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宁当天晚上就给奥斯顿打了电话,奥斯顿很欢迎文宁的朋友过去,得知是作词人以后,他还让文宁给自己翻译了一下黑夜的火光这首歌的歌词。
“很棒。”奥斯顿只知道大意,但不妨碍他夸奖,“你有很好的朋友,文,听说你谈恋爱了?”
文宁一愣,立马就知道肯定是二哥说的,他有些无奈,又有些甜蜜地说:“对,老师,明年我会和他一起过去,你也会喜欢他的。”
搞艺术的,对爱情的态度跟其他人不一样,奥斯顿说:“你喜欢就好,你兄弟很担心你,担心你被你男朋友欺骗,不过你不要听他的。”
奥斯顿很可爱地说:“爱情来的时候,你应该毫不犹豫的拥抱它,谁知道它下次什么时候来呢?”
文宁躺在沙发上问:“老师,你谈恋爱了吗?”
奥斯顿在那边叹了口气:“老天,我太忙了,上次有个西班牙的女孩,她真漂亮,她火红的头发,脸上的雀斑都那么可爱,但是她不喜欢我,她说我看起来太老派了,不够潮。”
文宁:“……喜欢你的你又不喜欢。”
奥斯顿:“我喜欢新潮的女孩,她们更有活力!”
新潮的当然会嫌弃他老土,他到现在都在坚持任何场合都要穿三件套,夏天差点把自己热晕过去,并且坚持感恩节一定要吃一整只火鸡,可现在谁还真的把火鸡吃光?都只是摆在桌上烘托气氛,然后把火鸡弄成三明治或者其它的,火鸡肉柴,又大,不如普通的鸡好吃。
文宁家只过春节,不过感恩节,所以以前文宁经常陪奥斯顿一起过感恩节,一起吃火鸡。
那只火鸡是文宁的噩梦。
因为奥斯顿坚持一定要当天吃完。
并且不会说情话,他的情话老套的就像是黑白电影里的情话,听一句就能让人牙酸一整天。
文宁觉得如果有女孩子愿意每个感恩节都陪他吃完一整只火鸡,还愿意听他说完那些老掉牙的情话,那么这个女孩一定是世界上最深情的人,没有之一。
然后文宁就把杜优生的手机号交给了奥斯顿。
结果第二天文宁给杜优生打电话的时候,杜优生已经订好了最近的机票,并且再三感谢了文宁,并激动的表示奥斯顿热情的邀请他去奥斯顿家里做客。
杜优生很快坐飞机走了,文宁则准备音乐节表演,以及音乐节半个月后进组。
他更忙了,除了排练以外,他还要跟陆焕生学习怎么表演,因为这个角色本身就比较符合他的真实性格,只是在这基础上又把特点夸张了一些,所以按照陆焕生的话来说就是文宁要学习的是镜头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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