆士这么称呼世欢。
而经他这一说每个人都不约而同的朝世欢看去。
蓝蓝的阳光下世欢以手背拭去汗水,随和的笑容挂在脸上,她朝每个人挥手,加紧脚步的走来。
“嗨!杰斯,嗨!你们好。”世欢璀璨的笑着没有一点架子,还向学生们问候,这颇令杰斯感到新奇。
“师母好。”想不到学生们竟异口同声的回应世欢。
“你们好。”世欢乐得更是笑不拢嘴。
“哪天到家里来吃饭,各位。”世欢乐意有大显她的厨艺的机会,而她的邀请马上有人附议。
“一定一定,只要师母不怕我们几个大胃王。”说话的是男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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