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吟游诗人与世无争以及乐观的个性,他们很受欢迎,无论上下层次的人群,除了在街边弹唱之外,还会经常被邀请到贵族大豪所举办的宴会中,当然,这样收入也比较高。
古遥在流浪之时就经常听吟游诗人的故事,在他印象中,这些人都是很热情随和的,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成为吟游诗人。
如果要打听一个地方的话,吟游诗人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古遥跳下马,来到吟游诗人面前:“大叔,你好。”
吟游诗人停下脚步,露出温暖的笑容:“赞美创世神,小朋友,你有什么事吗?”
“赞美创世神”是每个吟游诗人都会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因为他们感激创世神创造的这个美丽的大陆,使得他们的人生有了意义。
古遥点头道:“是这样的,我想向你打听一下,这里是什么地方。”
没有因古遥的无故打扰而显得不耐,相反,吟游诗人还非常高兴:“我很乐意给你帮助,这个小镇叫托越,隶属于迈尔斯城,镇子虽然小且偏远,但这里的居民大多都很好客。由于地处沃顿森林之侧,托越镇的猎人们经常会进林子中打些野味,因此酒客栈中的烤肉味道都很不错,更另我印象深刻的是这里特有的一种叫芍芎的佐料,淡甘清香,大大怯除了烤肉的腥味,吃起来不易腻味。如果想要游玩的话,镇子北边的爱尔兰湖是个不错的选择,许多情侣晚上都在那里约会,尤其是在月圆之夜,许多龙鱼都会跃出水面,它们身上的鳞甲,在月光的映照下就像水晶那么闪亮……”。
以吟游诗人的口才,小小的托越镇估计他也能说上好几个小时,古遥打断他道:“大叔,你的讲解非常生动,但很抱歉我得赶时间。”
吟游诗人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是这样吗?那真是太遗憾了。”
古遥顿了下,想是想起了什么那样:“噢,对了,大叔,我还想请教你另一个问题,如果从沃顿森林出来,去天祝城是不是必须经过迈尔斯?”
之前他听说叶琳的目的地是天祝城,尽管古遥对那个小魔女是颇为忌惮,不过自己的小命还捏在她手中,如果不能得到九转噬魂丹的解药,半年后可就惨了。
就连她是否真的家居天祝城,这点都值得怀疑,但可以肯定的是,她的目的地应该是往沙之城途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或附近,否则的话也不会随夜狼佣兵团一道离开十里镇了。
依照韩大户当时逃命的惊人速度推算,叶琳估计已远远被甩在了身后,若无意外的话应该还在沃顿森林当中,若是必须从此地经过的话,要碰见她,呆在这里守候是最好的办法了。再说了,自己也无处可去,把她那暂作为落脚点也好。
“天祝城?”吟游诗人一听之下又来了兴致:“那是中部偏西的一个领地,距离迈尔斯可是非常遥远的呢。就是走最近的路,沿途也得经过几十个领地,先从距离迈尔斯最近的布玛城说起,布玛城的姑娘大胆而多情,可说是男子的天堂,那里流传着许多动人的情歌,要不我给你弹上几首……”
见吟游诗人兴致勃勃地去取背上的鲁瑟琴,古遥不得不再次打断他:“大叔,能否给我一个简单的答案呢?我有要紧的事情,不能在这里逗留太久。”
“好。”吟游诗人有点不情愿地将琴收回去:“是得经过迈尔斯,否则的话得绕非常远的路。你真的要去天祝吗?那么途上千万别错过魔都麦迪,你应该知道,那可是令人尊敬的大魔导师格雷的故乡。还有就是肯塔基,在那可以买到一些不错的武器防具以及品质上佳的烈酒……”
这位吟游诗人的热情得甚至可以说是啰嗦了,古遥忙不迭地告辞。
从森林出来后的叶琳也可能从托越镇经过,古遥打算在这里碰下运气,看看能否见到她。如果等待三天仍不见她的身影,那么就前往天祝城寻找。
回到马上,韩丹皱眉道:“古遥哥哥,我饿了。”
古遥这才想起,从昨晚到现在,已经十几个小时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了,一路上为了逃命,几乎就忘了饥饿。
点了点头古遥道:“嗯,我们找个地方吃午饭。”
韩丹道:“古遥哥哥,我没有钱,听爸妈说到外面吃东西可是要钱的呢。”
古遥笑道:“没关系,古遥哥哥这有。”
除了叶琳的那袋水晶币外,在离开十里镇时费坦又给了不少的奖金,应该够两人生活一段时间的了。
不过当他把手伸进怀中时,笑容却僵在脸上——钱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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