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在开罗城中,有两个以当证人为业的人。他们为人公正,只要民间发生械斗。杀伤。抢劫等案情,他俩都到场调查。作证,倒也称职,对此人们都信任他俩。美中不足的是,这两个人十分好色。爱酗酒,不时做出有伤风化的丑事。
省长对这两个人经常予以训戒,效果不大。因此省长决定重重地处罚他俩,以儆效尤。可是一时又找不到理由。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省长只好暗中找卖酒的。卖糖果的。卖水果的。卖蜡烛的人,给他做耳目,暗中监视。调查他俩的行踪举止。只要见到他俩独酌或共饮,或遇他俩个别或合伙前来向他们买酒或买下酒菜时,即刻报告省长,以便当场抓住,予以惩治。生意人对省长的指示惟命是从,不敢违抗。
一天夜里,忽然有人向省长报信,说那两个证人正在朋友家中喝酒,而且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了。省长决定微服查访,只带一个小仆人,来到报信人指认的地方,敲门进去,直接走到那两个证人和房主人吃喝的桌前。只见桌上摆满了各种美味佳肴,还有几个放荡的女人作陪。
这种有伤风化的情形,使省长大为光火,他正待动怒,那两个证人和房主人一齐站了起来,异常热情地向他打招呼,请他坐在首席上,说道:
"欢迎,热烈欢迎,您是贵客。上宾,来来来,请来和我们同饮吧!"
这些人分外热情地。极其殷勤地招待他,显得很爽朗。大方。主人陪省长坐了一会儿,起身到里屋取出三百金币,从从容容地说道:
"省长大人,您是一位精明强悍的人,对于我们这些人的不法行径,大人的职能是足够制止。惩罚我们的。不过为了这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您作为省长大人,又何必亲自劳动大驾来过问呢?这真让我们过意不去呀,我等备有区区薄礼,只望大人高抬贵手,赏个脸,就饶恕我们吧。安拉对人们是掩其恶而扬其善的,能掩蔽别人丑恶的人,是会受到安拉嘉奖的。"
省长听了房主人的话,觉得还是有道理的,他想:倒不如收下这笔钱,先放他们一把,下不为例,不就行了吗?想到此,省长收下了那三百金币的贿赂,并不追究他们。省长将钱装进衣兜里,转回省府,窃喜无人知晓这件事。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第二天,法官派人来传省长,说:
"报告省长大人,小人奉法官之命,前来请大人到法院去一趟,法官有公事和大人商量。"
省长听说法官要他到法院去,知道事出有因,可又一时弄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公事?省长随那人来到法院,见那两个证人和昨晚拿三百金币贿赂他的那个房主人跟法官坐在一起。
彼此见面之后,那个房主人便站起身来,向法官起诉,呈上状纸,状告省长勒索他三百金币。
省长一听,心里就明白了个八九不离十,意识到那三百金币的事露馅了。可是他转念一想,自己是个堂堂的省长,怎么能当堂招认呢?于是他矢口否认。
这时那两个以作证为职业的人站出来,说愿意为房主人作证。
于是法官根据证人的证词,宣判让省长退还三百金币。省长羞怒不堪,可是又无法抵赖,只好服从法院判决,心中却万般懊悔当初自己不秉公严惩那些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