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流城内。
陆鑫挑着马车帘往外看,习惯了一路行来的颠簸,进了城,马车越走越稳,车轮滚过路面顺滑得几乎没有声音。
道路两旁行人来往熙攘,相当热闹,叫卖吆喝声起此彼伏,街面出奇得干净。
陆氏以布匹起家,陆鑫着意观察人们的衣着,大部分人居然都穿着没有补丁的新衣,还有一种灰白色毛茸茸的高领套头衫,这种款式的衣裳,他从来没见过。
牵着小孩出来采买的大人甚多,脸上也绝少有朝不保夕的愁眉苦脸。
甚至连衣不蔽体的乞丐都少得可怜,在北济城,陆鑫几乎每走到一条街巷,都能遇到三五成群上来乞讨的乞丐。
原以为渊流城是个被兽人族肆虐过后、百废待兴的残破城市,没想到,这里的繁荣已经大大超乎了他的意料。
陆鑫趴在马车窗上,皱着眉头苦思,难道自己对“不流入的小土城”几个字,有什么误解吗?
忽而,他眼前一亮,扯了扯三叔的袖子:“阿叔,你看,那间铺子名儿好怪啊,叫什么渊流银座,咦,你看那伙计手里的,像是是瓷器!”
陆三叔没有注意外头的景象,只专注地查阅着账册,眼也不抬:“唔,没想到还有大商号跑到这穷乡僻壤里头卖瓷器,这儿的贵族买得起吗?”
他想了想,摇摇头:“去看看,杀杀价,如果价格合适,咱们就把他家的瓷器都买下来,回头运到明珠城,价格至少能翻一番。”
陆三叔刚走下马车,还没走进渊流银座,目光却黏在了顾客穿的一件灰色羊毛衫上。
比起只被款式吸引的陆鑫,陆三叔眼光更为老辣,他一眼就发觉了这种毛线细密织成的衣物,对于北地御寒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如果陆氏也能掌握这种衣料……陆三叔按捺住心头的火热,特地放低了姿态,向那客人问道:“小哥,你身上穿的是什么?”
客人莫名看了他一眼:“毛衣啊。”
“这衣料和款式都十分别致,很贵吧?是从明珠城买的吗?可以的话,能否割爱,转卖给我?”
客人愣了愣,第一次见还有人要二手衣的。
陆三叔笑容和蔼,命人从马车后取了三匹上等的穿花亚麻布:“这三匹布,都是我们北济陆氏商号的招牌,能制成好几件衣服了。跟你换身上这件毛衣,应该绰绰有余。”
客人像看傻子似的看他,撇撇嘴:“想买毛衣,大街上多得是,银座就有卖,那明珠城还得跟我们买呢。再说,麻布又不值钱,跟我换?美得你!当我傻吗?”
陆三叔笑容渐渐凝固,这小土城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