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外面已是华灯初上,沈琛抬头看了一眼手表,笑了,“才十点,刚回国还想找人聚聚,阿恂这时候在外边吧?我去接他出来吃个宵夜,伯母知道他在哪儿吗?”
“锦夜城。”陶夫人脸上多了点血色,“你刚回来不知道地方,我让司机送你。”
“不必了。”沈琛替陶之行和陶夫人拉开门,“我自己过去就行,伯母就不必费心了。”
锦夜城。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前世还是他带着陶恂去的,那时候谈生意带着陶小公子就像带着块活招牌,特别管用,想一想,他那时候还真是物尽其用,把陶恂利用的连渣都不剩啊。
沈琛无声笑了下。
命运还是滑向他既定的轨道,自己还是要在国内辛苦打拼趋炎附势心狠手辣捧高踩低,而陶恂还是走上了他风流纨绔贵公子的路,区别是从前他跟陶恂一样不知道天高地厚,而现在,他知道了。
天很高,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别惹惹不起的,护好能力之内的,本身就已经不容易。
——做人应该如此。
锦夜城其实就是一条街玩的,五光十色,牛鬼蛇神都有,商业明星影视巨星,街边打群架的小混混,三教九流一团浆糊。
陶恂在一家颇有些名气的夜店,沈琛对那家店还有点印象,过了这么些年再看的时候竟觉得有点想笑。上辈子他和陶恂混同一所私人学院,没事儿也过来玩儿,一群二代玩的嗨翻了,都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什么破事脏事都敢上手。
——然后就把自己作死了。
别人他管不着也没兴趣管,但得把陶恂扒出这个蛇窝。
门开的时候沈琛觉得自己眼睛疼了一下,酒味烟味香水味扑了一脸,震耳欲聋的音响放着,各种鲜艳的跟画油画的调色盘摔翻了一样的颜色在视线里翻滚,特别扎眼。
陶恂窝在沙发里,寸衣扣子散着,皮带松松垮垮挂在腰上,怀里趴了个面嫩的少年,一头黄发鸡飞狗跳的杵在头顶上,看着不仅扎眼而且伤眼。
……这跟四年前短发服帖一脸青涩的陶恂真是一个人?这岁月不是杀猪刀,这根本就是鬼斧神工!
不过这样纨绔的陶恂倒更接近他记忆中的样子,只是在他记忆里的陶恂在他面前好歹还知道收敛几分,但现在——
陶恂歪着头看着这个人,西装笔挺,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扣子扣的严丝合缝,看起来冷静严谨,微皱的眉眼透着一丝冷冽,一身商业精英的派头,身上自有一股拒人千里的气势。
这是他日思夜想的人,已经整整四年再没见过的人。
——沈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